◎ 詹 玲
在中外文学史上,《刘志丹》可算是命运最坎坷的小说之一!
小说尚未出版,就惊动了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者,一声“最高指示”,写作者、参与提意见者、被采访者……都受到了审查和迫害。“反党”、“阴谋”等一顶顶可置人死地的帽子把许许多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当历史拨乱反正后,这部小说得以正式出版了,可又因作品历史真实性问题再次引起风波,并再次被禁。发表在《文学评论》上的詹玲所写的《论〈刘志丹〉》一文介绍了此书写作和出版的详细经过,现摘录如下——
在当代文学史中,小说《刘志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一九六二年未出版即遭否定,到一九八○年平反后出版,再到一九八六年重新被禁,这部小说的命途可谓多舛,也使得真正读到这部小说的人并不多。然而,因为此书在“文革”时期受牵连、遭迫害的人却不少,这不能不说是文坛上一大奇怪现象。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宣部制定了宣传包括刘志丹在内的革命英烈的计划,并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工人出版社。一九五六年,工人出版社找到李建彤,希望她能写刘志丹烈士传记。他们曾经看过李建彤执笔的《刘志丹太白收枪》,认为作者对刘志丹事迹比较熟悉,再加上刘志丹弟媳的特殊身份,在采访方面会有很大便利;而且,作为延安培养出来的干部,李建彤对延安的感情和认识比工人出版社的编辑要深刻得多。因此,她是写作《刘志丹》的理想人选。
然而,李建彤自己却不这么认为。尽管写刘志丹是一件符合中央精神的好事,也是她多年的心愿,但考虑到这部作品“题目太大,思想、艺术还都没有准备,怕拿不下来。特别是同刘志丹相连着的,是一段极其复杂的斗争历史,即便是写小说,也脱离不开那些事件。回避了那些事件,就不是写刘志丹了”。她的丈夫刘景范也很反对写这部小说,理由很明确,即要写陕北,写刘志丹,就不能不写高岗。而一九五五年确定的“高饶反党集团”已经将高岗打倒了,写高岗就会牵涉到许多历史问题。如果李建彤写这本书,将会给那些因高饶事件而处境艰难的西北干部带来更大的麻烦。但是在工人出版社的不断鼓励以及采访相关人员的过程中,李建彤渐渐迷上了这个题材,从不愿意写到下决心一定要写。
李建彤决定写《刘志丹》的事情,被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习仲勋知道后,习仲勋对李建彤加以了劝阻。他深知陕甘革命根据地有着一段错综复杂的历史,即使一九四二年底,中共中央西北局专门召开过高级干部会议进行讨论,做过决议,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要给刘志丹写传记,必然会涉及到那些经历过这段历史的有关人士和未经解决的历史问题,写不好就会引起新的纠葛。而且,李建彤并不了解当时党内这种复杂的斗争状况,这就更容易出问题。考虑到这些,习仲勋便请李建彤的丈夫刘景范对她进行劝说,但此时,李建彤创作的决心已定,没有接受习仲勋的意见。
为了写好刘志丹,李建彤花了很多精力准备材料,她和工人出版社编辑一起到处找线索,查阅相关资料。后来,又亲自去陕西采访。一两年时间里,她几乎跑遍了全国,访问了数以百计的了解刘志丹的人,其中大多数是高级将领和干部。在李建彤的采访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物,就是时任中共云南省第一书记的阎红彦。一九五六年,李建彤和协助她创作的编辑何家栋一起采访了他。作为西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阎红彦早年参加过西北地区的清涧武装起义,从事过兵运,参与创建和领导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组建西北反帝同盟军等革命活动,是《刘志丹》中许多主要内容的重要历史见证人。尽管阎红彦赞成宣传刘志丹,但同时也表示,宣传西北根据地的另一领导人——谢子长更为合适。在阎红彦看来,西北地区最早的武装起义清涧起义,是由谢子长指挥领导的,中央陕西省委也一直把谢子长而不是刘志丹看做是西北地区的最高领导人。在一九三○年成立的中共陕北总暴动行动委员会、一九三一年成立的中共队委会和一九三二年成立的“西北反帝同盟军”中,中共陕西省委的任职也始终是谢子长担任总指挥或书记职务,刘志丹只是副总指挥或省委委员,因而谢子长的地位,应该高于刘志丹,即使宣传刘志丹,也应该首先突出谢子长。
