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苏维埃,一个陌生的词,开始在中国频频出现。
它使一些人溢满激情,即使人在穷乡僻壤,也深感自己是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最前线作战。它使一些人感到温暖,宛如一无所有的一个工人,却凭着一曲《国际歌》找到了自己的祖国。
它让一些人惊慌失色,好像看到一头恐龙,奔跑在南方布满水泽的大地上,随着巨足的践踏,动荡即刻似水柱一般喷射开来。它让一些人在心里窃笑:列宁、斯大林的剪刀下,马克思的纸样已经走形,而中国的一些革命家,还常常欢喜到俄国人开的二手店里去挑选服装……
毛泽东喜欢这个根据俄文音译、其意为会议或代表会议的词。
在他的思索中,苏维埃是一条道路,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泛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权。苏维埃还是一种制度,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由工农兵掌握政权和管理社会,一种可能在布满茂林修竹的中国南方建立国中之国的制度。
一九二七年八月十八日,在讨论于湘赣边境即将发动秋收起义的湖南省委会上,在毛泽东的坚决主张下,会议已决定此次起义的性质就是共产党人领导的武装暴动,暴动成功后立即建立各级苏维埃政权。在两天后给中央的一封信里,他建议中央莫再迟疑,应下决心“立即在粤湘鄂赣四省建立工农兵政权”,并可首先在湖南实行。
从一九二七年夏秋的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开始,到一九三〇年春,共产党人在全国三百多个县发动了武装起义。在打出了一支共产党人的武装力量——工农红军的同时,也创建了大小不等的十几个农村根据地。第一批以苏维埃命名的县级政权,是一九二七年十一月间成立的井冈山下的茶陵县工农兵政府,广东海丰、陆丰等县苏维埃政府,及湖北省黄安县的农民政府。随后,整个南方,苏维埃政权由点到面:赣西、赣南、赣东北、闽西、闽北、湘东、湘南、湘西北、鄂东北、鄂西南、皖西北、粤东、琼崖、广西左右江及豫南、陕北等广大地区。
苏维埃,这首激情、温暖的诗,在不为第一次大革命失败而沮丧的共产党人手里,获得了诗意的表达。它最富有想象力的诗行,是写在赣西东固地区,一九二八年,这里打出了“中华苏维埃元年”的苏维埃纪年……
在一切飘拂着苏维埃旗帜的地方,改制换代之势可谓波急浪涌。其中,最必要去做的,自然是对于各个农村根据地具有奠基意义的土地革命。对此,领导者们深有感触,在秋收起义和井冈山斗争之初,“红军每到一地,群众冷冷清清”,连毛泽东也“深感寂寞”。但“分田、办苏维埃、建立自己的武装”三管齐下,便是“群众到处找共产党”,“到处举行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地主阶级的政权被打得落花流水”……
苏区的土地革命,一般分三个阶段完成——
先是减租借谷,抗租抗债,抗捐抗税。这一阶段,风云乍起,似乎考虑到地主与农民彼此固化了多年的心态,一下还难以调整过来,行动尚比较温和:在江西,借谷,不管私下里是否打算日后归还,但眼下还是“借”的名义。减租则多“由农民自己请茶议租,大家决定缴几成,然后向地主公开要求”,多“要求减租十分之五或十分之六”,宛如英国女皇对唐宁街十号首相府转来的呈文,地主一般会照准如仪。
再是分粮分财产。这一阶段,红军进驻了或是地方政权业已成立,“打土豪”、“散财产”成了军队或地方领导的重要工作。在前期,革命仍保留了俯身乡野、实事求是的一面,并不是所有地主的财产都予以没收,至少每户留下可资日后生活的一块份地。斗争的目标规定为土豪劣绅、大地主、恶地主和其他反动分子。一份闽西苏区留下来的档案里,对杭武县大厚乡没收分配财产的过程作了如下记录:
由乡政府召集贫农团会议,讨论没收地主豪绅财产问题,确定没收对象名单。当晚派武装人员对其彻底看守、标封,以防其转移和逃逸;第二天,先“把首要捆起来”,由乡政府召开群众大会,通过彻底没收土地、财产和杀地主的猪来吃的决定。组织“没收地主财产委员会”,具体负责保管、登记和拍卖没收财产;然后,动员男女老少农民集体到地主家搬东西,堆放到乡政府,东西“堆得不能插足”。中午,农民们则“聚在草场上吃猪肉,吃得满面春风”;第三天,召开全乡农民大会,处决“反动地主、恶棍共五个”,并按规定物价拍卖物品(只卖给贫雇农)。至此,贫雇农得到了房子、衣服、用具等,财产也就“真分到农民身上”了。罗寿春《关于没收豪绅地主财产的工作经验——杭武县巡视工作报告1931年4月7日》,转引自何友良《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7月第一版)
