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友谊
谢云鹏
1945年冬,波恩市的街头,两个月前这里还到处悬挂着纳粹党旗,人们见面都习惯地举起右手高呼着元首的名字。而现在,枪声已不远了,整个城市沉浸在一片深深的恐惧之中。
奎诺,作为一名小小的士官,根本没有对战争的知情权。他很不满部队安排他参加突袭波恩,然而,更糟糕的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官是巴黎调来的法国军官希尔顿,他对美国人的敌视与对士兵的暴戾几乎已是人尽皆知。接下来两个星期的集训。简直是一场噩梦,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奎诺在这里认识了托尼--一个健硕的黑人士兵,由于惺惺相惜,这对难兄难弟很快成了要好的朋友。
希特勒的焦土政策使波恩俨然成为一座无险可守的空城,占领波恩,也将比较容易。而突袭队的任务除了打开波恩的大门外,还必须攻下一个位于市郊的陆军军官学校。而希尔顿的要求更加残忍,他要求每个突袭队员都必须缴获一个铁十字勋章--每个德国军官胸前佩戴的标志。否则将被处以鞭刑,也就是说突袭队员们要为了那该死的铁十字而浴血奋战。
突袭开始了,法西斯的机枪在不远处叫嚣着--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在盟军战机的掩护下,突袭队顺利地攻入了波恩。然而他们没有喘息的机会,全是因为那枚铁十字。在陆军学院,战斗方式已经转变成了巷战,两小时的激烈交火,德军的军官们渐渐体力不支,无法继续抵挡突袭队的猛烈进攻,他们举起了代表投降的白旗。突袭队攻占了学院之后迅速地搜出每个军官身上的铁十字。手里攥着铁十字的奎诺来到学院的花园,抓了一把泥土装进了一个铁盒,那是他的一种特殊爱好,收集土壤。他的行囊中有挪威的、捷克的、巴黎的,还有带血的诺曼底沙。他正沉浸在悠悠的回忆中,托尼的呼唤使他回到了现实,托尼神秘地笑了笑:“伙计,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
他们的休息时间少得可怜,奎诺跟着托尼来到了二楼的一间办公室。从豪华的装饰来看,这个办公室的主人至少是一位少校。满身泥土和硝黄气息的奎诺惊奇地发现了淋浴设备,他边嘲笑着托尼,边放下枪支和存放着铁十字的行囊,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当他出来时,托尼告诉他说希尔顿要来了,他要了解伤亡人数,当然,还要检查每个士兵手中的铁十字。他马上穿好衣服背上枪支、行囊,与托尼下楼去了。
大厅里,每个人都在谈论手里的铁十字,奎诺也自然伸手去掏铁十字,然而囊中除了土壤外竟无别物。奎诺陷入了希尔顿制造的恐怖之中,他没想到会有人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而背叛战友。奎诺首先怀疑到托尼,并向其他战友讲了此事,当下大家断定是托尼所为。
所有士兵此时看托尼的眼光已不是战友的亲昵,而只是对盗窃者的鄙夷与敌视。他们高叫着、推搡着托尼,而此时托尼的眼中并不是愤怒,而是恐惧、慌张,甚至是祈求,他颤颤地走到奎诺的面前,满眼含着泪花地问道:“伙计,你也认为是我偷的吗?”此时的奎诺狐疑代替了理智,严肃地点了一下头,托尼掏出兜里的铁十字递给了奎诺。
当那只黑色的手触到白色的手时,托尼眼中的泪水终于决堤,他高声地朝天花板叫道:“上帝啊,你的慈惠为什么照不到我?”
“因为你他妈是个黑人。”从那蹩脚的发言中,人人都听得出来是希尔顿来了。他腆着大肚子,浑身酒气,随之,一个沉沉的巴掌甩在托尼的脸上。而后检查铁十字,不难想到,只有托尼没有他要的那东西。
再之后,盟军营地的操场上,托尼整整挨了三十鞭。
两个星期过去了,托尼浑身如鳞的鞭伤基本痊愈,但在这两个星期里,无人问津他的伤情,没有人关心他,奎诺也不例外。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哪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得四分五裂。然而,他是可以逃开的。
五十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觉得那是对愧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破碎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真正的朋友
只有经历人生低谷的人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在我四十岁那年,我的工厂遭遇了一场大火,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我的财产一夜之间化为乌有。那段时间,工人们催要工资,债主上门逼债,我把房子和车子全部卖掉都无法还债,只能租了一间地下室,一家三口人挤在一间房子里,可以说除了爱人和孩子,我失去了一切。
在此之前,我每天都忙于应酬,无论在酒桌上还是在歌厅里,谁见了我都会喊我一声:“田大哥来了,快里边请!”我所谓的朋友们个个表示对我真心实意,很多人曾对我说过:“田哥,有什么用得着兄弟的地方尽管开口,兄弟我一定给你办。”
我曾以为这些人是真正的朋友,但出事以后,我联系这些朋友,他们的答复是:“田哥,不好意思,我在外地出差,我回去以后就和你联系。”“田老板,最近我的日子也不好过呀!外面的债要不回来,欠别人的钱还没还上,真的没办法帮你。”“田大哥,我知道你的事情后我也很难过,可我也用难处,实在帮不了你什么,你可别见怪。”等等吧,甚至有的人躲着我,连电话都不敢接。
我不断地翻手机上的电话簿,把认识的人几乎联系完,没有一个人能够帮我渡过难关,我几乎绝望了,这时我才觉得这些人都是酒肉朋友,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这时我在手机上翻到刘志松的电话,我正要给他打电话时,心里转念一想:“算了吧!多少年没有联系的同学了,再说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帮不了我什么。”
可我心里也不想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反正好长时间没联系了,打个电话联系一下也没什么,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另一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喂,哪位?”
