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刚刚开学不久,虞墨惜“发财”了。那个暑假,墨惜没有回家,而是在萧建豪的衡建建筑设计公司做兼职。那天上午,她领到了有生以来第一笔设计款,足足两千块。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来说,对于一个靠着申请助学贷款来读大学的贫困生来说,这真的是一笔巨款。这比做家教几十块几百块的工资更能刺激她。墨惜像一头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去银行,郑重其事把钱存起来。她希望一毕业就把助学贷款全部还清——因为要强的妈妈一直为女儿要靠贷款读大学这件事自责不已。
把钱存好后,墨惜从银行出来,准备回学校。由于太过在意这笔钱,走在街上她还不忘记时不时按一按挎包,生怕被小偷偷了。银行离学校不算远,只有一站路多一点点,她没有挤公交车,而是溜达回去。偏偏就在她走到一半的时候,祸事来了。一个年轻人从她身后极快地跑过,扯住她的挎包就跑——她遇到抢包的了,光天化日之下。
“有人抢劫,救命——”墨惜像电影里那样扯着嗓子就喊了起来。与电影里的人物不同的是,她不是站在那里傻喊,而是死死拽住自己的包。
她背的是长带子的挎包,所以抢包人误以为自己已经把包抢到手了,其实带子还挎在墨惜的胳膊上。墨惜就那样死死揪住书包的带子,并且顺势往前追过去,要把包夺回来。
抢包人大概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悍的女生,稍稍的惊愕之后就在口袋里摸出一把水果刀,毫不犹豫地朝墨惜的手扎下去。他以为,这样一吓,胆子再大的女孩也会松手;他以为,不会有人为了钱而不要命;他以为,那样瘦弱的一个女孩子不敢跟他较量。然而,所有他以为的,都是错的,直到那把刀精准无误地戳在了墨惜的手背上,锋利的刀片顺着柔嫩的肌肤一路游走,在她的手臂上划了一道细细长长的口子,她竟然没有松手,甚至还用一股更顽强的力气夺回自己的包,嘴里还不断喊着:“不要抢我的包,还给我!”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不过是几秒钟的事,路旁的人还来不及反应。待他们反应过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穿红裙子的女孩已经为自己的包付出了血的代价。
“住手!”随着这一声天籁之音,抢包人被两个穿军装的年轻军官左右开弓按住,沾着血迹的水果刀轻而易举被另一个军人夺下。第四个橄榄绿则从自己的军裤口袋里掏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用力按在虞墨惜的手背上:“傻丫头,你要钱不要命了吗?”
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用手帕?不过,那时的虞墨惜顾不上考虑这一点,她怕死,怕得要死,但是她不能任凭自己的包被抢走。她觉着委屈,手背的伤口又被他按得发疼,她看到他帽檐下面的眼睛里有真诚的关切,才忍住眼泪,结结巴巴地说了句:“不是为了钱……钱包比钱重要……”这词不达意的一句话说出口,眼泪还是滴滴答答掉下来。视线一片模糊,她再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得到他绿色的军装,和他肩头两块红色的肩章。
刚才有围观的人打了110,这会儿巡警赶到了。墨惜这才知道,他们这身打扮是军校的学员,所以没有军衔,只有肩章。他们高矮胖瘦都差不多,衣着统一,又都戴着帽子,帽檐低低的,墨惜转眼已经分不清谁是谁,只是不断说着感谢。