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国农民的集体潜意识里,吃猪肉,而且是聚在大院或草场上一起吃猪肉,一定是个很重要、很活跃的意象。在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生存状态中,是否吃上猪肉,成了日子是否富庶、还是否快活的一个标识。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快活是要独自享受的,如同有财最好不要外露,有红烧肉吃,多半是关起门来和老婆孩子一块吃,不要说拒绝外人,就是东房住着的老爹老娘,也可能最好免了……
能够光天化日之下,聚在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抵只会发生在一种时候——造反,革命,或者改朝换代。这种时候,因生理欲望长期地遭压抑,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能够获得最强烈的满足,除了干女人外,当然是吃猪肉。这是群体性的快活,集团性地口袋里有了钱,集团性地改变了昔日卑微的社会身份。吃猪肉,在满足了口欲之外,还有了庆典仪式的意味。在水泊梁山的聚义厅上,在历代新皇登基的金銮殿上,也在湖南被农民运动烧得像一块通红铁板的日子里,我们都无数次地看过这一场面……
昔日一切的恐惧与卑微,眼下一切是否在梦中的半醒未醒状态,经过这顿红烧肉一吃,都烟消云散了,精神霍然为之一爽!
随即,便是最后最重要的阶段——
最根本的财产权的转移,即没收地主阶级的所有土地和所谓属于家族、祠堂、庙宇的公地、僧地等,以平均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时,前一阶段白天分到财物、晚上又偷偷送回地主家的农民,也敢说:“土地是自己的。”、“土地终于回老家了!”一种地主与农民间被固化了多年的心态一下倾覆了后,苏区各地很快便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沸腾景象。
苏区土地革命的深入,推动着“扩红”运动的壮大。有资料统计,在红军中,原来职业以农民为最多,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而在地域上,来自苏区的人员,又占到了红军总数的三分之二。在红军的主力部队,林彪任过军团长的红一方面军,一九三四年四月时,农民出身的占到了百分之六十八,来自苏区的则占到了百分之七十七。据统计,整个苏区时期仅赣南参加红军者,便达到了三十万人。这表明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农民踊跃参军,是“扩红”运动迅速壮大的一条主要原因。
国民党的地方政权被推翻了,宗族势力不算数了。土地革命很快操持起一批队伍,迅速填补农村的权力真空。乡村政权在早期的领导斗争、分配土地、“扩红”支前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在进行了一系列行政制度建设后,在规划和领导农业生产,调剂粮食、劳力和生产工具,管理市场,组织商贸,乃至建列宁小学、夜校和识字班,成立乡村俱乐部,普及红色歌谣……等经济建设、文化需求上,也担负起义不容辞的角色。
如果考虑到苏维埃政权在许多方面是未来共和国的雏形,他们或许能称为二十世纪中国的第一批公务员,他们身上也暴露了公务员们一些源远流长的弱点,诸如:乡村政权有的很快蜕变为事务机关,“一天忙的是放哨,打路条,开饭”。有的沾染上了官僚主义习气,老百姓以为不是“他们自己的政府”。有人认为自己是为共产党打工,“不吃苏维埃的饭,就不做苏维埃的事”,倘若是中午走进过去是祠堂或地主宅院的大屋,在粗糙的马克思、列宁画像及两边“主义遵马列,政权为工农”的对联下,常常可见三四桌人吃得不亦乐乎,每个月的办公费算下来,都得好几百元……
总体上,如何友良先生在上书里评述道,苏维埃运动开展后,“得到土地的农民,劳动热情明显高涨,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苏区此后连续几年在劳力减少下生产提高一二成,说明土地分配后农村社会财富确有新的增长。”与此相应证的是,有一首苏区歌谣这样唱道:“夺回了土地夺回了田,夺回了房产夺回了权,穷人从此伸腰杆,有吃有穿比蜜甜……”(见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徐向前传》)
苏维埃,终究不是一首诗,不管是在它正版的故乡,还是在它山寨版的异国。