然而,李建彤并不认为谢子长的地位应该高于刘志丹,在此后的写作中也没按阎红彦的要求突出谢子长。一九五八年,李建彤开始动笔,并分别于同年冬天和一九五九年春写出初稿和二稿。这两稿都是以传记性的纪实文学方式写成的,后经工人出版社讨论,决定将作品体裁改为小说,以便主要人物刘志丹的形象更为突出。一九五九年夏天,采用小说体例的《刘志丹》第三稿修改完成。工人出版社想出版,李建彤提出要先请习仲勋看看,“因为习在土地革命时期担任过陕甘苏维埃政府主席,是刘志丹同志的亲密战友,后来还担任过西北局书记,不送给他看,则是我(李建彤)的错误”。出版社排出书样时已经是冬天,送给习仲勋审阅时,恰逢庐山会议召开不久,全国上下正在进行反右倾运动,政治气氛十分紧张。习仲勋很仔细地阅读了小说,感到不仅小说中涉及到的一些是非问题会在当事人中引起纠纷,而且鉴于当时敏感的政治环境,这部小说也容易引起问题。于是,他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劝李建彤谨慎从事,最好把这部作品分成片断来写,不要写成大部头小说。李建彤接受了习仲勋关于没有把刘志丹写好、写透的意见,再次跑到陕西采访,补充不足之处,但还是坚持写成长篇,并在一九六一年春写出第四稿,再次送给习仲勋审阅。为了帮助李建彤修改好小说,尽量避免引起政治纷争,习仲勋先后两次召集李建彤和陕北根据地的另一早期领导人马锡五,以及工人出版社的两位编辑进行座谈,特别强调写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教育青年的一代”、“写毛泽东思想”,“把刘志丹经历时期写成全国的缩影、毛泽东思想的缩影”,并指出:“写西北大革命,整个写这一时代。思想呢?就是毛泽东领导革命的正确思想,通过志丹具体实现。最后一段左倾冒险只留下一个陕甘苏区。二万五千里长征有个落脚点,以后又是出发点。没有这个东西,就是没有写好。当然也有许多错误,但基本路线没有大错。最后是毛主席来了,不然也完了!”习仲勋之所以强调这些,既是要求作者在创作时严格按照史实,不要随意拔高刘志丹形象,同时,也是担心有人利用小说抬高刘志丹的地方大做文章,制造与毛主席思想并立之类的罪名,连累到一些无辜的同志。
一九六二年夏,小说的终稿第六稿完成,工人出版社准备出版,并事先印了一些样书,再次征求多方意见。当时的中宣部副部长周扬是李建彤的老师,李建彤也送了一份给他,他和夫人苏灵扬读了之后,对这部小说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告诉作者:“我们全家看了都很感动。”在之后的大连会议期间,周扬在大会上和闲谈时曾经多次把《刘志丹》作为近期出现的优秀作品向大家推荐。刘志丹的老战友马锡五同样十分支持这部小说,并多次劝习仲勋转变态度,支持小说《刘志丹》,连刘景范也改变了原先的观点,对习仲勋说:“陕北的领导干部死的死,坏的坏,《刘志丹》这本书,你不支持谁支持?”于是,习仲勋放弃了不让出版的想法,表示:“你们一定要出版也可以嘛。”正是这一支持,后来为习仲勋招来主持“反党”小说的罪名,使他蒙受了多年的不白之冤。
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阎红彦从昆明去北戴河参加中央工作会议,途经北京时得知一位老战友收到了《刘志丹》(上卷)样书,知道这部小说即将出版,便借来阅读。之后,又收到了作者送来的样书,征求他的意见。据黎之回忆,阎红彦在阅读了样书中的一些章节后,发现文本“没有突出谢子长,不能全面反映陕北那个时代的历史”,便马上打电话给一位西北老同志,要求他转告作者,小说需要修改,建议暂缓出版。在七月二十二、二十三日继续阅读了文本的其他部分后,阎红彦写了一封信给李建彤,说:“写一些合乎实际、有教育意义的文章回忆刘志丹或其他同志,这是好的。你写的《刘志丹》,我抽看了几篇,这事实上是用小说形式总结了西北的革命斗争历史,这就不能不涉及许多原则问题,有些问题是需要中央做结论的,一个作者是负不了责任的,你的文章很多原则性的问题与历史不符,因此不宜发表。
而李建彤显然更乐于接受工人出版社以前提出的方案,即先在报纸上发表一点,听听群众的意见。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工人日报》率先刊登了《刘志丹》的部分内容,并加上编者按:“《刘志丹》是一部以真实事件为基础进行艺术概括的长篇传记小说。书中生动地记述了刘志丹光辉的一生。同时也反映了西北地区革命斗争特别是陕甘宁边区创建的过程。”紧接着,《中国青年》和《光明日报》也开始连载小说。可是,八月五日,《工人日报》却接到上级通知,停止刊载。从七月二十八日到八月五日,小说《刘志丹》与读者谋面的时间仅就一周左右。一周后,这部小说就开始了它漫长的重重审查生涯。