“是我,田坤。”我说道。
“田坤呀!好久没有联系了,我在电视看报道说你的厂子着火了,怎么样严重吗?我本想和你联系的,可没找到你的电话。”刘志松说。这么长时间以来,除了要债的人之外,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愿意主动与我联系,我说:“情况很糟糕,我十几年的心血全部被烧,房子和车都卖了,现在每天都发愁今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
“你也别太着急,树挪死人挪活,不管再难的事咬牙坚持住总能挺过去的。你现在在哪里?我们好久没见面,见面聊吧!”刘志松说。我们两个人在一家小餐馆会面,聊了一会儿,刘志松从包里拿出五万块钱,他对我说:“我知道你现在有难处,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说完他把钱交给我。
“志松,你家也不富裕,你拿这么多钱给我,不怕你媳妇找你算账呀,不行这钱我不能拿,我现在是很困难,但我不能拉你下水。”我拒绝拿他这些钱。
“这是我和媳妇商量好的!其实你打电话时我就知道,你想求助于我,只不过张不开嘴,我媳妇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她说朋友遇到难处应该帮一帮,现在我虽然不是富人,可家里的条件比以前好多了,这些钱你先拿去用吧!”刘志松说。
虽然五万元对我来说并不能解决太多的困难,但这五万元拿在手里,我感觉沉甸甸的,刘志松问我今后怎么打算,我说:“一时也没有好的办法,走一步算一步吧。”
这时刘志松给我出了一个好主意,这个好主意帮我渡过了难关。他对我说:“不如你联系一下以前的客户,让他们先付一部分订货款,当然价格必须低,甚至赔本也行,先搞一部分资金恢复正常生产,我想只要能生产,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你有客户资源,东山再起不是没有可能,千万不能放弃呀!”
听到刘志松的话,我兴奋得差点跳起来,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主意,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谈到以前同学时发生的那些事,一直聊天晚上十二点,在餐馆老板的催促下,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别。
我按照刘志松的办法,跟以前的客户联系,我将真实的情况告诉了客户,令人高兴的是,大部分客户都愿意预付一部分货款,我拿这些钱重新购买设备,修复厂房,刘志松这段时间也没少帮我忙。
几个月后,我的厂子又重新恢复生产,经过几年努力,我的生活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有一天,我准备了五十万元现金,将刘志松约到办公室,我把五十万元给他,然后说:“志松,这些钱你一定要收下,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只有你愿意帮我,并给我出主意让我渡过难关,这些钱只是还你的钱和利息,另外我还准备给你20%的股份,希望你收下。”
“五万块钱我拿走,其余的钱你拿回去,我更不会要20%的股份,我们是朋友,帮助你并不是为了这些钱,如果我有难了,你帮助了我,我是不是也要拿很多钱还你呀!我可没那么多钱。”刘志松笑着说。
经过我多次地劝说,刘志松仍然不接受这些钱,这时我心里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我拉着志松的手说:“对,咱俩是一辈子的交情,不能只谈钱,走,喝酒去,不醉不归。”
意外中奖
某个假日,闲来无事去看望一位朋友。两人畅谈了两个多小时,仍意犹未尽。这时天色已晚,我起身告辞。刚要走,朋友拍了一下脑门,似乎想起什么事,摆手拦住我:“你先等一下,刚才光顾着闲聊了,忘了一件事。”朋友转身进了屋子,一会儿拿了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你拿去吧,知道你平时喜欢喝两杯激发灵感,这瓶酒不错,但愿对你的创作有点小用。”
原来是瓶酒,我仔细一看,还是20年陈酿。以我对白酒的研究,这瓶精装白酒至少得七八百。我立刻喜欢上这瓶酒,摸出钱包掏出一叠钱递给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能占你便宜,那,算我买你的。”
朋友急了,将钱推了过来:“你这是干吗?我又不是卖酒的。这酒是我送你的,你可以不要,但不能收了还付钱。再说这酒放在家里也是浪费,不如送与老友做个顺水人情。”
“这么好的酒,干吗就送我了?”