在反映这一时期的电影作品,如《红孩子》、《党的女儿》、《闪闪的红星》中,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苏维埃是浓烟火光中一堵不倒的断垣,是敢以血洗面、再拆自己骨头下来磨制梭镖的一条汉子。当革命理想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如节日焰火一般缤纷地挂满了天际的时候,人们很难有眼力去看到苏维埃别的什么;当革命的激情,与曾给历史镶了一串串曼妙花边的泡沫,一起潮水般地退去,云烟深处,苏维埃却可能给后人以崭新而又丰厚的历史况味……
大概谁读完何友良先生的《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都会有一个强烈的印象:苏区的地主,并不都是“胡汉三”。
当然,被吓得魂不附体、能跑就跑的不少。史料记载,一九三〇年时仅吉安、赣州,便陡然增加了十余万逃亡地丰及其家属。决意要与苏维埃为敌的“胡汉三”们也有,他们“请兵的电报如雪片地飞扬于南昌、南京、吉安、赣州一带”;或拉起靖卫团、挨户团、保安队、清乡委员会等组织,对抗红军,威胁群众,乃至随同敌军进犯苏区。“例如,一九二八年八月,湘赣两省敌军会攻井冈山时,边界各县的县城及平原地区尽为敌据,为虎作伥的保安队、挨户团横行无忌,白色恐怖布满城乡……农民被屠杀者以千计,房屋被烧者不计其数”,此等危害最为酷烈。
地主中,却也有参加革命的。即是说“沈定一现象”,并非仅仅产生于相对富庶的江浙。沈定一,1883-1928年,字剑侯,号玄庐,浙江省萧山县人。1920年8月,他参加了陈独秀、李汉俊、陈望道、李达、沈雁冰等人发起组织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此会后转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小组,他自然成为中共第一批党员,并发动和领导了萧山县的衙前农民运动,由此,翻开中国现代农民运动的第一页。但他本人即为萧山县里拥有万亩以上土地的大地主,早年还在云南任过知县、知州、昆明巡警总办、浙江省第一届议会议员等职,是浙江颇有名望的绅士。)苏区的“沈定一”们,多为中小地主和富农。肯定“有革命洪流裹挟的因素,不无投机取巧者,但是其中也确有相当一部分对社会现实不满(主要是青年)、对自身境况不满而真心要求革命者。就参加革命的状况言,由于他们一般具有良好的文化水平,头脑较为灵敏,能说会道。所以,苏区最初的乡村政权,大多在他们掌握之中……”
地主里,让步、归顺者亦不少。
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修水小地主‘自己将田契拿出来焚烧,送军米军衣给工农军’。湘赣边区,有的地方豪绅地主势力复辟后,‘地主仍然放弃他们已经被没收了的田,因为恐怕我们势力再来’。闽西上杭四区亦然,‘所有各地租息一般地不敢向农民索要’;赣西南地区开初外逃的地主,很快便有一部分因在城市生活不下去而通过各种关系,纷纷跑回来向苏区自首,他们的要求是所有的家产都可以拿出来分配,只要不杀就行。鄂豫皖地区,则有地主主动提出减租,说:‘我们今后不讲什么主人、佃户,只是互相帮助。你们种出的谷子,以后我得四份,你们得六份。我们今后一路做事,过去的租课我完全不提。’罗山县一个地主,甚至提出给每个佃农分几斗米。”
在湖北黄安县一些地方,“甚至有不敢而且不愿回乡的大地主,把土地、房屋几乎送让给自己的雇农、佃农,名义上是请他们代为管理,但实际上,已经是从没有过收租、收息的一回事了”……
让步、归顺的表现,在地主阶级面对苏维埃运动的上述全部反应方式中,应该说是最符合地主特征的方式。
在撕开多少年里附着于地主身上的太多的意识形态外衣后,可能一个词——算计,最能够体现地主的本性。算天算地,算时节算收成。算上辈子留下来的遗产,算自己留给下辈子的田地。算一个蛋孵出鸡后能变成多少蛋,算半年钱贷出去后能涨出多少钱。算种水稻或者油料、使农家肥或者化肥、用长工或者用短工的任何一点细微差异。风调雨顺、世道太平时,算怎样以最快的速度发家致富,兵燹匪祸、社会动荡时,为趋安避危,算怎样的付出,才算是最小的代价……
算计,自然意味着,在中国农村总是显得逼仄的生存环境里,没有哪一个阶层,像地主这样总富有开掘性;算计,可能也意味着,在中国农村上世纪最复杂多变的生存环境里,在村氓黔首、樵夫野老中,没有任何人像地主这样,得尽力去与这一环境保持着某种妥协。
苏维埃运动,无视于地主的让步、归顺。
革命,必须在一潭活水里除旧布新,似乎还必须在风声鹤唳中增添力量,否则就会像一匹懒洋洋的老马一样倒下来一九三一年秋,在苏区党政军中开始阶级清理,除少数高层领导,至一九三二年,地主出身者一般均已清退。比较彻底的例子是,同年一月召开的鄂豫皖省党代表大会,在三百二十六名代表中,“仅有的四名地主成分者为张国焘、沈泽民等中央分局领导人”。