抢包的罪犯被押走,墨惜和四个学员跟去派出所录口供,然后又有警察帮着墨惜处理了伤口,幸好不是太严重。大家说的最多的就是那句“要钱不要命”,只有那个最初喊她“傻丫头”的人轻声问了她一句:“包里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墨惜记得他的眼睛,墨黑的,真诚的,盈盈倒映着自己的影子。她轻轻点了点头。他又宽慰地笑了笑:“傻丫头,再重要也不如你的安全重要啊。要不是刚好碰到我们,还不知会有多危险。要是家里人看到你伤成这样,会有多心疼。”
他是章轲风,军校研究生班的高材生。
遇到他们,虞墨惜实在是太运气了,因为他们平时是不能随便出来闲逛的。今天结伴出来是因为学校的一位关系很好的教导员要调职了,他们去送行。他们刚刚从车站回来,顺路在城里逛逛,就遇到了自不量力的虞墨惜沿街斗劫匪。后来,章轲风总说,墨惜,我爱你那份勇敢,又心疼你那份勇敢,所以无论怎样都要保护你。
他真的是要保护她,所以,从派出所出来,他一直拉着她的手,一刻未曾松开。另外一个绿军装在帽檐底下“咳咳”假意咳嗽了两声:“班长,我们不当电灯泡了啊,别处逛逛去。”
墨惜脸一红,想把手从章轲风的手中拉回来,他却攥得更紧,对那人说:“去吧去吧,算你小子识相,偷我烟抽的事我就不追究了。”
三个绿军装结伴离开,章轲风摘下军帽轻轻抹了一下额角的汗珠,转身看住虞墨惜:“你想去哪里?”刚毅的眼角眉梢满是柔情。
正午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额角细密的汗珠折射出曼妙的光彩,周身似乎都披着金色的光圈,绿军装红肩章的他在她眼中就像驾着七彩祥云赶来的天兵天将。她的手就在他的掌心里,她再也不想离开他。她没有说出口,只是在心里默默说,我跟着你走,去哪里都可以。
他们就那样漫无目的闲逛起来,七七八八地聊些学校趣闻,从睡懒觉的“九三社团”到抓考勤的“四大名捕”。墨惜像很多女生一样,对军营有无穷无尽的好奇,揭秘似的问很多白痴的问题,问他会不会开坦克,又问他学不学跳伞。章轲风就笑,答得比较有分寸,因为涉及保密纪律,不能随便乱讲。墨惜并不介意,依旧听得开心。看得出来,章轲风对军营有无限热爱,从小就看《小兵张嘎》和《闪闪红星》,拥有一套军装和一把枪就是他的梦想。他讲这些的时候神采奕奕,整个人越发精神抖擞。
他问墨惜,为什么会学习建筑设计,和钢筋水泥打交道不累吗。墨惜说,我的家乡T市曾经被一场大地震夷为平地,我出生记事之后,到处都在打地基建高楼,看着那万丈高楼平地起,我觉着特别神奇,自己就迷上了这个。
提及自己喜爱的专业时,墨惜特别专注,又很是沉醉,两只眼睛稍稍眯起来,像猫咪。她有两个小酒窝,不是长在脸颊,而是长在嘴角,笑的时候小酒窝就露出来,特别招人喜欢。她提到高楼的时候总爱把手举得高高的,仿佛等不及下一秒就蹿到楼顶上。章轲风都记得。
他问她,包里究竟有什么,她那样拼命地要抢回来。墨惜说,不是值钱的东西,但是很重要,钱包里有一张全家福的照片,那是爸爸妈妈奶奶和她的唯一一张合影,爸爸以前是煤矿的矿工,在她六岁那年在井下遇到事故去世了,全家福是他去世前不久拍的,所以她只能把这张照片随身带着,想爸爸的时候看一眼。
他眼圈微微泛红,心疼地说:“傻丫头,那样珍贵的东西不要随意带在身上啊。再说了,现在科技这么先进,把它翻拍一下,多留几个备份。”稍稍停了停,他又补充:“记着,没有任何东西比你自己更珍贵,以后不要再做那种傻事了。”对于珍贵的东西,虞墨惜只要唯一,不要备份。但是她看着他的眼睛,重重点头。
后来,不知怎么走的,他们拐进一个小胡同,很老很旧的胡同,胡同口有铁皮的牌子,用红蓝白的油漆刷着一个个门牌号。居然还有一家不起眼的冰激凌小店,那样狭小,那样隐匿,却挂着一个无比诗意的名字:声声慢。
“我们吃冰激凌,好不好?”她像小孩子一样,迫不及待跑到大冰柜前面,拍着透明的玻璃门,回身笑问章轲风。两只小酒窝盛满香甜,就像穿红衣的紫霞仙子。
“好。”他看得有些痴。
“我要巧克力的,还有杏仁的。”点完又问他:“蓝莓的也想要。可以吗?”