“她,不让我以后饮酒了,医生说酒精肝。”朋友指了指正在厨房做饭的妻子,煞有介事地说。
我一笑,不再谦让,提起酒盒告辞。
过了三天,一个阴雨的晚上,心情有点郁闷,忽然想喝两盅。于是让妻子弄了两个小菜,拆开朋友送的酒。包装盒里有一个中奖卡,还是个二等奖。我有点意外,看看说明,二等奖居然是一台价值500元的微波炉,凭借中奖卡可以在酒水门市兑奖。我有点怀疑,拿起电话咨询,还真有其事,这瓶酒中了一个微波炉。
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微波炉应该是朋友的!虽然他家电器齐全,不缺这玩意儿,但我还是第二天一早开车将微波炉送到朋友家。朋友不在家,我将经过简单说明,把微波炉放在朋友家。朋友的妻子很意外,感慨地说:“我先生能有你这样坦诚无私的朋友,真是他的福气。”
当天晚上,我正在家看电视,朋友来了,气喘吁吁地抱着个微波炉。我赶紧让他放下,递了杯水。朋友一边大口地喝水一边埋怨我:“你看你办的这叫什么事,这微波炉已经成你的了,还送到我那儿,害得我大老远地为你送来。”
“老伙计,怕是你弄错了吧,这微波炉是你送我那瓶酒中的奖,该归你。”我笑着向朋友解释。
朋友不干,和我理论:“是的,原来那瓶酒是我的,但我送你了,连同中奖都成你的了,我怎么能将之据为己有呢?”我刚要反驳,朋友着急:“我这次是来还你微波炉,不是送给你的。你可以不要,或转赠他人,但不能拒收,否则对朋友不尊重。”听着朋友的“歪理邪说”我无奈地摇摇头,由得他,只得将微波炉收下。朋友看我服气,收下了奖品,等于认同他的道理,这才转怒为喜,高兴告辞而去。
银行劫案
金赛尔和约克里在西雅图市花旗银行上班,两人在一起工作十几年了,他们是好朋友,可最近约克里看上去精神恍惚,工作中也常常失误,经理已经批评过约克里多次,经理对约克里说:“你是老员工了,怎么最近老犯低级错误?就连新员工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如果你再犯同样的错误,可别怪我不讲情面。”
没想到约克里第二天竟然没有来上班,金塞尔担心约克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他打了一上午的电话,约克里的手机一直关机,金赛尔决定下午下班后到约克里的家里去看看。中午时,银行工作人员有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问,就在这时,一群劫匪冲进了银行,劫匪非常嚣张,他们拿着AK47朝房顶开枪,有一个劫匪劫持了一名妇女,他用枪指着妇女的头对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快点把钱都装到这个袋子里,否则我就开枪了!”
经理这时按下了报警按钮,劫匪朝经理开枪,经理的腿部中弹,他趴在地上喊救命,金赛尔和其他工作人员别无选择,只能将钱装在袋子里。警察赶到这里需要十五分钟,但劫匪好像事先都计算好了,十分钟内他们带着钱,冲出银行,开车逃跑。
警察赶过来以后将经理送入医院,并着手调查此事,下午银行没有营业,金赛尔和其他工作人员被带到警察局协助警察调查银行劫案。沃尔特警官接手此案,他对金赛尔说:“我们怀疑你们银行内部人员有问题,从劫匪作案的时间和作案方法上看,他们对银行非常熟悉,我听说有一名叫约克里的员工,最近的行为很异常,而且他今天没有来上班,是吗?”
“是的,先生,他最近是有些不正常,今天也没有来上班。警官,你是在怀疑约克里吗?”
“人人都有嫌疑,不过他的嫌疑最大,你们的经理在医院告诉我们,他昨天批评过约克里,这也许是他抢劫银行的动机。”沃尔特警官说。
“不会的!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了,他一向老实本分,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最近不正常的事情可能是他家里出了什么事,这只是个巧合,与银行劫案没有关系。再说这是一群劫匪作案,短时间内约克里从哪儿找到这么多人?”金赛尔说。
“等我们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后,你看一下里面是否有约克里的身影,先生,请你记住,现在可不是讲情面的时候,如果你包庇约克里,你也将面对法律的处罚。”沃尔特警官说。
“我可以协助你看监控录像,但请你不要随便诬陷好人,我绝对相信约克里不会做这样的事。”金赛尔说。
“我们现在也只是怀疑,他的疑点太多了,电话打不通、今天没有上班,案发之前经理曾批评过他,这使他成为焦点。”沃尔特警官说。一名警察将金赛尔带到了电脑工作室让他观看劫匪抢劫银行时的画面,一个蒙面的劫匪站在银行的门口处,他的背影和身高那么像约克里,连金赛尔都感觉那太像了,这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沃尔特警官问他:“金赛尔先生,你看这个人像约克里吗?”金赛尔沉默了一会儿说:“是的,他看上去很像约克里,但世界上相似的人太多了,我认为这也只是一个巧合。”
“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的巧合。好了,谢谢你的帮助。如果约克里和你联系请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你不说,后果你明白。”沃尔特警官说。金赛尔回到家后,坐在沙发上,他仍然不相信约克里会做出抢银行的蠢事,他决定第二天再到警察局找沃尔特警官说明此事。第二天一大早,金赛尔来到沃尔特警官的办公室,此时沃尔特正在准备将约克里的照片交给局长,让局长签发通缉令,金赛尔说:“警官先生,请你先别这样做,我相信约克里的为人,我愿意为他担保,他不会这么做的。”
“对不起,作为警察我们只讲证据,我必须那样做,如果抓到他问清楚一切,就知道他是清白的还是罪魁祸首。”沃尔特警官说。
“求你先不要这么做,如果签发通缉令,他将永远无法在银行工作,即使他是无辜的,银行也不会再聘用他,我信任我的朋友,求你再等一天,如果一天内他不回来,你们再签发通缉令。这一天我会想尽办法找到他。”金赛尔说。沃尔特警官想了想,同意了他的要求,金赛尔走出警察局以后就开始寻找约克里,他的脑子里想着约克里常去的地方,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找,仍然没有找到他,一天他连一口饭也没有吃。晚上他没有找到约克里,失落的金赛尔想:“天哪!明天约克里就被通缉了,不管他有没有犯罪,他都不能来银行工作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约克里竟然打来了电话,金赛尔激动地问他:“你在哪里?为什么今天没有上班?知道吗昨天银行发生劫案,你几乎被通缉。”
“天哪!怎么会出这样的事,金赛尔你明白我不会干那种蠢事,我儿子在纽约因为吸毒被警察抓了,我知道后立即赶往纽约,连手机也没有拿,这不晚上才和你联系一下说明情况。”
“你现在马上回来,到警察局以后把事情说清楚。否则你将永远无法回到银行工作。”金赛尔说。接到约克里的电话,金赛尔终于放心了,与此同时,警察也抓到了一名受伤的银行抢劫案的劫匪,劫匪们因为分赃不均,起了内讧,在他们自相残杀时警察赶到,有几名劫匪逃跑,但还是抓到一名受伤的劫匪,劫匪交代了行动的全部过程,并证明此事跟银行内部人员一点关系也没有。约克尔在警察局抱着金赛尔激动地说:“要不是你,我的后半生都毁了!”
