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墨惜手握两份邀请函向萧建豪请假,要和徐缓缓一起去广州参加设计师协会的年会,萧建豪笑得手中的斗彩茶碗都端不稳了:“甭问,项小三的功劳?”
墨惜并不隐瞒,含笑点头。
萧建豪更欢乐了:“丫头啊,你还真行。跟哥哥交个实底,你究竟想把这项家老三怎么办?”
“怎么办?”墨惜傻笑,“凉拌。”
萧建豪长叹一声,抬手在心爱的小钢琴上叮咚弹了两下,“于公吧,我是你老板,私人问题说多了没有必要。不过呢,咱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我是把你当自家妹子看,所以这些事我还是想跟你唠叨唠叨。章轲风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人总得往前看。你不能屈着自个儿。有好机会就往前走一步。明白哥哥我的意思吧?”
“老大,最近我总想起妈妈以前说的一句话:人各有命,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要。我和章轲风缘分不够,遇到项勇也不是什么天赐良缘。我相信这世界上没有幸福的灰姑娘,即便有个把寒门女成功嫁入豪门,背后也定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处。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每天上班很充实,拿了工资去吃大餐,同事们都可爱,老板你又这么慈祥。”
“嘿——”萧建豪夸张地颦眉,“揶揄我老是吧,小东西,翅膀硬了你!”
墨惜坏笑:“是你自己说的啊,我可没提那个字。”她不再玩笑,好好讲话:“更何况,如你所言,章家和项家还是生意场上的劲敌,免不了哪天就要刀兵相见,我不想看到章轲凤和项勇为敌,我没法偏袒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哦?”萧建豪眉梢一扬,抓到线索,“从什么时候开始,项小三那么重要?”
“好吧好吧算我用词不当,”墨惜无奈地笑,抬手抚了抚额角,“他们都是甲方,都是金主儿,不管谁输谁赢,钱都落我们口袋里,这是好事。我是想说,过去的事情都烟消云散吧,我不想跟过去再扯上牵连。和他们保持简单的雇佣关系,不让自己难受,算是我的私心。”
“也好。”萧建豪停了停,抬手摸了摸下巴,点点头,又摇摇头,像是陷入了无限的感慨:“若说没其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哎呦——”墨惜喷茶,“真酸。管院的高材生,在我们工科生面前卖弄是不是!信不信我给你背段《葬花吟》,好不好我当年高考作文也是满分呢!”
萧建豪大笑:“是你刚才说到缘分,我想到个有意思的事儿。你这孩子吧,还真是跟当兵的挺有缘的。”
“那当然啊,我们全家老小都是解放军从废墟里扒出来的,要是没有解放军,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就都没了,更不会有我。”
“不是那个。”萧建豪反问,“合着你跟项勇认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他家的事儿啊?”
“他家什么事儿?”墨惜只知道谈图纸,或者斗嘴,不习惯查户口。
“你呀你呀,智商天才,情商蠢材,工作时候真聪明,怎么到自己的事儿上傻得冒泡儿!”萧建豪给自己的茶碗续了些热水,“话说回来,你这种傻姑娘还真难找了。我突然有个想法,要是我五十岁还没娶到媳妇,你就跟了我得了。”
“等等——”虞墨惜就差摔碗,“凭什么你五十岁了我还没嫁掉?”