“你想吃多少都可以。”他宠溺地笑。
她那样满足,坐在桌边,双手撑着下巴。由于受了伤,右手缠着很多纱布,她脸上却找不到一丝一毫自哀自怜的神情,反倒笑盈盈说:“先说好,今天是我请你啊,因为你救了我。”
“那我倒要问问你,”他拉过凳子坐在她身边,摘下军帽端端正正摆放到桌上,“你是把我当成救命恩人呢,还是当成男朋友呢?”
墨惜顿时语塞,这兵哥哥也太直接了吧。难道这就是兵法中的先下手为强?她不回答,红了脸,低着头用缠着纱布的手在干净的桌面上来来回回地画着圈。冰激凌已经端了过来,三个彩色的圆球盛在奶白色的小纸碗里,香甜甘冽的冷气缓缓挥发出来,小纸碗外面很快就有了一层迷离的雾气,桌面上也有了一圈细小的水珠。她用手指蘸着水珠,在玻璃桌面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笑微微抬起头来:“那么,以后,你要永远给我买冰激凌吃。”
“好。”他轻轻握住她那只受伤的手,“我要我的女朋友永远甜甜蜜蜜的,再不受苦。”
从那天起,每一天都是甜甜蜜蜜的,再没觉得苦。
客观讲,不能朝夕相处,不能花前月下,那样的恋爱并不浪漫。章轲风所在的学校纪律严明,他是不能动不动就溜出来陪女友的,即便是周末出来逛街看电影,也需要请假。外出的名额是有限制的,他身为班长又不能太自私,独占所有外出机会。所以,有时候,周末都不能见面,两个热恋中的人只能在电话线上你侬我侬。
但是,因为他是章轲风,墨惜不觉得苦,每分每秒都是甜的。
他们最常去的地方还是“声声慢”,天气渐渐冷了,店里开了暖气,吃冰激凌还是很舒服。他们跟店老板很熟了,就问店名的典故。老板说,以前他喜欢一个女孩子,很想为她开个甜品店,可是他终于把店开起来,她却嫁了别人,他再也等不回她。
墨惜无限怅然,章轲风就咬在她耳边轻声说:“看我多明智,第一次见面就急着让你点头做我女朋友,就怕来不及。”墨惜笑脸明媚,转头看住身边的男孩。青春正好,岁月正长,有那样多的时间可以在一起,怎么会来不及?
寒假很快到来,墨惜的学校放假放得早,她已将近一年没回去看望妈妈,很想早些回家去。章轲风电话里央求她:“等我几天好不好?我去送你。”
“笨蛋,不需要送,我家很近的,坐火车四个小时就到了。”
“那我也得送你。等我几天,好不好?”像个要糖吃的小孩子。
“好,我等你。”等一辈子也可以。
与其坐等,不如找点事情做。墨惜就又跑去萧建豪那里,问有没有兼职可以做。萧建豪的衡建设计公司开张没几年,正处于上升阶段,急缺人手,巴不得有墨惜这样寒假不急着回家的“廉价劳动力”可以使唤,她又是个让人放心的姑娘,做事情又快又好,手脚麻利,于是非常干脆地给了她一个急活儿。就这样,墨惜回家的日子晚了好多天,待到她去买火车票时,已经不可能买到座位票了,只能站着回去。
章轲风好不心疼,执意要给她买豪华客车的汽车车票回去。墨惜瞪眼:“章轲风,你会不会算账啊,懂不懂过日子,汽车票要五十块,学生半价火车票只需要十五块,省下三十五块钱是一星期的午餐费,知不知道!”
“傻丫头,我不要你过得这么辛苦……”
“你听不听我的!”她嘴巴撅起来,“还没结婚就敢顶嘴,反了你了!”