在这前后,共产国际东方部认为地主残余及其家属绝不能分得土地,只能罚做苦工。中共中央据此要各苏区执行,并进一步扩大了一九三〇年夏已在赣西南出现的“赤色清乡运动”,政治上、经济上乃至人身上的种种打击,构成了比苏维埃运动初期的那次剥夺还要严酷得多的第二次剥夺。
经济上,过去所分得的份地一律收回,同时“必须进一步没收其全部财产”,即“其家中一切粮食、衣物、牲畜、农具、家私、银钱等”,只允许、强迫地主及其家属去开垦荒山废田或做苦工。不少地方,凡地主需在胸前挂上白布条,布条上编有号码,写着姓名、地址等,无论走到哪里,都必须戴上。在湘赣和湘鄂赣苏区,则干脆将他们驱逐出境。仅在湘赣苏区,被驱逐者大约有五千人以上。有的地主及其家属们只有背井离乡,乃至流为乞丐。而有的人为了留下来,被迫将十七八岁的女儿,嫁给论年纪可以做父亲的乡苏维埃主席……
政治上,苏区捕捉了一大批所谓“豪绅地主不良分子”,多被处决、监禁和罚做苦工。据中共湘赣省委一九三二年四月十一日给中央的报告,在湖南的一个县,“甚至有把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豪绅家属的壮丁,无论男女都杀掉了”……
一九三三年夏天,在全苏区又开展了大规模的“查田运动”。因为蒋介石已经开始了对苏区的军事围剿,还有外逃地主及苏区边缘地主武装少有间断的骚扰,战争形势的日益严峻与紧张,更导致了地主及其家属境遇的全面非人化。
地主被集中起来,被编为“永久的劳役队”,不管晴天雨天,每天都得无偿地干着苦活、重活。如发现有“反革命活动者”无须审判,即可就地枪决。家属中老老实实的,可留在苏区内依靠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获得改造,其他的,则一律驱逐出境或移居别处……
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张闻天,在这一运动脱缰野马般跑了一年之后,写了几篇纠错的文章,其中一篇为《是坚决地镇压反革命还是在反革命面前的狂乱?》提到了正是在这名为“镇压”而实际的“狂乱”下,有的地方要求将所有的地主富农,不论男女不论老幼,统统抓起来一律杀尽。有的地方,视地主老婆一句不服的笑骂为反革命活动,执行了枪决。还有的地方,将中农、贫农也戴上地主富农等项帽子,并乱捉乱打……
诚如何友良先生所说:“这表明,此时即便是不反动的地主,乃至无辜者,也受到了残酷打击。这时的地主,就不仅仅是其形极秽,而且是其命堪虞了。”
在苏维埃运动中,中国苏区富农们的命运,亦步亦趋着苏联富农的命运。
上世纪二十年代,苏联农村中的富农,大约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期中国农村里的“万元户”,他们被广大农民普遍地视为“能人”。而且,苏联不像咱们,毛主席历来重视将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即便小似蜗牛壳的单位,也部门、职能一应俱全;苏联却幅员辽阔,人口偏稀,当时交通不畅,这班“能人”对一般农民的政治影响,超过了党和政府的影响。而他们经济能量的热度,则让红星下的克林姆林宫,屡屡感到国家工业化的蓝图搁在一个火药桶上。在一九二八年苏联采取“非常措施”收购粮食期间,在基辅地区一户富农家里搜出了一万多普特粮食,一普特约合十六公斤多,即是说这户人家藏有一百六十多吨粮食。在北高加索一个村子,连抄九户富农,家家都搜出了一千普特以上的粮食……
在一九二九年开始的全苏集体化热潮中,随着富农不准参加集体农庄,停止其贷款和供应其生产资料,高额征收可能要夺去富农全年收入的个人税,以造成其破产等各项强硬措施,据说富农便成了遍及全苏的反集体化阴谋的大本营。他们或与宗教势力相结合,阻止农民加入集体农庄;或挺而走险,以暴动和暗杀来反对集体化运动。大量的,则飙起一股日本武士们的“剖腹”劲儿,不过三个月内,在乌克兰宰杀了六十四万五千头马匹和大角牲畜,伏尔加河中游地区宰得更多,达到了八十二万头。那些日子,从来墨绿如翡翠的伏尔加河水,却漂起了一层淡淡的红色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一个名为马克思主义者土地问题专家的科学会议上,斯大林发表了从此在苏联执行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的讲话。接着,次年一月十一日的《真理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把富农作为阶级消灭将提到日程上来》的社论,社论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你死我活地向富农宣战,最终从地球上消灭富农!”