萧建豪朗声大笑:“不逗嘴了。我还以为你知道呢,项勇人家是货真价实的将门虎子啊,你听那哥仨的名字,项越、项战、项勇,搁一起那叫‘越战越勇’。老大是部队转业出来做地产的,老二现在还在部队呢,肩膀上一堆星星。听说项勇以前也当过兵,”萧建豪呷了口茶,“后来好像是因公受了伤,还挺重,家里老爷子心疼了,硬把他从部队弄出来了。说严重点儿,项勇那也算保家卫国的功臣,军功章上有血有汗呢。”
虞墨惜和徐缓缓虽然在设计公司工作了好几年,却还是第一遭参加如此正式、大牌云集的年会,都觉着新鲜。穿着小礼服举着香槟酒活跃在七星酒店的宴会大厅里,徐缓缓惊得像到了好莱坞似的,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身份,手里捏个小本子到处找人讨签名,还不住地对墨惜唏嘘:“项小三对你可是不薄,你以身相许得了!”墨惜恨不得鞭挞这个卖友求荣的家伙。
不过,有一点徐缓缓说得没错,项勇对她虞墨惜确实太好。
项勇到底把她当成什么人,究竟在跟她玩什么猫鼠游戏,她没有心思过多去揣测。但是,有那枚“有血有汗”的军功章做牵引,墨惜觉着自己应该对他更好些。想到他的种种好处,想到萧建豪那最后一句话,她掏出手机编写短信:“项勇,谢谢你。”觉得不妥,又一个字一个字删除,重新编写:“腿伤好些了吗?”仍觉得不妥。最后干脆放弃。
这个设计师协会曾经是她最向往的专业圈子之一,现在,她就站在这圈子里头,那些只在杂志和互联网上见过的大牌设计师就穿梭在她面前,她却身在曹营心在汉。
从广州回来,又磨蹭了好多天,墨惜终于鼓足勇气去医院探望项勇。
离住院部还有很远,她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侧面朝向她,坐在草坪旁边的长椅上,没有穿医院的病号服,只穿着简单的白T仔裤,受伤的那条腿随意地搭在了旁边的一只简易方凳上面。他怀里抱着一个很小的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女孩,她正扭着身子抬手揪他的耳朵。他好脾气地安抚着小公主,同时给身旁站着的三个小男孩“上课”。雪白的萨摩耶快点儿就乖乖地“坐”在长椅的另一侧,跟主人项勇并驾齐驱。
他们正准备打水仗。四个大小朋友人手一只水枪,正研究“枪械”使用方法。小士兵们手里的水枪是橘红色的,项勇手里那一把是翠绿色的。大概是使用方法已经讲透彻了,战略战术也布置好了,项勇手中的水枪高高举了起来,一股水柱飞向高空,映着夏日上午的阳光折射出美丽的彩虹。一声令下,三个男孩子开始互相攻击。
项勇坐在那里,并不能乱跑,游戏打闹的瘾头却是不减,他一边保护怀里的小姑娘,一边积极参与到水枪大战中去,寻着机会就朝三个小家伙发动偷袭。三个小朋友起初是“自相残杀”,后来发现这个伤兵叔叔比较好欺负,所以合起火来朝他开火。
很快,项勇满头满脸都被水珠覆盖。小士兵们得意地哈哈大笑,他怀里的小女孩也笑着尖叫,项勇玩得开心,一边举手假意投降,一边伺机想要报复,快点儿跳下长椅,在主人的身边左右跑来跑去,像一朵飞云。大人小孩的欢笑声传得老远,好多人都带着羡慕又好奇的神情看过去。墨惜远远看着他们,不知不觉笑得嘴角两个酒窝都露出来。
手机在包里震动起来。沈宽问她有没有时间一起去趟古玩市场,他这边的任务告一段落,过几天就要回加拿大去,想给女友带些国内的小玩意儿。
上次逛古玩市场,是和项勇一起。
给他过完生日后,他好多天没联系她。那天是周六,墨惜在公司加班,改一个旧房改建的图纸,客户已经打了N通电话,每次都是出尔反尔,墨惜的耐心被对方消磨殆尽,露出少有的狰狞面孔。当手机铃声第N+1次响起的时候,墨惜以为又是客户,来电显示没注意看就接了电话开始发飙。直到她说了一通气话,慵懒的腔调才飘飘悠悠地传过来:“这么凶,大姨妈来啦?”
死小三!
