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最近出版了一本重点书——《中国民间组织大事记(1978-2008》》,据该书的“序言”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也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其中,民间组织的蓬勃发展是一个非常显著的现象。”现将该书中介绍的,环保民间组织质疑怒江建坝事件的经过摘登如下——
我国民间组织在三十年的发展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国内走向世界,从形式单一到形式多样等等变化。今天,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我国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根据民政部的统计,到二〇〇八年底,我国已经有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近四十二万家。而参与其中的公民也不计其数: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由于我国民间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它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民间组织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必须妥善处理的一个问题,是一个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不能不涉及的问题。
在中国的民间组织中,环境保护领域如此引入注目,以至于一提到中国的民间组织,很多人都会想到‘地球村”、“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环保民间组织是我国民间组织中最为活跃的组织类型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民间组织各个领域里数量较多、力量较为强大的一支。中华环保联合会二〇〇六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二〇〇五年底。中国共有各类环保民间组织二干七百六十八家。其中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有一千三百八十二家:民间自发组成的有二百零二家: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共一千一百一十六家: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内地机构六十八家,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总数达二十二万四千人。
随着中国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二〇〇三年以来,环保民间组织参与或发起了多起重大公共事件,进行公众倡导并力图影响政策,掀起了社会民众参与公共治理的新高潮。二〇〇三年,几项水利工程遭遇了民间组织的抵制:一是贡嘎山下的木格措水坝,二是与都江堰相邻的杨柳湖水库,三是怒江建水坝的论争。最后,怒江和杨柳湖工程分别被暂停和叫停。这突出体现了追求经济利益与保护生态平衡、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在论争中,民间组织表现出了极大的动员力和推动力,最早将怒江水坝公之于众的是‘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和“绿岛”负责人张可佳,“大众流域”则鼓励怒江流域原住民发出自己的声音,通过讨论会、讲座、图片巡展等表达意愿,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政府决策的公众监督。民间组织以自己的行动号召公众影响和参与和自身利益相关的环境工程的决策,“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可以说‘怒江保卫战”是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拐点。而后发生的对金沙江虎跳峡电站的质疑。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决策争议,参与圆明园防渗膜工程的评议,厦门PX项目搬迁等,都表现出环保民间组织强大的影响力。通过这些事件,不仅让公众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生存环境、通过参与听证会等形式维护自身环境权益,还催生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形成了对环境工程监督和建议的机制,使环保行为更加主动、有序,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怒江建坝事件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出台后发生的第一个重大环境事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主持召开《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审查会。会议通过了在中国仅存的两条原生生态河之一——怒江中下游修建两库十三级水坝的方案。按方案,该工程比三峡工程规模还大,年发电量预计为1029.6亿千瓦时,是三峡电站的1.215倍。然而在会议上,环保总局的官员却以该项目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为由拒绝签字。该官员在会议间隙将怒江建坝事件告诉了。‘绿家园”的负责人汪永展,这一举动奏响了整个“怒江保卫战”的序曲。
二〇〇三年九月三日,汪永晨联络何大明、李小溪等环保、社科学者,在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的论证会上,对怒江建坝提出了激烈抗议,同时还邀请了“绿家园”记者沙龙十几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会议,将反坝的声音通过各大主流媒体传向社会。十月二十五日,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汪永晨征集了六十二位科学、文化艺术、新闻、民间环保界人士反对建坝的联合签名。这份签名后来通过媒体传播。引起了广泛的舆论效应。十一月底,在泰国举行的世界河流与人民反坝会议上,“绿家园”、“自然之友”、“绿岛”、“云南大众流域”等中国环保组织为宣传保护怒江在众多场合奔走游说,最终促成六十多个国家的NGO以大会的名义联合为保护怒江签名。此联合签名最后递交给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此专门回信,称其将“关注怒江”。二〇〇四年初,李小溪(空军指挥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就怒江事件上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沈孝辉(国家林业局高级工程师、环保作家)通过“自然之友”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向两会递交了《保护天然大河怒江,停止水电梯级开发》的提案。二〇〇四年二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怒江项目暂缓实施。至此,怒江保卫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日后有专家评价,民间环保组织影响了公共事件的政府决策,在中国这是第一次。
二〇〇五年一月,一场关于“人类是否应该敬畏自然”的争论拉开了序幕。何祚庥、方舟子等“科学派”对汪永晨、廖晓义等环保人士发起攻击,称他们为“极端环保分子”、“伪环保分子”。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百个环保组织以及数百名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知名人士联合签名,发表了《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提出“大型项目的决策必须有适当程序,否则各方权益很难平衡。参与这封信起草和签名的人并不一定都反对修坝,但是都反对没有一个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他们认为,有关方面应该对他们提出的移民、经济合理性、水坝安全性等问题作出答复。
怒江建坝事件的意义在《经济》二〇〇四年第五期封面作了极好的阐述:“《经济》之所以关注此事件(怒江建坝事件),并认定这一事件的意义,只是因为它是中国NGO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更重要的,它折射了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要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