以往的文学史研究在分析《刘志丹》冤案的发生时,大多认为,毛泽东对小说作出定性是由于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内容,却不难发现其对《刘志丹》的“反党小说”定性时间,应该早于这次全会的召开。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到二十七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毛泽东在怀仁堂宣布会议召开。在总结了北戴河提出的阶级、形势、矛盾三个问题后,毛泽东谈党应该如何对待国内外修正主义。讲到这里,毛泽东的话锋陡转,开始谈写小说与反党活动的问题。对于毛泽东为何突然转变话题,史家的一致看法是源于康生写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的纸条。而康生在何时递的纸条,说法不一。有论者认为纸条是康生在毛泽东讲话时递上的,也有论者认为康生在会议之前就已经向毛泽东递过纸条,全会上毛泽东只是把这张纸条又念了一遍。从毛泽东后面的讲话内容看,后一种说法似乎更为可信。紧接着,彭德怀、习仲勋、张闻天、黄克诚、贾拓夫就被宣布没有资格参加这次会议,并被指示这是由政治局常委决定的,而他们被取消参加会议资格的原因是他们这五个人都是被审查的主要分子。而早在九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就已决定对“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正式立案审查。说明在开会以前,这几个人就已经被认定犯了非常重大的罪了。如果说彭德怀、张闻天和黄克诚是因为庐山会议事件而犯下难以容忍的“罪恶”的话,那么,习仲勋和贾拓夫的“罪恶”,自然就是全会上所说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了。
北戴河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中到底讨论了什么内容,证明习仲勋、贾拓夫犯了“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的“罪恶”呢?问题恐怕还是要从阎红彦说起。
一九六二年八月三日,阎红彦来到北戴河,发现《工人日报》、《中国青年》和《光明日报》已经开始连载《刘志丹》了,深感意外之下,立即向全国总工会、团中央负责人提出停止发表的意见。八月五日,《工人日报》停止连载;八月十七日,阎红彦给杨尚昆写了一封信,九月三日,又致信书记处。在信中,阎红彦把他所发现的不符合历史真实的问题和高岗联系了起来,“我觉得《刘志丹》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利用宣传刘志丹的名义,把高岗的边区高干会及‘七大’前后的西北历史座谈会上,为了把自己说成是西北革命领袖而篡改的边区历史结论,重新加以宣传和肯定“。并建议把这本书发给参加十中全会的西北老同志看看,由中宣部就这本书组织一次座谈,用三到五天时间谈清楚书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同时,阎红彦还根据自己的理解,采用索引式阅读法,列出了一张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的对照表,以及一些人的背景、简历,并列举材料,证明小说中的许钟就是习仲勋,罗炎就是高岗。
阎红彦是怎样把小说《刘志丹》从没有突出谢子长扯到”为高岗翻案“这样一个问题上的呢?这就要提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西北历史问题”。中共党史上的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之前,西北地区陕甘根据地的革命成绩、领导权,以及创建人之间的功过是非等问题,在有关当事人中长期存在着不同意见。一九四二年十月和一九四五年七月,党中央分别在“边区高干会”和“西北历史问题座谈会”上讨论了这一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而因领导人功过是非引起了阎红彦等人与高岗的争执,阎红彦从夸大西北党的作用、夸大陕甘游击战争和夸大高岗个人作用三个方面指责高岗夸大边区历史。高岗夸大个人历史作用,这点早有定论。但谈及西北党和陕甘游击战争的历史作用,各家说法历来不一。部分西北干部认为,在开创苏区、建立革命根据地、组织红军队伍方面,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并不亚于中央红军,而且“陕北曾经救过中央”。因而,在书写边区革命历史的时候,应给予他们相应的地位。另一部分西北干部和绝大多数中央干部则认为,只有中央红军才是贡献最大,功劳最高的,其他部队都不应超越中央红军,包括西北红军在内。一九三五年应该是中央救了陕北,就像习仲勋说的,如果不是中央红军来了,陕北这块根据地也就完了。高岗属于前者,阎红彦属于后者。