“哎——”年轻中尉只得叹息浅笑,“宝贝呀宝贝,我真是拿你没办法。”
真真到了上车的时候,墨惜不是不心惊的。她从来没有擦着年根儿回家的经历,才知道春运期间的火车是那样拥挤。她买的是站票,想找一个稍微宽松的车厢挤上去,不料到处都是人挤人,巨大的车厢像沙丁鱼罐头一样满满当当,哪里有她容身之地。
章轲风更是没有见过这样的排场,手里捏着站台票,原想送她上车的,这会儿却要拉她离开:“走,我带你买汽车票去,挤这火车太遭罪了。”
“真的不需要,我可以挤上去!”墨惜坚持。
“你等下。”章轲风拗不过她,想了想,四下看了看。火车很快要开了,列车员已经在打旗语。章轲风拉着墨惜的手就往餐车方向跑。墨惜不明就里,只得匆匆跟上他的脚步。
到了餐车那节车厢,章轲风找到检票乘车长,对他敬了个礼说:“我是XX部队的,过年就这么几天假,急着跟媳妇回趟老家,实在买不到火车票了,您就行个方便让我们上去吧。先让我们上车,我立刻去补票。您要是不相信我把军官证放在您这里。”
乘车长看了看这对年轻的小夫妻,女孩是一脸楚楚可怜,男孩则是钢铁长城的一部分,人家为了保卫国家一年才团聚这么一次,通融一下不是不可以啊。恻隐之心一动,他对他们点点头,来了个模糊战术,说:“旁边就是列车长办公位,快去补票。”
“谢谢啊!”章轲风眉开眼笑,硬是塞给他一盒烟,然后拉着墨惜上了空荡荡的餐车。墨惜却是不知道,章轲风送出去的一盒烟比她回家的汽车票、甚至往返车票都要贵得多。
补了票,两个人就挤在狭窄拥挤的过道上。因为起初只是说送墨惜上车,并没有想要和她一起走,所以章轲风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没拿。墨惜的东西也不算多,一个双肩大背包里除了几件自己的换洗衣服,就是给妈妈买的一件羊绒衫,和在卧佛寺帮奶奶求来的一串开过光的佛珠。章轲风替她把背包塞到了行李架上,就护着她站在两节车厢的相接处。因为没有买到空调特快的票,只买到了普通快车车票,所以火车内部环境差一些。人又多,列车员连卫生都没有办法打扫,地上有很多乘客随手扔下的纸团、瓜子壳、零食包装袋等等。
章轲风环视这脏乱差的环境,满心只是自责,颦眉向墨惜道歉:“都是我不好,不该让你等我的。你要是早走几天就能坐舒服的空调车了。”
“谁说的,”墨惜伸出手指,抚摸他的眉心,“不许胡说。等你也不白等啊,萧总对我特好,原本这次画图纸的钱应该春节回来再发的。他说要过年了,给我发个红包,所以提前发给我了。一千块呢,发达啦!”墨惜笑得眼睛鼻子皱在了一起。
章轲风两只手捧着她的脸,看着面前这个容易满足的小傻子:“就快过年了,我还没给你发红包呢。再说了,我第一次去见丈母娘,不能空手去呀。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买给你。”
倒是一声“丈母娘”让墨惜想起了上车时章轲风对乘车长的那套半真半假的说辞,她故作嗔怒审他:“真有你的,谎话张嘴就来,是不是以前编过好多次都轻车熟路了。”
“第一次,真的,只有这么一次。”他一脸认真,“墨惜你一定要相信我。我高中毕业就进军校,这么多年了,只有你一个女朋友。你一定要相信我。”
“好。我相信你。”她看到他此刻的严肃神情跟刚才急着编瞎话的样子判若两人,止不住笑出来。他不知道她傻乎乎地在笑什么,只是喜欢看她这样笑,也随着她笑。后来笑着笑着她就靠在了他的肩上,他抱着她的头,她还只是笑,两个开心的傻瓜笑得抖做一团。
终于止住笑了,她从他怀里挣出来,调皮地眨眼看他的眉。他也那样带笑看着她。她穿着长长的白色羽绒服,是做裁缝的妈妈亲手为她做的;她脖子上围的红围巾,是妈妈亲手为她织的。单亲妈妈把这个冰清玉洁的女儿养得像雪娃娃一般玲珑剔透,章轲风心底生出一种强烈的使命感,要好好保护她,好好爱她,不让她受到一丁点伤害。他看着她水盈盈的眼睛,只想到一件事,就是在她漂亮粉嫩的小脸蛋上狠狠咬一口,然后牵起她的小手,糊里糊涂一帅,简简单单一爱,就那么过一辈子。
“墨惜,等你毕业了我们就结婚吧,你跟我去部队,做随军家属。不管我分配到哪里,你都和我在一起,我们一辈子不分开。好不好?”