虞墨惜顿时气结。太不幸了,真被他说着了。不过姐的火气来了就没那么容易去,既然已经被人看到邪恶嘴脸,也就不怕把这邪恶进行到底,墨惜没好气地冲他嘟囔了一句:“知道了就躲着点儿,把姐惹急了,血染征袍可就没人给你画别墅图纸了。”
“我好怕呀。”他笑声朗朗,“气这么大,干脆别干活儿了,找地方顺顺气。上次你不是说要给我的别墅添俩密室吗,我这会儿就上古玩市场淘宝去,跟我出去玩儿呗?”
墨惜想了想,豁出去了,改得越快甲方想法就变得越快,干脆手中的绘图铅笔一丢,“去就去。不过我有个条件啊,把你车借我开开。姐要兜风。”
“十分钟,楼下见。”
十分钟后,公司楼下,墨惜并没看到那辆招摇的悍马,却看到一辆涂成亮紫色的莲花敞篷小跑。高大威猛的项三少戴着雷朋墨镜叼着雪茄坐在那样一辆女人气十足的车里,后座还有一只神气活现的大萨摩耶,别提多喜感了。墨惜顿时怒气全无,嗤一声笑出来。
项勇当然知道她在笑什么,却也无所谓,纯爷们儿从来不担心别人误解。他灵活地从驾驶位跳到副驾座位,咬着雪茄冲她笑:“我对你好吧?你说要开车,我特意把贝西西的车借来。我那车太大,你小小一个,坐在那里,外面交警看见还以为无人驾驶呢。”
墨惜挥手做了个掌嘴的手势,笑着上了车,嘴里还在轻哼业界同行广为传唱的一首改编歌曲:“死了都要改!不理你身体好与坏,三个通宵你就会死掉,死的不明不白!”
开跑车兜风,真的是一件顺气的事!
虞墨惜生平第一次体验狐假虎威,有恃无恐地不断加速超车,披散的长发在暮春的风中飞散开来,只觉胸腔像天空那般高远敞亮。项勇顺手递给她一副太阳镜,然后就一门心思坐在旁边抽着雪茄享受阳光和交警的侧目。人生苦短,得瑟要趁早。
因为是周末,古玩市场正热闹。
其实,与其说是古玩市场,不如说是旧货市场,谁不明白,这年头,哪能那么容易就捡漏淘到值得收藏的宝贝。买些精致的工艺品还成,指望淘古董就太天真了。不过,墨惜的心思也不在古董上面,她是真被那位客户弄烦了,丢下烂摊子出来躲一天清闲。开着跑车招摇烧包了一路,心情已然大好,干脆随着项勇继续在古玩市场转转。
项勇当然没指望买到什么传世古董,不过是找个由头把拒他千里之外的虞墨惜叫出来见一面。他看她对那些做旧的花瓶盖碗什么的有兴趣,也乐得博美人一笑,陪她闲逛。
墨惜先看中了一个青花瓷的棒槌瓶,细颈蛮腰,造型雅致。由于做过仿旧处理,釉色并没有那种硬生生的贼光,倒是莹润可人。图案是小桥流水人家,炊烟袅袅,河畔一株桃花树,正落英缤纷着,远处却有峰峦叠嶂,青山如黛,一派人间烟火的祥和安好。墨惜的指尖在那间小茅屋上轻柔抚摸着。若这世上真有桃花岛,和相爱的人躲上岛去成一统,远离世间的纷纷扰扰、恩恩怨怨,爱他个山无棱天地合,该有多幸福。
项勇看她不断在瓶子上面摩挲,怕她上当,就提醒她:“这可不是什么古董。”
“我当然知道!回家插瓶总是不错的。”墨惜转身问老板,“多少钱?”