看了小说《刘志丹》后,阎红彦认为,小说犯了与高岗同样的错误,夸大了边区革命历史,进而是在为高岗一九四二年得出的边区历史结论翻案。而且,在刘、谢等领导人的地位高低问题上,中央还没有排出谁第一,谁第二的结论,李建彤就擅自将刘志丹抬得过高,也是在夸大边区历史。而李建彤的理解却是阎红彦在抓住一九三五年陕北错误肃反中的刘志丹问题没有做出结论在做文章,并加以激烈反驳,“谁说没有结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不就是结论吗?毛泽东同志为刘志丹的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周恩来同志的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不是对刘志丹同志也做出了评价吗?我就是按照这个评价去写的。我认为,不能听见什么人吹一口气,就当成十二级台风……”在中央没有做结论的历史这一问题上,阎红彦的观点和李建彤的理解之间出现了偏差。
不管怎么说,阎红彦所谓的《刘志丹》为高岗翻案,指的是一九四二年边区历史问题这个“案”,讨论的是文本真实与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强调文本不能虚构重大党史史实。而这一意见到了康生手里,内在含义就全变了。康生借用阎红彦的说法,指责小说为高岗翻案。但他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法,将阎红彦所说的边区历史问题案,换成了一九五四年中央在七届四中全会上给“高饶问题”定的案。同样是为高岗翻案,前者是史实问题的讨论,后者则成了反党反革命的铁证。
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康生致信杨尚昆,要求书记处处理《刘志丹》“带有政治倾向性”的问题,并下令通知各报刊不准发表该作品。随后,他又写信给中央办公厅,要把这本书处理成政治案件。当时作者已经修改到第六稿,而康生却通知工人出版社赶印小说第五稿六百本、第三稿三百本,送中央会议审查。因此,八月二十六日的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与会人员读到的都是小说的第三、五稿,而非周扬、马锡五和习仲勋等读到的第六稿。九月八日,阎红彦在西南小组会上指出,“在当前国内国外的气候下,各路人马都借机出动闹‘翻案’,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同志‘主持’写的,是利用宣传刘志丹来宣传高岗”,随后康生紧接着的一句话,就使“翻案”这一本就含有政治色彩的话语更为敏感化,“现在的中心问题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来宣传高岗?”康生的用意很明显,确定小说为高岗翻案,就可以将其定性为反党反革命,而主持写作的人,自然也是反党反革命的了。
于是,九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决定对“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正式立案审查,成立由二十人组成的“清查习仲勋等同志反党活动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康生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九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在大会上宣布取消习仲勋和贾拓夫参加八届十中全会资格、参加一切重要会议的资格及上天安门的资格。从成立审查团到取消被审查人的与会资格,前后不过两天时间,难道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他们的反革命行为查清楚并加以确认了吗?而且,不管阎红彦和康生对《刘志丹》发难的各自动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以他们二人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并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能取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支持,将批判的大棒从一部小说直接挥到国务院副总理身上。第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一九五六年九月——一九六九年四月)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以及林彪七人组成,显然,批判小说《刘志丹》以及所谓的“背后主谋”习仲勋、贾拓夫,这七个人在八届十中全会之前就已知晓内情了,否则,就不会在全会第一天即宣布习仲勋、贾拓夫没有资格参加会议。而在这七个人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毛泽东。据黎之回忆,早在七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已经开始大抓阶级斗争,狠批“利用小说反党”了。对军队斗争的敏感,加上对文艺界修正主义的错误担心,最终导致了小说冤案的发生。