一美元的友谊
弗兰克是个正直善良的小伙子,尽管他十分贫困,但依然很乐观,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激情。
在一次意外中,弗兰克救了一名郊游的姑娘吉娜。吉娜立刻喜欢上了这个英俊善良的青年,两人很快陷入了热恋。但吉娜向父亲--拉斯维加斯一位娱乐大亨--表明时,这位固执而势利的商人立刻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警告吉娜,她若要和弗兰克在一起,就再也不要回到这个家,他要和吉娜断绝父女关系。
吉娜的母亲是位善良仁慈的女人,她不忍看女儿受此折磨,恳求父亲为了孩子的幸福,答应女儿的婚事。
“你个女人家,知道什么?他是个穷小子,我是娱乐大亨,我的女儿要嫁给一个穷小子,我的脸往哪里搁?哼,他想娶我女儿,先准备十万美元,我倒不是稀罕这十万美元,而是看他有没有挣到十万美元的能力。”父亲丢下一句狠话,只要弗兰克拿到十万美元,就可以和他的女儿结婚。
自从弗兰克接到吉娜父亲的最后通牒,整日里闷闷不乐。一天,他来到了老朋友格瑞的工作室。格瑞是位前卫艺术家,他正在为一个衣衫褴褛、形容憔悴的乞丐画像。
“嗨,伙计,看来你不怎么高兴。”格瑞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
“别提了,吉娜的父亲让我拿出十万美元,否则别想娶她女儿。你知道的,我手头只有几个美元而已,今天兜里的钱只够买一个热狗面包。”弗兰克停顿了一下,问格瑞,“这位可怜的先生为你当半天模特,你付人家多少薪水?”
“哦,一顿饱饭和50美分。”
“那你这幅画能卖多少钱?”
“5000美元!我很确信,因为它已经有了买主。”格瑞微微一笑,对他的画作十分自信。
“真是不公平,这位老先生所得是你的万分之一,他得一直摆个固定姿势,看起来比你更累。真是万恶的商品社会。”弗兰克同情起模特老先生,低声抱怨了一句。
电话响了,格瑞出去接电话。弗兰克走到老乞丐面前,从兜里摸出那唯一的一美元,放到乞丐帽子里。乞丐抬头看了一下弗兰克,点头致谢:“谢谢你先生,你是位善良的人。”
弗兰克并没高兴起来,反而为老乞丐的落魄感到伤感。
第二天,弗兰克正要去上班,格瑞早早过来。“弗兰克,我的朋友,昨天你对那个老先生干什么了,他临走时直夸你是个好青年,他很喜欢你。”格瑞迫不及待地问道。
“没什么,我看他很可怜,把兜里唯一的一个美元给他了。”弗兰克淡淡地说。
“哦,原来如此。”格瑞微笑着说,“他让我向你再次表示感谢,还顺便让我代为问一下,你对他的公司有兴趣么?他很想雇用你。”
“他的公司?想雇用我?对不起,格瑞,我不觉得这是好笑的话题,我得赶紧上班。”弗兰克认为格瑞在取笑他,他可顾不上和朋友闲聊,有好多事要做呢。
“弗兰克,我把你的烦心事告诉豪森先生了,他觉得你完全有能力也有资格娶到吉娜小姐,他很想帮你,因为在你把一美元放进他帽子里时,他就认定你是他的朋友了。”
“格瑞,我不喜欢你把我的隐私到处说,虽然你是我的朋友,但以后请不要再说了。”弗兰克有点生气,责怪朋友。
“对不起,弗兰克,但我若不告诉豪森先生,他怎么会决定帮你?决定聘用你?”
“等等,你说那位乞丐是豪森先生,哪位豪森先生?”弗兰克知道豪森先生,他可是拉斯维加斯最大的地产公司的老板,是这个城市最富有的老头。
“还有哪个?当然是‘沙洲地产’的大老板豪森先生了。”格瑞戏谑地笑道,他知道他的朋友会吃惊的。
“格瑞,这到底怎么回事?”弗兰克有些不敢相信,他居然向富豪,向这个城市最富有的老头的帽子里施舍了一美元。
“是这样的弗兰克,豪森先生非常喜欢前卫艺术和行为艺术,经常热衷于扮成各种行业的从业者,让我把他画下来,然后高价购买我的画作,把它珍藏起来。这么多年,一直是豪森先生在资助我的创作室。你那天来到,我不知道豪森先生是否乐意想让你知道他的身份,你知道的,他扮成任何人都不希望别人认出来,更不想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我的上帝,看我对豪森先生做什么了。”弗兰克有点懊悔,为自己无礼行为遗憾。
“我倒没觉得你多么无礼,反而是你的善良和真挚让豪森先生十分感动。他说很高兴认识你这位‘一美元的朋友’,并决定聘用你,并先支付一年的薪水,让你解决燃眉之急,毕竟你那老岳父可是食古不化的老家伙。”
一个星期后,弗兰克和吉娜在豪森先生的庄园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而他们的证婚人正是豪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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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妮和凯特是很要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一起去幼儿园,一起在树林里玩,分享彼此的玩具和漂亮的衣服。甚至哈妮若得到一个美味的奶油芝士蛋糕也会拿着剩下的一半送给好朋友凯特,同样凯特也会这么做,她们以彼此无间的关系感到自豪。
这几天凯特没有来幼儿园,哈妮有些失望。从幼儿园回到家,哈妮独自待在房间闷闷不乐。妈妈看见了,微笑着问哈妮:“我的小公主,有什么事不高兴?可以告诉妈妈吗?”