“康熙年的瓶子呢!”老板得意地说,“你要是诚心想要,我也不跟你多说,两万吧。”
“嗤——”虞墨惜和项勇同时笑出来。康熙年的,两万,真是捡了大便宜啦。放下瓶子就要走。老板急了,追问他们乐意出多少钱。虞墨惜出马,没有砍不下来的价,到最后,那老板被砍得几乎倒地抽搐。三十块钱,那“康熙年”的宝瓶就被虞墨惜抱在了怀里。
走着走着,到了一个真正的卖旧货的摊位。摊主三十左右的年纪,黑脸膛,身材魁梧,穿件迷彩图案的圆领T恤,T恤下摆却塞进长裤里,一条略显陈旧的牛皮腰带横在腰间,金属皮带扣上面有一颗五角星,还印着“八一”两个字。倒真像个兵。
墨惜对穿迷彩图案的人总是有一种亲近感,走到这个摊位前脚步就放慢,抱着瓶子看那些年代久远的“破烂”。真是够破的,不知哪个年代的飞行员的头盔,机关枪的弹夹,有凹陷的军号,日伪时期的通行证和饭票,金属的烟盒,一只铁皮盒子里还装着各种型号的子弹壳。她听到项勇问了一句:“哥们儿,哪年退的?”
摊主像是愣了一下,憨厚一笑:“退了三年了。”
项勇没再说话,像看阶级弟兄似的友好地笑了笑。虞墨惜从来没想过心高气傲的项小三居然有如此亲民的一面,不禁逗他:“金主儿,你这是搞微服私访来啦?”项勇破天荒玩了次深沉,没跟她斗嘴,只是低头在那堆破烂中间挑挑拣拣,最后翻出了一只口琴。
那只口琴是装在暗红色的塑料盒子里,盒子很完整,边缘处有细密的针脚,只在很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落稍微有些磨损。盒子上印着金色的天安门,和一排金色的大字: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盒子的右下角印着同样金色的四个字:上海口琴。
项勇拉开琴盒的拉链。里面的口琴确实很老了,金属的琴身已经不再光亮,但是还能看清上面印的暗花,是同样的天安门图案,以及那句时代特征非常鲜明的标语。盒子里还有薄薄的一个小册子,巴掌大小,印着很多经典老歌的歌词和简谱。纸页已经泛黄。
项勇的手指尖轻轻在琴身那句标语上抚摸了一下,眉头稍蹙,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问摊主:“这口琴多少钱?”
“八百。”阶级弟兄开口要价并不友好。
项勇掏钱包就要付账,墨惜很快拦住他:“金主儿,你疯啦?八百块,够买几十个新口琴了!”不过,墨惜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可能有点儿过激,人家是有钱人,就乐意高价买个旧东西,她这么一惊一乍的也显得太没见过世面了,于是讪讪地笑了下,“你都不还个价?”
项勇刚才的沉郁没了,终于恢复平时的嬉皮笑脸:“这事儿闹的,我一个人习惯了,怎么忘了现在身边多了你这么个财迷管家婆。帮我还价!”
“四十吧。新口琴也不过二十块,这是古董,翻个番儿,怎样?”墨惜问摊主。没想到那摊主仿佛决意要宰冤大头,坚决不还价,少一块钱都不卖。
虞墨惜从来没这么挫败过,抱着刚才买的“古董花瓶”眼巴巴地看项勇。项勇却莫名其妙地开心起来,笑说:“算了,不买了。虞美人说不值得,就不买。咱买新的去!新的比旧的好。”说罢就拉她离开。
后来,一路逛过去,项勇好像再没对什么东西感兴趣,是他喊着要来淘宝的,此刻反倒成了她的陪衬,墨惜心里有些不安。女人逛街买衣服的时候,如果错过一件中意的衣服,很久很久都会念念不忘,进而郁郁寡欢。墨惜想,项小三肯定是特别想要那个口琴,都怪她一时嘴快,败了他的兴致,于是就说:“要不,我们回去买那个口琴吧,我送你!”
“啊?”项勇正低头在一个摊位上翻看着什么,听抠门儿鬼虞墨惜提出“送”字,像是受宠若惊似的,“真的假的,八百块呢,抵得上你半个月房租呢!”
