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应所得的一笔财产。
“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对她的丈夫说:‘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小说的基调也就这样定下来了:轻松、风趣、从容,铁了心要讲好听的故事,不怕你不读下去。
故事发生在距今整整两百年前。在离伦敦几十英里的一座镇子上,一个家庭,父亲、母亲和五个女儿。父亲班纳特先生是个绅士,有点清高,但也绝不算脱离世故;母亲则十分俗气,一心要将五个女儿打发给好人家,而她所认为的好人家,就 是有钱的单身汉,越有钱越好;五个女儿都漂亮,大女儿吉英善良、宽厚,有点逆来顺受的味道;二女儿伊丽莎门聪明、自尊、有个人想法,甚至独立不羁,但也未超出淑女的界限,与父亲默契;其他三个,两个活泼、没教养;一个古板、戴一副眼镜。这样一个古老英国典型的中产家庭,生活中本应波澜不惊。可是按当时的法律,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他死后,产业将由家族旁系男性后代继承,所以女儿们有一个好的归宿就十分要紧了。这一点,班纳特太太清楚,班纳特先生和女儿们也都清楚,所以,当镇上的尼日斐花同搬来了一个适合谈婚论嫁的富家子弟,这位富家子弟还带来了同样是单身汉的年轻朋友,带来了舞会,提供了有更多年轻男子出入的社交场所,于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参战”了。
故事围绕着二女儿伊丽莎门和富有、英俊的青年达西展开。达西初次见到伊丽莎白就爱上了她,但他警告自己这是错误的,因为门不当户不对,何况她母亲和妹妹俗不可耐,在公众场合丢尽了丑。所以,他一面与伊丽莎白交往,一面又总有一种屈尊感:伊丽莎白虽然对达西也暗含着某种期望(在她那个社交圈里,这是每个女孩子都会有的),但她一开始就感觉到达西的傲慢自负,有了这个前提,就很容易听信别有用心的人说达西的坏话,加上她认为达西蓄意破坏了姐姐和另一位富有青年彬格莱的婚姻,更是对达西恶言相向。达西不明就里,受挫之下,反而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虽然他仍旧认为爱上她是不明智的),结果遭到伊丽莎白的痛斥:“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给你!”后来真相大门,是她的偏见误解了他,而他的傲慢则伤害了真正的爱情。最后伊丽莎白和达西、吉英和彬格莱有情人终成眷属,皆大欢喜。
这本来是一个坊间的通俗故事,只写了村镇里三四家人的日常琐事。作者奥斯丁(1775~1817)是一个没上过学、几乎没什么社会经历的闺中女子(写这本书初稿时才二十一岁),为什么却流传两百年,传遍全世界?进入二十一世纪,据调查统计,《傲慢与偏见》仍在英国人最喜欢的小说中名列第二:许多国家评选世界有史以来一百部有影响的文学作品时,都不会漏掉它;所有的文学史都不能忽视这部三十万字的小说——它影响了后世许多作家;而据此多次拍摄的电影、电视剧收视率至今不衰,伊丽莎白一直是许多女演员喜爱诠释的角色……这里面一定有点什么特殊的东西。
记得小时候我读到伊丽莎白在舞会上,一方面受着达西傲慢的伤害,一方面为母亲和妹妹俗不可耐的作派懊恼,可是以她善良的本性,又无法责备、怨恨家人时,我的心同样在受着煎熬。这是对人性的拷打,这位美丽清高的女子就是在这种不断的拷打中越来越闪出光芒,牢牢抓住了我的心。书中对话连篇,可以说整个故事和人物性格都是靠对话刻画出来的。这些对话是何等美妙、妙趣横生啊,其中处处隐藏着机锋,话中有话,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比如班纳特先生,他总喜欢说反话。大女儿吉英失恋后,他对伊丽莎白说“我倒要祝贺她。一个姑娘除了结婚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儿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东西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面前露露头角。几时轮到你头上来呢?你也不大愿意让吉英超前太久吧。现在你的机会来了,麦里屯的军官们很多,足够使这个村子里的每一个年轻姑娘失意。让韦翰做你的对象吧,他是个有趣的家伙,他会用很体面的办法把你遗弃。”这位明智的、洞察世事的老先生很让我喜爱,觉得他的话句句中听,几乎忘记了这本是作者的把戏。伊丽莎白说起话来则尖刻泼辣又不失教养——这分寸把握起来挺难的。我猜想,伊丽莎白混合了作者本人的影子吧。
小时候读的那本《傲慢与偏见》出版于一九五五年,里面有四十幅插图,是线条精细、流畅的铜版画,从中可以窥到遥远年代、遥远国度的风情。女子盖住脚面的长裙、长到肘部的手套、扎到头顶的卷发,男子的礼帽、燕尾服、竖起的白领、长筒袜或皮靴……还有像一只写字台的钢琴、小小的单屉桌、像奥运会奖杯一样的器皿,以及在起居室里大家怎样谈天,绅士见了小姐怎样鞠躬、吻手等等。伊丽莎白的确很美,标致的脸蛋和身材,胸前还系了一个蝴蝶结。据译者王科一写的“前记”,画家名叫勃洛克(Charles E。Brock),这些插画作于一八九五年。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在大学里重读《傲慢与偏见》,我注意到作者津津有味地讲述庸常生活中的细节,似乎毫不费力。她对平凡生活中的人情世故的参悟达到入木三分的地步。她善于表现这样一种境况:读者已经明门事情的原委,明白各种偏见、误会的严重性,可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却浑然不知,硬是向悲剧的结果走下去,让我们干着急。据说,奥斯丁是英国文学中第一个以描写日常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作家,是一个典型的“风俗作家”。后世有人指责奥斯丁的小说没有反映伟大时代,晚奥斯丁一百年的女作家伍尔芙却说:的确,奥斯丁的小说里“没有什么悲剧,也没有什么英雄壮举。然而,不知为什么,与表面上那种隆重气氛极不相称的是:这个小小场面非常动人……表面上,她写的是区区小事,然而这小事又包含着一点儿什么——它在读者心中扩大发展,变成具有永恒形态的生活场景。”有人评价奥斯丁的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结构匀称,整体看来没有任何滞碍。伍尔芙说:“她在多种才能之间能够保持一种非凡圆满的平衡,凡是她完成了的小说都没有败笔,也没有哪一章写得不如其他各章。”甚至有人说,《傲慢与偏见》是世界上最为典范的小说,是小说原本含义的表达。它未受任何小说理论的污染,目的纯正,就是要讲述一个好听而且表述巧妙的故事。
在中国,很多年里没有被人注意这位古典的女作家,一九八〇年之前,只有她的《傲慢与偏见》和《诺桑觉寺》被译成中文出版,她的另一部代表作《艾玛》直到二〇〇五年才有译本,《傲慢与偏见》也于一九九三年有了新的译本。值得庆幸的是,这两本新译都选收了精美的插图,前者二十一幅,作于一八九六年;后者十四幅,作于一八九四年,画者都是汤姆森(HughThomson),这些插图与勃洛克画的四十幅加起来,足有七十五幅之多!这七十五幅插图放到一起,组成了十九世纪初英国中产阶层生活的风俗画卷,与小说相得益彰。前些年新拍的电影《傲慢与偏见》,其人物形象和装扮就是根据这些插图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