这一时期,也正是中国苏区里,不但地主、还有富农们,也得在胸前挂白布条的日子。
在莫斯科的共产党人,总自称他们比中国共产党人更了解中国的情况,早在一九二九年六月,共产国际执委会便致信中共中央,内称:
“中国的富农,在大多数情形之下,都是小地主,他们用更加束缚和更加残酷的剥削形式去剥削中国农民基本群众”;“在农村里,富农分子照例到处都是公开地站到反动势力方面,来反对农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因此,要求中国党“极坚决地克服在富农问题上最有害的机会主义的动摇”,实行“加紧反对富农的路线”,领导农民“去反对地主和富农的压迫与剥削。”(见《共产国际执委会致中共中央关于农民问题的信》1929年6月》)
中国的富农,远不同于法、德农民中的大农,沙皇俄国的农民企业家,仍是中国传统农业和近代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本来按照毛泽东早些时候的看法,富农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参加一份力量,在反对地主的斗争中也可能保持中立。在现实中,革命乍起时,富农在整体上虽与地主一样,也有反动、外逃和参加革命等各种动向,但反动者的比例较地主低,参加革命的比例要大大高于地主。据兴国县第十区一九三〇年十月的调查,全区二十九户富农里,参加革命的达到了十家。同年,在赣西南区乡苏维埃政府的干部中,富农约占到了百分之三十……
对此,毛泽东是明白的,这反映在他一九二九年四月主持制定的《兴国县土地法》中。该法规定,只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及公共土地,不没收富农的土地。中共也是清醒的,一九二八年夏在莫斯科,由李立三主持召开了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亦制定出在土地革命中保存富农经济、中立富农的政策。
风从莫斯科来。有学者摩挲旧史后发现,是苏维埃之旗在苍凉的北风中旋舞,与那颗遥远的高悬于宫顶的红星互通款曲——
一九二九年,共产国际开始推行“反富农”的新方针,随即迅速传至中国,毛泽东在苏区积极贯彻并发展了共产国际这项“反富农”的方针。一九三〇年六月,毛主持制定了《富农问题决议案》,虽然强调了“抽多补少、抽肥减瘦”的分田原则,但是在对待富农的问题上,毛的态度与共产国际的有关方针并无任何差别,甚至更为激烈。毛猛烈抨击富农,宣称“富农的剥削比较地主更加残酷”、“这个阶级自始至终是反革命的”。毛甚至还将打击的矛头指向那些未出租土地、也不雇工的富裕中农,指称他们是“第三种富农”,号召:“坚决赞助群众没收他们的土地,废除他们的债务。”高华:《“肃AB团”事件的历史考察》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9年第8期)
所谓“抽多补少”,是在经济上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所谓“抽肥减瘦”,是富农的债务被尽数废除后,又将他们的土地与农民的土地重新搭配。但实际上做起来,在江西苏区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到了一九三二年,发展到凡认为是“好”的东西,富农便必须与此割绝:好房子,被贫雇农调换了。好农具、好牲口、好种子,随时可能被拖走。在湘鄂西还一度发动大规模的挖窟行动,以追查收缴埋在地下的现金、细软和粮食。追查的手段就是捆绑吊打,屡屡发生逼死富农人命……
当年底,开始编组富农劳役队,在赤卫军的监督下,担当拆毁城墙、土围子、敌工事,修筑桥梁道路,以及苏区内各兵站沿线间一部分笨重物质的挑运等劳务。在出大力干重活之外,富农们还得自带伙食。与地主们有不同的是,地主们编入的是永久劳役队;富农则为临时劳役队,有事集中,无事回家,继续种那块坏田。有些地方坏田也不分,只有到荒山野地去开垦,以维持“现在富农家况比雇农差”的生活,这个评价出自于毛泽东本人的《长冈乡调查》。