“真的,我送你!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今天刚好补上。”墨惜态度认真,转身就走,项勇却拦住她:“我不是说了嘛,新的比旧的好。”说着又拉她到近前,“你看,这小玩意儿做得挺好看的。”原来他一直低头摆弄的是一家创意小店自己DIY的木簪子。
项勇选中的那一支是紫红色的,店主说是“小叶紫檀”,冤大头才信,不过簪子的做工确实精致,材质油亮亮的,造型也漂亮,头部是一只眯着眼睛回头嬉笑的小狐狸,嘴角还叼住一朵珠花,是用白色的玉片镶上去的。
“戴上试试?”他这样说了一句,并不等她回答,径直抬手去抚墨惜的头发。墨惜大笑:“项小三,卖萌也不带这样儿的,你居然会绾头发!你会不会画眉呀?”
“别动。”项勇不解释,伸出手去抚弄那些柔顺的发丝,任它们在指缝无声滑动。他当然不会绾头发,他只是对这种感觉渴望了太久。“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他神游般拿着簪子比划着,不知是该为这样的相见而庆幸,还是该为这样的多情而懊恼。
“哎哟——”虞墨惜一声惊叫。
项勇这才发现,自己手中的小狐狸发簪已经变成凶器,扎到了她的头皮。
终究是墨惜自己绾了发,“项小三,你根本就是要报复我,故意拿簪子扎我!”项勇笑着赔罪:“我们走吧,吃饭去。”他抬手看腕上军表:“这会儿去我家,时间刚刚好。”
“什么时间啊?”墨惜抱着瓶子跟上他脚步。
这次去的不是舅爷爷家,而是项勇自己的家。
看到小区的大门墨惜开始咋舌:“金主儿,你住这里啊……”她真不好意思说,当年她在建筑系做学生的时候,导师带着他们到处转悠看著名的楼盘,这个城中别墅区还是他们重点观摩的对象。不过他们只是看整体的景观布局和独栋别墅的建筑设计,并没有到某一家的内部去过。这会儿知道项勇居然就窝藏在这样的温柔富贵乡,墨惜满心好奇要去看看。
这几年国内房地产火到不行,各种高档楼盘、别墅层出不穷,墨惜又是做这个的,没少开眼界,相比之下,项勇这套三层的独栋小别墅不算太耀眼。但是,由于是“老资格”,闹市区中有那样一大片绿地环绕,楼下有游泳池楼顶有阳光房,实在是典型的“低调奢华”。虞墨惜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楼上楼下好一通膜拜。
最有意思的是他一楼客厅的地板。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倒也不算新奇,特别之处在于,落地窗旁大约九米见方的面积是用钢化玻璃蒙起来的。墨惜第一眼看到时不禁联想到家乡的“大地震遗址保护”,走近去看才明白,玻璃下面是一副立体的全国地图,各个省市的行政区划以及山川河流地形一目了然。不知项勇开启了什么机关,会有不同颜色的小灯亮起,还配之以很多奇形怪状的符号。墨惜知道,这是军用地图,她在章轲风的教科书里见过。看来天底下的男人都有雄霸天下的野心,即使不去纵横疆场,也要在自己的家里幻想称王称霸。
项勇嘴角叼着雪茄,稍稍眯着眼睛欣赏脚下的地图,忽然,眼锋一锐,眉梢高挑,问墨惜:“虞美人,我像不像霸王转世?”
墨惜一怔,不知怎么就想起章轲风那句话:“眉主兄弟,注定我手足遍天下,八千子弟任我调遣,我就是那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觉着心里闷闷一痛,离开地图远一些,岔开话题:“你不是说时间刚刚好?什么时间?”