“妈妈,白血病是什么?是血液就变成白色了吗?”哈妮天真地昂着头,两只大眼睛充满好奇地盯着母亲。
“虽然血液不会变成白色,不过白血病很可怕。告诉我,宝贝,谁得了白血病?”妈妈紧张起来。
“是凯特,妈妈,今天幼儿园的老师说凯特得了白血病,正在圣劳伦斯医院接受化疗,她很快会回来和我们一起的,老师还说让我们一起为凯特祈祷。”哈妮泪眼汪汪。
“我的上帝,可怜的孩子。哈妮,接受化疗后,人的头发会逐渐掉完。”妈妈也有些伤感,没想到这种可怕的病会降临在不到6岁的孩子身上,太让人悲痛了。
“妈妈,凯特会死吗?她会永远离开我们吗?”哈妮望着母亲,害怕最好的朋友会永远离开自己。
“不会的,宝贝。上帝会保佑凯特的,她会和我们永远在一起的。只不过头发会掉完,不过很快就会长出来。”妈妈尽量将可怕的事情淡化,否则会在哈妮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
哈妮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里默默地为好朋友凯特祈祷,祝她早日康复。
第二天一早,哈妮戴着帽子,手里捧着精心准备的礼物,跑向凯特家。
“冈萨雷斯先生,凯特在家吗?她在休息吗?”哈妮按响了凯特家的门铃,她的父亲出来开门。
“是可爱的小哈妮,凯特刚才在念叨你呢。请进吧。”冈萨雷斯先生让哈妮进到凯特的房间。
“凯特,你好点了吗?我和所有的小朋友们都在为你祈祷,包括桃瑞斯小姐,虽然她平常看起来有点凶。”
“谢谢你,哈妮。请转告小朋友们,也谢谢他们,有你们在身边我很高兴。”凯特脸色苍白,说话声音很轻。
“凯特,这是我给你的礼物,但愿你能喜欢。不过,答应我,我走后你才能打开。”哈妮调皮地说,转身就告辞而去。
冈萨雷斯先生和凯特一起打开精致的礼品盒,是一束金色的头发和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哈妮幼稚的留言:
亲爱的凯特:
这是我剪下的一半头发。虽然你不幸没有头发,但我很乐意和你一起分享,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远去的歌
素玉
电视里、报纸上,那双深邃而饱含忧郁的眼睛早已为大家所熟悉,他是谁?25岁的莫雷尔面对世界各地众多的来访者,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当滚滚热泪在那张英俊的面颊上纵情驰骋时,透过朦胧泪眼,奥斯塔河谷悲壮的一幕又重新浮现在他面前……
亚平宁半岛的春天是世界上最美的春天,到处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台伯河水欢畅地流着,一如热情豪放的意大利人。
随着春天的到来,两个来自瑞士的青年--莫雷尔和他26岁的朋友丹尼尔萨特--一个英俊、刚毅的弗里堡的金发小伙子也一同踏上了这片洋溢着罗曼蒂克情调的土地。
能身临其境地瞻仰意大利旖旎的风光是两个年轻人梦寐以求的愿望。记得远在五年前,当他们还在哈佛读书时,两人就对前往意大利旅游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从那时开始就为这次旅游做了长达五年的漫长而精心的准备。今天如愿以偿,两个年轻人怎能按捺得住激动的心情。
性情豪放的莫雷尔对着萨特大叫:“伙计,这里是意大利,有何感想?”深沉的萨特沉吟片刻,微微一笑:“毫无疑问,我的心情和你一样,太激动了,莫雷尔。”是的,此时此刻,他们的心理绝对是百分之百的相同。
幸福喷泉让他们流连忘返,比萨斜塔让他们“为之倾倒”,从米兰到都灵,从罗马到热那亚,这个有着灿烂文化的古老国度让两个来自异邦的年轻人陶醉了。
按照计划,他们将在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南麓的奥斯塔河谷登山,然后再于晚些时候前往“威尼斯商人的故乡”领略“文艺复兴”时期的古韵遗风。美丽的水城威尼斯是萨特心驰神往的圣地。他曾不止一次地对莫雷尔说:“来意大利,就要去威尼斯,如果不能成行,将是我最大的遗憾。”作为亲密无间的好友,莫雷尔知道,萨特说这样的话并非偶然,莎翁脍炙人口的名作《威尼斯商人》对萨特影响极大,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朋友,九死不悔,甘愿让放印子钱的犹太商人夺去生命的侠肠义胆使萨特深受感动。他说:“我理解安东尼奥,也崇尚他的价值观,然而在世风日下的今天,在我们西方,有多少人的所作所为与安东尼奥舍己救人的精神格格不入。”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为人着想,救人于危难之中,这样的事他究竟做过多少,他不知道,莫雷尔也记不清。难怪哈佛学友都叫他“安东尼奥”。
莫雷尔永远不会忘记在奥斯塔河谷那难忘的五天,永远不会忘记萨特在料峭的寒风中捋一下金色的长发,然后掏出匕首将他与自己维系着的唯一的一根绳索,也是他借以生存的一线希望毅然斩断的悲壮一幕。
“这是怎样的一幕,它如同一张永不褪色的底片,已深深地珍藏在我记忆的深处,将成为我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莫雷尔如是说。