他凑得那样近,热热的鼻息轻轻拂着她的脸。年轻男子特有的阳刚气息,夹杂着须后水的味道,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一股燥热难耐,进而眩晕。甜蜜的情话讲过不少,深情的凝望也有很多次,这一句话却是最朴实、又最深沉。她的脸开始发烧,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心里的小兔子跳得方寸大乱,无限娇嗔地说:“讨厌,在这种地方说这些,一点儿都不浪漫。”然后低低垂下眼帘。
她的睫毛很长,不断抖动着,从他俯视的角度看过去,就想两只蝴蝶的翅膀在翔舞。她的皮肤很白,两只小耳朵像透明的一样。不过,这会儿,大概是害羞的缘故,纤细的血管把耳朵都包围了,雪白肌肤里透着粉,眼看着就红到了耳根,引得他直想伸手去捏一捏。不知她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香气若有似无,在她低头的时候徐徐撩拨他的嗅觉。或许,那与洗发水的牌子无关,那是墨惜特有的香甜,她像一杯最可口的果冻布丁,他恨不得一口吞下她。他再也把持不住自己,俯下身去,寻着她的嘴唇,轻轻软软地啄了一小口。
“坏蛋,你是兵痞吗?注意点形象!这是火车上,好多人呢!”
毫无防备的一吻让她的脸更红了。她在那人的嘴唇离开之后猛地抬起头,一双乌黑的眸子里漾着羞涩和不知所措,傻呆呆地看着他,像犯了一个重大错误。他原本已经心满意足,见到这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浮动的潋滟春光,瞬间便下定了决心要变本加厉。他近乎粗野蛮横地把这个傻孩子揽在怀里,深深吻住。
她觉得全车厢的人都在看着他们俩,于是努力想推开他。可是他的手臂仿佛有千斤力紧紧箍着她。她动弹不得,只好放弃抵抗,乖乖任他品尝。他吻了很久,很久,完全没有放弃的迹象。她不知自己哪里来的一股勇气,居然伸出两只手抓紧了他羽绒服里面的军装衣襟,踮起脚尖,笨拙地回吻他……他肯定是疯了。她愿意和他一起疯。
疾驰的列车外面,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派北国冬日的银装素裹景象。皑皑白雪覆盖了农田、河沿、房顶,一根根老式的电线杆迅速倒退着,全都远离。车窗里面,一对年轻恋人的心里,佳人爱英雄,烈焰焚情的好戏却似刚刚开场。
下了火车,还要倒两趟公共汽车,才算是到了墨惜的家。她家在T城郊区,比较边缘,还住着70年代末地震之后盖起来的平房。拆迁改建的消息传了不知多久,好多开发商去考察,但是他们都觉得那地段不好、商业价值太低,所以迟迟没有动静。
回家之前,墨惜给妈妈董梅打了个电话,说有“特别的礼物”呈现,董梅万万没有想到,这“特别的礼物”竟然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大活人。和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董梅看到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总觉得哪里都好——更何况,章轲风的的确确是个百里挑一的“金龟婿”,仪表堂堂,有礼有节,身在名校,又是墨惜的“救命恩人”。那次惊心动魄的经历墨惜早就对妈妈讲过了,不过,她跳过了手臂被刀划伤的细节,也叮嘱章轲风不要说漏,她只对妈妈讲,遇到了坏人抢包,被章轲风和几位战友救了下来。
章轲风告诉墨惜妈妈,他的父母也在邻省的煤矿工作。董梅就更觉着这未来的姑爷亲切了,还叮嘱他们说,煤矿的工作不好做,你们算是有福气了,上了大学,有了更好的前程,以后要一起努力奋斗。
墨惜的奶奶更是爱上了这个未来的孙女婿。事实上,奶奶的头脑早就不清醒了。早些年,T城地震的时候,虞家全家老小都被埋在了废墟里,险些丧命,是前来抗震救灾的解放军把他们一个个挖了出来。墨惜的爷爷却没能幸免于难,先一步走了。奶奶没了老伴,受到了刺激,精神就不大好,却还能认人。再后来,墨惜的爸爸在煤矿遇险,死在事故现场,奶奶就彻底神志不清了,只认得穿军装的“解放军”。无论是见到了真的解放军,还是在电视剧里看到演员演的解放军,她都觉得亲切。所以,章轲风这一来,情绪不佳的奶奶像见了亲人似的,拉着他就不肯松手,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找零食,开心得像个返老还童的小孩子。
墨惜从背包里拿出自己买的那串佛珠,细心给奶奶戴上,大声说:“奶奶,这是章轲风送给您的,您可要收好啊!”