在中国工农红军的组成部分中,西北红军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作为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北地区的重要武装力量之一,这支军队曾为新中国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但这并非它的特殊性,工农红军的每一支部队都是革命政权建立不可或缺的力量。它的特殊就在于,这支军队的领导人与中央领导之间产生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摩擦。一九三五年,毛泽东领导的红一方面军与张国焘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会师后不久,即发生路线分歧,给党和红军的团结,投下了浓重的阴影。一九五四年高岗问题发生,而且部分西北将领在谈到中央红军与西北红军地位高低问题时的观点,也引起了一些中央领导的不满。在阶级斗争日益扩大化的形势下,批判《刘志丹》,不仅重提军队内部过去的矛盾,同时又成为射向文艺界的一发炮弹。
发动对小说《刘志丹》的批判,康生无疑就扮演了这样一个“助力”的角色。在康生的授意下,专案组从李建彤处拿走了全部创作材料,并从工人出版社拿走了习仲勋关于该书的两次谈话记录,成立了《刘志丹》稿件审查小组。一九六二年十月二日,康生布置了审查工作的三个步骤:第一步:“集中力量研究《刘志丹》这本书及围绕这本书的一切问题和联系”,“彻底弄清写这本书的经过情形及各方面人的政治态度”;第二步:揭发习仲勋在中宣部、文委工作时期的问题;第三步:审查西北地区党校、革命博物馆关于陕北革命史的宣传。康生还一再指示专案组,要查出“为高岗翻案”的例证,“高岗是陕北王”,而习仲勋是接班人。为了找到康生所想要的“阴谋”,专案组对习仲勋、刘景范等人反复批斗,一次次地逼迫李建彤交待写书的过程,却始终没有从李建彤的交代中发现任何阴谋的影子。专案审查从一九六二年一直持续到一九六六年,期间,大批西北五省的省级干部被调到北京接受审查,并被诬为反党分子。一九六三年五月,审查小组写出《对〈刘志丹〉一书的审查报告〈草稿〉》,在“夸大和歪曲”西北根据地的地位和作用、“为高岗翻案”的原有罪名上,又捏造了几条更为严重的罪状:“把毛泽东思想变成了刘志丹思想”、“吹捧习仲勋”。一九六六年五月,这份报告再次升级,不仅肯定了原先的审查结论,而且子虚乌有地加进了康生一直想找却找不到的所谓“阴谋”:“写《刘志丹》一书是习仲勋反党秘密集团蓄谋已久的。习仲勋是《刘志丹》的第一作者,刘景范是第二作者,执笔者是李建彤。”在这些审查结果的指控下,涉及这一案件的干部均未得到幸免,文艺界冤案迭起。而以总结此案为名作出的三条规定,更使得文坛文字狱大兴,影射比附之风盛行。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泽东亲自批示:“此案审查已久,不必再拖了。建议宣布释放,免予追究。”但刘景范在走出牢门后依然受到追究,直到粉碎“四人帮”后,他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七日,中央专案组在《关于刘景范同志问题的审查结论》中还是将其定罪为:“一九六二年又伙同习仲勋抛出反党小说《刘志丹》,为高岗翻案。”为此,李建彤写了张便函给中央组织部部长,请求重新处理《刘志丹》一案。然而,曾因这部小说饱受迫害的习仲勋却不同意为小说平反。在赴北京开会期间,他对中组部副部长李步新、部长助理毛铎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个案子是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亲自定的,给《刘志丹》平反,“对毛主席不好”。得知李建彤坚持要平反,他亲自到李家,试图说服她放弃这一想法。然而,李建彤还是执意要求为小说平反。一九七七年七月,邓小平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批驳了“两个凡是”的观点,主张加快平反冤假错案,有错必纠。