当暴风雪下到第四天时,他们迷路了,接着又与外界失去了联系,很快食物也将告罄,此时河谷中两个饥肠辘辘的登山者赖以充饥的食品,只剩下不足17磅的牛肉了。入夜,在温暖的帐篷中,在熊熊篝火旁,萨特望着这“最后的晚餐”,若有所思地对莫雷尔说:“吃下去!”莫雷尔无言,萨特又重复一遍,几番推让,莫雷尔终将这少得可怜的食物吃了下去。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如果不能尽快找到出路,尽快与外界取得联系,对于饥寒交迫的登山者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们都很清楚。当莫雷尔吃下最后一口食物时,萨特已将所有的登山器械背到自己身上,并将维系两人的一条绳索做了最后一次检查。
一阵强劲的寒风卷着鹅毛大雪呼啸而过,萨特一失足,身体摔向谷底……一条绳子维系着他年轻的生命。
悬空的萨特在身体失衡后的下坠过程中重重地撞在了岩石上,致使手臂粉碎性骨折,更可怕的是随身携带的许多攀岩器械也在这沉重的一击中遗落了,而这一切不幸也正是莫雷尔在营救过程中显得束手无策的重要原因。
几个小时过去了,莫雷尔尝试着各种手段,以期挽救萨特,无奈两人身边都没有得力的救援器械,加之萨特的手臂严重受伤,所以两人的努力一再付之东流,处境也在一步步恶化。
时间一分一秒地在寂静的河谷中流逝。“再不割断绳子,莫雷尔也在劫难逃。”身体悬在岩壁中间的萨特想道。此时,头顶又传来莫雷尔的声音:“萨特,坚持。上帝与我们同在,我们会走出困境!”眼看夜幕又将降临,这样的喊声在萨特的耳畔几乎回荡了24小时。
“朋友,不要做无谓的努力了,你应该活着……”萨特喃喃道。此时,他想到了死,为了不连累莫雷尔,他决心长眠在异国的土地上。蓦然,在幽幽的河谷,萨特看到了自己美丽的妻子,他仿佛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仿佛又一次与妻子荡舟于风景如画的日内瓦湖……不能再犹豫了。终于,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这是一个让莫雷尔五内俱焚、让世人为之汗颜的决定,在生死之间,他接受了死神,他要以“死”去实现他生命的意义。“莫雷尔,听着,只有牺牲我,你才可以脱险,我要割断绳子。祝你好运,永别了!”说着他拔出了随身携带的登山匕首……雪光下,萨特的脸庞如阿尔卑斯山的岩石般坚毅,蓝色的眼睛熠熠生辉,仿佛熊熊火炬照亮了幽暗的河谷,尽管头顶又传来了莫雷尔近乎愤怒的劝阻声,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割断了绳索,任由自己的躯体向深谷下坠,下坠……悲痛欲绝的莫雷尔在两天后获救了,而英勇的萨特却殒命了。在出事地点,救援了人员看到了积雪中的萨特,他静静地躺着,在他的腰间,人们看到了人间的大勇、世间的挚爱,那是一条被斩断的绳子,这是他的生命线,是他亲手割断的。
奥斯塔河谷悲壮的一幕,在莫雷尔看来,似一首远去的歌,一首远去的悲歌……
毕业的礼物
吴跃明
四年同窗,就要分别,不少人都在准备毕业的礼物送给同学。我发现只有林志默默地坐在一边。我知道他来自边远的山区,家里穷,没有钱买什么礼物送给同学。
看到他这样,我们就停止谈礼物的事。他见我们沉默了,就笑笑,说:“我也要给大家一份礼的。”我们劝他:“没必要啊,有这份心意就行了。”
他说:“我是真心的。”
林志和我是一个寝室的。四年来,我们朝夕相处。因此,他的情况我比较清楚。
每次开学的时候,他都会从家里带两罐子腌萝卜、腌咸菜来,不为别的,就为下饭。每天吃饭时,他只打饭,然后就回寝室吃他的腌咸菜。
尽管如此,他还是节省着吃,尽量让腌咸菜吃得久一点。可再怎么节省也吃不了一学期呀。看到他学期末吃白饭的时候,同学们都会自觉地资助一点饭菜票给他。我呢,因住在市内,时不时地会从家里带点鱼呀肉呀什么的,让他开开荤。星期天,我们住市内的同学也会轮流邀他到家里玩,其实也有让他改善伙食的意思。
冬天的时候,他穿着单薄,同学们会把自己家的衣服送给他,虽然都是旧的了,可大家知道,林志需要。可以说,四年来,班里的35名同学,就有34名帮助过他。
虽然家境贫寒,可林志学习很用功,在我们打牌、聊天、听音乐会或者谈恋爱的时间里,他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图书馆。而且,他还会把自己点点滴滴的感受写成文字,寄到报社发表。他用得到的稿费来交学费或买书,我们也曾戏言要他请客,但我们一次也没真要他请过。我们知道,每一笔稿费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毕业典礼就在我们的教室里举行,同学们互写赠言、互送礼物。四年里,虽然也有恩怨,也有辛酸,可想到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再也没有这样相聚一起的时光了,心头都不免有些酸楚。
这时候,我发现林志不见了。林志呢?正当我们要寻找他时,他却抱着一摞笔记本进来了。怎么这么俗呀?都毕业了,还给大家送笔记本?