当时,电视里正播放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奶奶看看穿军装的刘烨,又看看眼前的章轲风,好奇地指着电视问他:“你不是在那里头吗?怎么又坐在我家了?”
墨惜笑得倒在奶奶怀里。不过,奶奶又一手捏着佛珠,一手拉着章轲风喊:“既然来了,就不许走啦,要和我孙女永远在一起呀!”
章轲风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奶奶,您放心吧,我会永远对墨惜好的!”
墨惜抱着奶奶笑看章轲风,她相信,他说到就一定能做到。
那天最让墨惜全家人大开眼界的是章轲风的饭量。妈妈由于事先不知道章轲风要来,就没有准备太多菜,临时加了几个家常小炒,切了几个凉菜,主食做了墨惜最爱吃的素馅包子,韭菜鸡蛋虾皮,细细的粉丝剁碎了掺进去,吃起来倍儿香甜。墨惜笑问章轲风:“你老家可是以吃面食著称,会不会觉得我妈妈做的包子不地道啊!”章轲风不回答,只用事实说话——拳头大小的蒸包子他吃了十二个,还啃了好几个鸡腿,最后还是墨惜怕他撑坏了硬拉着不让他再吃了。他说:“在搞体能训练,太累了,阿姨蒸的包子又太香,总也吃不够。”
墨惜用筷子加起一小半包子,指着里面的粉丝逗他:“看看看看,馅里加了鱼翅呢,当然香了。”墨惜只是信口胡诌,活到二十岁,她还没吃过鱼翅呢。章轲风却一口咬住她筷子上的包子,嘴里呼噜呼噜地说:“这比鱼翅好吃多了!”
平房不像楼房那样有集中供暖的暖气,取暖全要靠自家烧“土暖气”和点煤炉自行解决。往日里,都是奶奶在烧煤炉的小屋睡,墨惜和妈妈一起睡在大屋的床上。大屋也算不上很大,一张双人床,一张长沙发,一架老式的缝纫机。妈妈董梅在地震时被砸伤了腰和腿,后来落下残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一直在家帮人做衣服、沙发套、床罩被套等等。屋子里还摆放着很多布料、边角料和针线包。虽然空间略显局促和拥挤,却是整洁而温馨的。
墨惜让章轲风暂时睡在奶奶的小屋子里,因为小屋比较暖和。她们娘仨挤在大床上睡。她有些不安:“家里实在是太挤了,恐怕还比不上你的宿舍吧,让你受委屈了。”章轲风拍拍胸脯仰天大笑:“不怕不怕,人民子弟兵,睡马路都不怕!”墨惜笑:“好啊,那你就到院子里睡吧,看你不变成冻柿子。”他拉住她咬耳朵:“你舍得吗?”