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胡耀邦调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组织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大量工作。在处理小说《刘志丹》时,中组部派出了干审局副局长贾素平找李建彤谈话,并拿走了书稿,请文化部的专家对小说提意见。经过专家肯定小说在政治上没有问题后,中组部向中央作出报告,把《刘志丹》案定为一起错案。“《刘志丹》小说的创作过程是正常的,没有什么阴谋,没有根据说习仲勋等在此书创作过程中结成‘秘密反党集团’;习仲勋等同志关心这部小说的创作,对如何修改好这部小说发表过意见,是完全正当的,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反党阴谋集团活动;从案件前后经过看,所谓利用写《刘志丹》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一案,是康生制造的一起大冤案。‘文化大革命’中,康生伙同林彪、‘四人帮’,更变本加厉,搞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为此,凡因小说《刘志丹》案受到迫害、诬陷和株连的一切人员,都应恢复名誉,给予平反”。一九八○年二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组部的报告,并发出通知,为包括作者在内的所有相关人员以及为数众多的受牵连者平反。
小说平反后,一九七九年十月,工人出版社根据李建彤一九六二年写就的第六稿出版了《刘志丹》上卷。一九八三年,作者对第一卷做了重大修改,并接着写出二、三两卷,合成三卷本,描述了刘志丹一生的革命斗争历程,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到一九八五年六月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然而,令人难以意料的是,三卷本出版后,立刻引起了社会舆论和许多老干部的强烈不满。人们发现书中存在重大与史实不符的地方,纷纷上书中央,要求按党的纪律严肃处理此事。
一九八六年一月三日,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任冯文彬遵照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的指示,主持召开座谈会,讨论三卷本小说《刘志丹》中涉及的党史史实问题。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中共党史把刘志丹和谢子长并称为西北革命斗争中的杰出领袖,而小说《刘志丹》的作者在塑造这两位深受人们尊敬的革命历史人物时任意褒贬,一味抬高刘志丹,贬低谢子长,违反了党的原则,同中央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方针相悖。
除开与史实不符,值得争议的描写之外,小说与中央文件精神相违背之处还有一点,即西北红军与中央红军的地位问题。当冯文彬将一月三日座谈会上与会同志的一致意见上报给胡耀邦总书记后,胡耀邦总书记作出了这样的批示:“作家创作以党史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党允许作家在风格和艺术上的自由选择,不要干预,但在这类作品中,特别是在文学传记作品(包括小说、戏剧、电影、电视片)中,不应虚构重大的党史史实,对党的历史人物的描写,更不能歪曲。因为这不是什么艺术领域内的是非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的是非问题,也是作家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问题。对此,党员作家必须模范遵行,不能含糊。”这一批示强调了党史题材作品的特殊性,对于这类题材之后的创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之后,中央决定立即停止发行该书,并对作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帮助和适当处理。 ■
鲁迅说自己不配拿诺贝尔奖
鲁迅在与台静农通信时谈到了诺贝尔,鲁迅说: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有许多,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