他没理会大家,往每人手里塞了一本。然后,走上讲台,打开笔记本并举着说:“这是我四年来发表的作品,我精选了35篇出来,我发现,每个同学都给过我帮助,每个同学的关怀我都用笔记录了下来。我把它们复印并贴成了35个笔记本。大家给我的帮助我无以回报,但这些真挚的情感会一辈子留在我心里!”他深深地鞠躬,久久没抬起头来。等他抬起头时,我发现他已热泪盈眶。
静,静得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我们都被感动了。我们当初的付出真的是微不足道,但我知道,因为有了这个特殊的礼物,我们之间的友情,变得更加珍贵了。
女孩子的花期
四夕羽
16岁,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正像一幅慢慢展开的画卷,开始有了无限的色彩缤纷。看着班上越来越多的女孩换下年幼时不分性别的大T恤,穿上镶有蕾丝花边的衣裙,骄傲地露出自己优雅的脖子和修长的腿,我的心里有了深深的落寞。纤细的女儿心,终于敏感地明白,为什么女生聚在一堆会笑我,为什么没有男孩子愿意与我同桌,为什么我就算考第一也不能被老师记住名字。在我也应该开花的年龄,却被人遗忘在了角落。
没有人愿意与我同桌,于是我独坐在教室的最前方,也是在角落,突兀而多余的样子。座位前面就是垃圾篓,常有调皮的男生远远地往里扔纸团。他们叫我:“肉丸子,低头!”然后纸团就嗖嗖地擦耳而过,有时我反应慢点儿,又躲闪不及,纸团就雨点般砸在我头上,不重,却足以引起全班的大笑。他们笑我:“肉丸子打狗,哦,不,狗打肉丸子,哈哈。”我不说话,慢慢地低下头,泪水湿润了我的眼。
在泛滥的自卑面前,我愈发地孤僻和沉默,直到杨帆的出现。
杨帆是高二留级下来的学生,有挑染过的棕黄色的头发,细长而漫不经心的眼睛,双手插在裤袋里,书包斜斜地挎在肩上,很惹人注目的样子。而他居然被安排坐我的同桌。我怦然心跳。激动、紧张、惶恐,还有深深的自卑,在女孩们羡慕嫉妒或许还有看笑话的眼光里,我心不在焉地度过了一节课,下课时,张开握笔的手,手心里全是汗水。
或许因为杨帆是留级的学生,老师并不重视他。大部分的时候,他兀自做自己的事情,似乎眼睛都没有向我的方向转动过。时间久了,偶尔他也会和我说话,简单且不带感情,借笔、问题之类。可即便如此,我心里也会充满巨大的快乐。每天晚上,我总是匆匆地做完作业,为的是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仔细回味白天和他有关的一切。他说话时的眼神,他微微扯起的嘴角,甚至他转笔的姿势,甚至他听得心不在焉时“嗯嗯”敷衍我的样子。
杨帆在班上没有要好的朋友,而我,虽然对他也所知甚少,但至少我知道他上课时不像老师表扬的那样在认真地做笔记,而是在认真地画漫画;下了课趴在桌上时,不是在睡觉而是在哼歌;他手指细长,耳上穿了很多耳洞;他喜欢写日记喜欢用老板牌的黑墨水。在别人看来,我也许算是最了解他的人了。于是,开始有女孩向我打听他的消息,她们的态度变得友好,也许是因为有所求,也许是因为杨帆对我的平和扭转了她们的判断。我觉得自己不再像以往般的孤僻和沉默--至少,在谈起杨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喜欢唱歌,吐音很准,声音清婉,包括朋友和父母。在被自卑笼罩的心里,不敢对外袒露自己的一点点优点,怕那最后的尊严也成为别人的笑柄。
我不敢去想,要是同学看到我挺立了肥胖的身体,却陶醉而深情地唱王菲的情歌时,会有怎样的吃惊和嘲笑。亦不敢去想,在这样的嘲笑声中,我又该用怎样的勇气和眼泪去应对。不想一次下课,受杨帆哼歌的影响,我也禁不住轻轻地唱起来,是王菲的《红豆》,我唱得很投入,待上课铃响,才发现杨帆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我羞红了脸,不知怎么解释才好。杨帆挑起眉毛,嘿,想不到你唱得这么好。我翻书,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心却是“怦怦”地跳得厉害。他补充一句,为什么不去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呢!这时老师叫上课,他拿起书,不再多说。
那一堂课,老师讲的话,我竟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那些突如其来的快乐,连心都盛不下。我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得到别人的肯定了。甚至在我努力了一个月,天天学习到深夜才考到了第一名的时候,老师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提,她的眼神和语气里写着“不相信”几个字。而现在,只是几句无意且自己不敢张扬的歌声,却得到了这样的肯定和赞美。而且他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不轻易表扬别人,而且,他是那么备受其他同学的关注。终于,我似乎也能闻到一点点花季飘来的馨香了。
那时我已经高二,高考的压力日渐显露,我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参加任何课外活动了。然而从那以后,自信却是一点一点地被我积攒起来,终于偶尔我也可以在女生堆里放肆而张扬地大笑。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穿那些有蕾丝花边的衣裙,似乎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难看,虽然那时我仍然是130斤,像个肉丸子。