她舍不得,所以,她晚上睡不踏实,怕他挨冻。她蹑手蹑脚从被窝爬出来,披着羽绒服跑去小屋看炉火。她担心火门儿关得太紧炉火不够旺,又担心他一氧化碳中毒。
男人火力就是旺,睡惯了有暖气的宿舍楼,墨惜回家都觉着太冷不适应,章轲风却在奶奶的小床上睡得鼾声四起,还掀开了被子的一角,露出穿着保暖内衣的半个膀子。借着手机隐隐的光亮,墨惜看到,他把羽绒服、军装都压在了棉被上,金属皮带扣幽幽地反着亮光。虞墨惜天生缺乏一种对奢侈品大牌的敏感度,若是她在那一刻认得出那根看似普通的皮质腰带叫做“登喜路”,她也不会误以为章轲风就是和她一样的“矿工子弟”了。
她轻轻抬手帮他掖被子,他却一把攥住她的手,惊得她险些叫出来。
“坏蛋,又装睡!”她蹲在床头的地上,低低声音骂他。
“想到你就在隔壁,我睡不着。”他翻个身趴在枕头上,第一次看到穿着睡衣发辫蓬松的墨惜。她的睡衣是妈妈做的,红格子上面印着小泰迪熊。她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妈妈亲手做的,红色的裙子,红色的睡衣,慈母手中线,和名店里的品牌服装相差无几。
“冷不冷?”墨惜把声音压得低低的,生怕吵醒隔壁的妈妈。
他摇头,用力拉她的手,“进被窝来。”
“胡闹!”她嗔怪着用攥着手机的手打他,“乖乖睡觉,明天带你出去玩。”
屋子很黑,只有手机屏幕的一小方亮光,两张年轻的脸在光与影的细微明灭中显得非常近。墨惜第一次在这样的夜色里看着心爱的男孩,不禁抬手轻轻抚摸了一下他额角处细小的伤疤。有一次,他在做体能训练时,跟另一个研究生班的学员比赛翻单杠,两个人较上了劲,都过了体能极限,还是都不肯停下来,谁都不愿意认输,最后他们被人生生拽下来,章轲风没站稳,摔倒在地的时候的碰到了一个小石头,划破了,留下一个小月牙。淘气的男孩子总是不让人放心,非要把自己弄得一身伤痕,让爱他的人担心,他还撇撇嘴满不在乎。
“墨惜,”他缩在被窝里眼巴巴瞧着她,“我爱你。”
手机的背光灯忽然暗下去,说爱的人隐匿在一片黑暗中,但是,冰凉如水的夜色那样温柔,年轻人温暖的呼吸就在咫尺间,并且,眼睛很快就适应了这黑暗,能够看到彼此眼中亮闪闪的期待和温存。狭小的空间仿佛变成一个明亮闪烁晶莹剔透的大水晶球,每一粒氧气分子都是幸福的雪花在他们身边飘逸。没有秘密,没有负担,他们都是对方手中最纯粹的唯一,无法替代,不可言说。
虞墨惜在水晶宫里神游了不知多久,回到心爱的男孩面前,捏住他的耳朵,凑过去轻声说:“章轲风,我也爱你。”
他轻轻吻她的鼻子尖:“傻丫头,以后我们结了婚,我每天抱着你睡,就不会觉得冷了。”
墨惜枕着这句话入睡,觉着一辈子都不会再冷了。
那几天,T城才下过雪,路边积了厚厚的雪,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干干的树枝上也都挂满了雪。墨惜带着章轲风去了她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给他讲她小时候调皮捣蛋的故事。她看似乖乖女,仗着学习成绩好偶尔也会做些让班主任头疼的事。
有时,走在路边,章轲风会故意使坏,去撼动那些比较细的柳树。树枝上的积雪窸窸窣窣地飘下来,飘得墨惜满头满身。她就在地上捧起雪来攒雪球,嬉笑着朝他砸过去,两人笑着闹做一团。闹够了又继续往前走。墨惜的手攒了雪球之后很凉,章轲风就把她的手拽进自己的袖筒里。两人就这样连体婴儿一样慢慢悠悠走两步退一步地往前挪,晃呀晃的,恨不得就这么晃到天荒地老,就这么走到宇宙洪荒。
走着走着,墨惜忽然停下来,说:“章轲风,我愿意。”
“嗯?”章轲风那一刻傻傻的,没明白过来。
“你在火车上问我的呀。我愿意。”
墨惜穿着白白的羽绒服,围着红红的毛线围巾,白嫩的小脸被冻得有些泛红,双眸黑亮,像动画片里的雪孩子,“章轲风,我愿意做随军家属。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章轲风久久望着她,七尺男儿钢铁之躯居然觉着鼻子有些发酸。他拉过墨惜两只冰凉的小手,揣在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俯身轻轻吻她:“宝贝,谢谢你。”然后忽然双臂用力揽住她的腰,抱着她在雪地上转起圈来。
墨惜大笑,把手从他的口袋拿出来,紧紧环住他的脖子。
仰头望去,湛蓝的天空正在急速旋转,有细小的雪花飘下来,干净透明的冰雪世界里,每一颗六角精灵都在向她微笑,每一粒冰晶掉到舌尖上,都像甜蜜的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