“呵呵,”项勇轻声笑了笑,又看了下时间,“刚刚好。”
话音未落,门锁响动,一位爽利的太太挎着一只小竹篮子推门而入:“刚从云南空运过来,今年第一茬儿松茸。”脸上的喜悦神情就像“采蘑菇的小姑娘”。
这是苏阿姨,项家的御用厨娘。让虞墨惜销魂蚀骨的那碗炸酱面就出自她手。她从小就随父母在项家做厨子,项勇的爷爷辈、父辈及诸兄弟姐妹都吃过她做的饭菜,据说她家好几代都是御用厨子,各种刁钻古怪的烹饪手艺能够写成一大本百科全书。之所以能够把最最平淡无奇的炸酱面、鸡蛋羹做得令人称奇,主要是因为食材讲究。吃蛋,就吃自家散养的柴鸡刚下的蛋;吃酱,就吃自家的大瓦缸发酵的酱。这不,项勇说想吃松茸,苏阿姨就跟家里老爷子打了招呼,今天早上刚刚从云南深山老林里冒尖的松茸就从三千里之外飞来了。
虞墨惜很想知道,跟着项小三如此得瑟会不会折寿?
那晚,松茸炖鸡汤喝得虞墨惜都快成仙了,苏阿姨亲手包的江浙口味的小肉粽吃得她嘴巴油汪汪的。项勇也吃得心满意足,宽宽的额头冒着亮光,还嘲笑虞墨惜“没出息”。两个人完全没吃相,为了抢一只脱骨的鸡腿大打出手,苏阿姨不住地笑说:“这有什么好抢的,想吃鸡的话,明天我给你们炖,快别抢了。”好似教育两个小孩子。
吃饱喝足,墨惜要帮苏阿姨收拾碗碟,苏阿姨笑说:“不用不用,你们去玩儿吧。”项勇也拉她:“过来陪我看电视。”他居然看“穿越剧”。
在项勇面前,墨惜很少有主张,这一次是例外,她拿过遥控器,换了频道。
“小姑娘不都爱看这个吗,回到过去不是挺好玩儿。”
“我不爱看这个。”她不想回到过去,一点儿都不想。她甚至不敢去回忆过去。那撕心裂肺的煎熬、永无止境的期盼,一想到就要发起高烧。她只希望那是一场耗时太过漫长的噩梦,快些醒过来,再不去回味。
换来换去,锁定了一个鉴宝节目。项勇就笑她:“你这个财迷,就对宝贝感兴趣,看那么多鉴宝节目还跑去古玩市场买回一个傻了吧唧的仿制品。”
“我又没说它是古董!”墨惜争辩着,“我就是喜欢它的老旧气息。老旧的物件儿让人觉着踏实。”
“你真这么想啊。那你等等!”项勇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笑嘻嘻跑去楼上,没一会儿,拎出一个绿色军用挎包来,“给你看看我收藏的老物件儿!”
“你这包就够老的啦。”墨惜眼睛一亮,“我也曾经有一个。”
墨惜小的时候,上学的书包还没有今天这般花花绿绿,虽然样式新颖的学生书包已经上市了,但是很多小孩子还是喜欢从父母那里要来绿色的军挎背着上学,觉得很酷。墨惜家里也有一个,是爸爸留下的,一直没舍得用。墨惜想念爸爸,就每天背着那个书包上学去。上学的路不算太远,边走边玩,半个小时就到了。春夏之际的放学路最有意思,揪一大串香甜的榆钱儿或者槐树花当零食,还可以把榆钱儿带回家让妈妈和着面糊糊蒸来当饭吃。
有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几个高年级的男孩子拦住她要抢她的挎包,她无论如何不肯放手,吵闹间就和他们扭打起来。虽然很快被大人拉开了,墨惜还是吃了苦头,膝盖蹭破了皮流了血,蓝色校服裙子上的背带扣子被揪掉了,心爱的书包也被地上的玻璃碴划了一道口子。她一颗眼泪都没掉,并不喊疼,就那样倔强地回到家里。