作为一种经济成分,富农在苏区已不再存在。作为个体的人,富农与地主,大体上成了一条正沉下去的破船上的难兄难弟。他们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失去了行动自由,受社会严密监管。至一九三三年夏查田运动开始后,在苏区,原先在经济上削弱富农,已经完全变成“消灭富农”。在一些地方,更发生了在肉体上不但消灭地主也消灭富农的“狂乱”,导致地主富农们被逼上山为匪、或劝诱群众反水逃出苏区的事件时有发生……四当革命的梦幻,终于在有玻璃窗子的城市房子里破灭了时,苏维埃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作为理想的捷径,气概的雕塑,是早期的共产党人在中国南方淡然远岫其实藏龙卧虎的大山之间崛起的小小苏联。
一边是莫斯科老佛爷翻动那本红色《圣经》的簌簌声不绝于耳;一边是大致平静了千百年的乡村一旦打碎平静后,所表现出的激烈乃至暴戾的要求。
最洋的与最土的结合;
最富先验性的和最富本能性的结合这是一顿难吃的饭,摆在眼前的是一张面包、黄油、罗宋汤和红米饭、南瓜汤搅在一起的餐桌。对世世代代在乡村中多扮着士绅角色的地富阶级来说,苏维埃运动已然是他们最后的晚餐。但对另一些人来说,苏维埃怀抱里的所有过失,所有荒唐,乃至“狂乱”,都比不上一个事实重要,即苏维埃不是革命最后的晚餐,相反,苏维埃保存了革命,并使之饮马于都河后再度出征……在党史军史中这番业绩当是不可磨灭的。
冤情虽会化作汩汩而去的流水,森然的白骨终将融入青山。但是,在所有的过失、荒唐乃至“狂乱”中,都活跃的一种思维,若不加以清理、清算,它是不会消失的——
毛泽东自己到赣南的寻乌县调查发现,土改之初,县苏维埃政权曾提出四种分田的办法,即按人口平分、按劳动力平分、按生活财源多寡分配、按土地肥脊分配,并要求各区苏维埃召集群众代表讨论,从中择一。讨论结果,“多数地方采取第一个办法”,即按人口平分。以后这一办法因“得到了多数贫农群众的拥护”,又在全县各区执行。
参见毛泽东《寻乌调查》)
又一份来自赣西南的报告中说:“平均分配容易办,群众也欢迎”,到苏区“农村中去同农民群众谈话,只要留心一听,‘平产’两字是很普通的,就是有些苏维埃政府的对联上也刊上‘平产’两字。”(《赣西南刘作抚给中央的综合性报告》1930年7月22日。转引自何友良《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
传统农业社会里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普遍心态,由于苏维埃政权的性质,使之合法化了;而在周边严峻的政治、军事形势的压力下,动员群众从来比发展经济重要的头等目标,总是百试不爽地通过“平分”、“平产”的法宝予以实现,更使得这一心态大大地膨胀了。此时,它所要求的绝对平均,几近容不下一根银针的差异,倘若出现了差异,它便要飞过去蝗虫般撕咬。苏区对富农的消灭,便源自于全社会的心理围堵。倘若这一膨胀了的心态,却感到了膨胀空间的趋小,它会爆炸成一股股让领导者们骇然神变、最后不能不服从的激烈情绪。有研究这段历史的学者认为,苏区对于富农的政策,之所以会日益向左倾滑去,自然有共产国际、毛泽东前后变化了的思想的影响,但也有为着稀释贫农、雇农们激烈情绪的原因。
在当今生活在法治时代的人们眼里,这是一个多么不可理喻的逻辑——
为了焕发一些人的情绪,就要剥夺另一些人的生存。为了让一些人的胃口得到充分满足,就得让另一些人的头低下来,鸵鸟似的低下来……
因为从来对平均主义思维和仇富心态缺乏有力地涤荡,相反,它们却能在此后各个时期的革命理论中得到五光十色的包装,在我们这块国土上频频举行的运动与斗争的汽车方程赛中,充当第一级官方号令之外的第二级的心理驱动。它们盘结而成一条硕大的蚂蝗,有了强大的吸附力,看起来不动声色地贴在我们民族的肌体上,却在不断散发开的血腥气中,日益消耗去她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可以说,直到驶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江面,历史之橹才欸乃一声惊叹:
被中国革命加以利用和倡导的某些传统意识,却是中国在自己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极力要摒弃与打碎的……谁第一个高呼“毛泽东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