妈妈问她:“女儿,为什么跟人打架?”她不回答,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她恨那些人骂妈妈是瘸腿小寡妇,她不允许别人说妈妈是克死娘家又克死丈夫的丧门星。半大的孩子,说是天真,做出的事却充满无知的残忍。
妈妈没有责怪她,轻柔擦干她脸上的泪水,小心翼翼帮她处理了膝盖的伤口,然后掰一半刚刚出锅的红豆包给她吃。香香糯糯的红豆馅,还是热的,捧在手心里好安慰。墨惜止了眼泪,搬着小板凳坐在妈妈身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看她在缝纫机前给她钉校服的扣子。
扣子钉好了,又开始补书包。那军用挎包是帆布的,很厚,任是有晴雯补孔雀翎大氅的巧手,恐怕也难补回原样。妈妈就拿一只小号的绣花撑子把书包撑起来,用各种深浅不同的绿线一针一针在上面绣。除去吃晚饭,妈妈一直在绣,每一个针脚都是那样紧致细密。屋子里的灯泡瓦数不高,不甚明亮,还有小小的蚊蚋和飞蛾盘旋飞舞。妈妈就在那样的灯光下细细密密地缝补那个墨惜心爱的绿色挎包。临睡前,挎包终于补好了,破损的地方被妈妈绣上了几株萱草,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从那天起,那只独一无二的绿色挎包再也没有离开过虞墨惜。她从高中开始住校,换了新书包,后来又到外面读书,那只挎包一直带在她身边。妈妈是再普通不过的居家妇女,不会讲高深的大道理,只是用浓浓的爱意告诉墨惜,“萱草虽微花,孤秀能自拔。亭亭乱叶中,一一芳心插。”
这样的过往,墨惜只对两个人讲过。
破了的书包能够缝补好。破碎的心,再难修缮。
“妈妈呢?”项勇一手抱着挎包,一只手轻轻抚了一下她脑后的发髻。
“妈妈不在了。”墨惜惊讶于自己竟能如此平静地说出这句话。
经过两次大手术,妈妈终究没能再次醒过来,冲墨惜笑一次。重症监护室里,各种仪表、管子维系着她的生命,足足有小半年的时间。后来,仪表和管子都不需要了,她被宣布为“植物人”,萱草那样的植物人。没有语言,没有声音,没有笑容,幸好还有温度。
后面的三年,墨惜的精神寄托就是残存在妈妈身上的那点儿温度。一有时间,她就去医院拉着妈妈的手坐一会儿,陪她说说话,给她讲自己的工作情况,升职了,加薪了,又在哪里盖了什么样的高楼。她把每一件有趣的事说给她听,因为医生说过,奇迹是有可能发生的,植物人醒来的先例不是没有。墨惜总相信,妈妈那样善良那样美丽的人,不会变成萱草。直到有一天,医生宣布妈妈去了另一个世界。
墨惜没有跟项勇说这些,只是淡淡笑了笑:“我相信她会幸福的。”说完伸手去拉他的挎包,“给我看看你的宝贝吧?”里面硬邦邦像是个铁盒子。
“算了。”项勇突然反悔,“改天再给你看吧。”他又把他的宝贝军挎收了起来,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半个西瓜,并不切开,只用勺子自己挖着吃。
墨惜眼巴巴地看着他。还大户人家呢,基本的待客礼仪都不懂。
他边吃边鬼笑:“冰镇西瓜。好甜。你也想吃?”
墨惜恨得牙疼。
项勇恶作剧得逞,笑得更可恶:“不给你吃。”
墨惜正要发作,苏阿姨端了只大陶瓷杯子过来:“墨惜呀,你不能吃凉的,项勇让我给你煮了姜糖水,慢慢喝。”墨惜一愣,热热的水杯已经捧到了手上。
都说心手相连,姜糖水的温度从手掌很快传递到了心里,她甚至感觉到脸颊生腾起两团红晕,支支吾吾说了谢谢,也不知该谢苏阿姨,还是该谢那个可恶的项小三。干脆不再多说,抱着大杯子窝在沙发里看电视。
真皮沙发大得像床,虞墨惜和项勇一头坐一个,他用勺子吃冰镇西瓜,她抱着大杯子喝糖水,快点儿就趴在他们脚下的地毯上,白白的狗毛与厚厚的白色地毯混为一体。墨惜倚着一大堆舒服的抱枕,看电视里鉴宝节目的主持人拿起大锤子稀里哗啦地砸赝品。
那碗姜糖水不知用什么煮的,格外香甜,喝到肚子里暖暖的,墨惜的额角轻微出汗,常见的那些小毛病好像都不见了,下午逛古玩市场的一身疲惫也少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昏昏欲睡的眩晕感。不是她平日恐惧的那种眩晕,而是一种非常放松、非常踏实的眩晕,就好似孩童时在老家的那两间小平房里,夏日的晚饭后,妈妈把她从大澡盆里捞出来,用毛巾被裹好,抱到小院子里乘凉,等待爸爸下夜班回家。
她和妈妈紧紧偎依在一起,看天上的星星。那时的夏夜仿佛永远是晴空万里,银河宽而明亮,无数颗星星齐齐地冲她眨眼微笑。妈妈扇着蒲扇帮她驱蚊,脚下还点着一把艾草,袅袅香气蒸腾起来,渐渐晕染出一个曼妙的梦境。墨惜闻着妈妈身上的香皂味儿、自己身上的痱子粉味儿,和院子里金银藤的芬芳,嘴角带着笑意就睡过去。
梦里,爸爸下夜班回来了,把她抱回屋子,用带着胡茬的下巴在她的小脸上蹭一蹭。她并不睁开眼睛,却知道,爸爸在,妈妈也在,我的家好幸福,她就睡得很安心。
好似睡了很久很久,觉得热,睡了一身的汗。妈妈轻柔的手指伸过来,缓缓抚开她额前的碎发,帮她擦掉粘粘的汗珠。然后,有徐徐的一阵凉风吹过来,很舒服,肯定是爸爸在扇扇子,她撒娇把头依向妈妈的怀抱,身子蜷起来,抓紧她的衣襟,继续睡过去。
越睡越热,不断辗转反侧,终于醒来。
身边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那样的落寞难过。电视还开着,鉴宝节目早就结束了,播着一部久远年代的老电影,黑白的,屏幕显示的时间已近凌晨一点。
墨惜定了定神,才想起,这不是自己的家,而是项勇的家。她完全惊醒过来,记起自己看着电视就睡着了,想要起身,惊觉有人在背后抱着自己。那人的一只手正捂在她的小腹上,手腕上的表还没摘下来,不用看她也知道,那是一块“铁血”。
“项勇。项勇。”她抬起他的手挣扎着坐起来。
他好似在梦中被惊醒,睁眼的时候带着几分恐惧,皱紧眉头看了她几秒钟才松了口气,刚才蜷着的身子舒展开,夸张地伸了一个懒腰:“苏阿姨回我舅爷爷那边了,看你睡得香就没叫你。已经这个时候了,你在二楼客房睡吧。”说着就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这儿有贝西西一间屋子,穿的用的都用,你别走了,住这儿吧。”
墨惜已经站了起来,他就那样坐在沙发上,像个睡眼朦胧的孩子仰头看她。有那样一瞬间,墨惜想点头的。可是,想到刚才的梦境,以及醒来时他们两个人的姿势,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让她觉得心慌意乱。她不好意思去求证梦境中的“爸爸”“妈妈”是谁。她把散乱的发丝用簪子重新绾好,拎起下午淘来的那个仿旧的棒槌瓶,对他说:“我还是回家吧。你不用送我,这个时间还有出租车的。”
项勇脸上的倦意已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忧伤的失望,然后,就是他经常发作的那种急躁:“走吧走吧,爱住不住,我送你回去。”一把抄起茶几上的车钥匙,“我总不能让一个女人大半夜的打车从我家离开。”
那晚之后,他们就有很长时间没再见面,直到那次在湖北菜馆与习副总吃饭,碰巧与章轲风狭路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