杨帆的离开和他的到来一样悄无声息。暑假补课时,我还能很清晰地听到他用铅笔画漫画时“沙沙”的声音,20天后假期结束他却走了。我望着自己身边那空空的地方,感到了片刻的惶恐和窒息,一如一年前他来时的心情。在我刚走出自卑的阴影,在我刚想享受花季的绚烂时,杨帆,却走了。
高三毕业时的告别会上,我给全班唱《大大世界》,大家在下面疯狂地拍掌。有男生吼:肉丸子,唱得这么好,高一怎么不去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啊,肯定得第一的。我只是笑。那时的我,如一匹黑马,出人意料地考上了人人羡慕的大学,亦因为高考的用功而身形瘦了一圈。我穿淑女屋的裙子在台上唱歌,虽然也不是很好看,却终于可以坦然地接受众人的掌声和鲜花。
只是,他们不知道我的花季来得多么的晚,不知道我的花儿绽放得多么的艰难,更不知道我的成长和一个叫杨帆的男孩子多么的有关。
错过
争平
现在我仍然记得起那个得肺病的孩子,那个苍白瘦弱的初一同学他坐在我座位后面,那个位置使他的脚经常踩到我。上课的时候,我听到最多的不是老师讲课的声音,而是他咳嗽的声音、吐痰的声音,因为他的肺病,班里的同学都拒绝跟他玩,拒绝和他讲话,所以我总记得他一个人坐在那个角落里,目光散漫而空洞。
但是他每天都要和我一起上学。他把我看成朋友。我们居住的地方实际上相距很远,但他总是绕道去我家喊我上学。他背着一个蓝花布制的书包,里面装着几本书,并不重,但他总是弯腰,不住地咳嗽,显出力不能支的样子。
人多的时候我就有点不喜欢他了,因为很多人都不喜欢他。我顺势而为,也故意和他拉开一段距离,他却没有察觉,依然热情地靠近我,执着地说着什么,但那时我已觉得烦躁了。大家都觉得他脏,厌恶地对待他,很少有人愿意接近他,他总是处于很孤独的境地。一个群体对一个个体的疏远孤立是可怕的,它让人丧失正常的认知力和判断力。那时我很清楚地看到一个群体对个体拥有的那种权威优势和主宰力量,看到个体在这种群体力量的威压之下的胆怯、软弱、自卑和无助。在学校,他像一只幼鼠一样惶惶不可终日。但他的功课却极好,各科均在前列,几何这门被我们认为是最头痛的课程他学习起来却如鱼得水。数学老师每次发问,他总是率先举手,答案总是能令老师满意。他是试图以此建立自信,以此赢得他人的善意和友爱。但这样做的结果却使更多的同学敌视他,他发言完要坐下时,凳子就被人从后边抽去,结果他跌在地上,引来满堂的哄笑,笑声中充满报复的快感和阴谋得逞时的狂欢。
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实际上我并不怎么反感他,但在人群中我对他的态度就变得暧昧不清。我虽然知道一个人在艰难时刻对友谊的渴盼,一份友谊对他是一种怎样的支持和温暖啊,但我就是不能当众给他这一份友谊,我甚至当众也参与对他的起哄、攻击和伤害,参与拍手和哄笑。我冷漠甚至残忍地看着他受伤以后那种绝望的目光。
他是班里缺课最多的同学,有时上午的课还没结束,他就背上书包走了,下午就不来了,有时则是好几天不来。老师也很不满意,他来了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刻薄地指责他,对于这些他也不解释,垂着头发稀黄、脸色苍白的脑袋,那细弱的脖子如同秋天枯萎的瓜秧。
那时候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帮助他。我们依附和顺从在一个群体的意志中,我们被训练得没有个人意志,没有个人的情感,没有个人的立场,甚至没有爱,没有真诚。老师指责他最凶的那一天,下午他没有再找我上学。我一个人去学校,上课铃响过后他也没来,然后一连好几天也没见到他。大家都习以为常,没有人关心他的缺席,甚至没有人过问。第二天,他的姐姐送来了请假条,说他住院了。
几天后就听到他病逝的消息,他死了,彻底地远离了我们。大家这才懂得流泪,在去他家看望他母亲的时候,面对他的遗像,面对那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的母亲,许多孩子都禁不住哭了。
后来,我渐渐地明白,我们对人的麻木和冷漠一向是通过死才得以清醒的,仿佛只有死才能换来良心的发现。
八年的承诺
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泥泞路走了一两公里,记者一行来到山东省莱阳市谭格庄镇小于家村。一个小小的院落,几间普通的平房,这里就是张芹的家。
也许,上天在赋予张芹灵魂的一刹那,忘记了赐予她行走能力。张芹出生后即患了重度的“小儿麻痹症”不能正常行走。求医过程中的一次次失望,让张芹的父母彻底绝望了,他们默默地流泪,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照顾孩子,不再让她经受苦难。在旷野中自由奔跑,是每个好动孩子的梦想。但是窗户却成为张芹最喜欢的地方,只有透过明亮的玻璃,她才能认识自己生活的世界。
每天看着这位坐在窗口前的姐姐,孙园娜感觉到了那双眼睛中对自由的渴望。就在开学的时候,孙园娜跑到张芹的母亲面前,稚嫩的声音震撼了所有人:“让张芹上学吧,我来背她!”
望着女儿渴求的目光,看着面前恳切的孩子,张芹的母亲哭了。从那天起,孙园娜再也没有离开张芹,两人一起出村,一同回家。八年前的“誓言”一直持续到今天。
张芹上学了,她见到了梦中的校园和同学。
从小于家村到小韩家完小有一两公里的山路。第一天上学,张芹是在母亲的陪伴下走出来,一路上,小伙伴们轮流背着她,个个满头大汗,但一路欢声笑语。此时的张芹也绽开了笑容。
了解到张芹的情况,学校老师特意安排同学分成小组,轮流负责护送张芹回家,而孙园娜却没有忘掉自己的承诺,坚持每天陪着张芹。她与同学比了比个头,说:“我长得比你们高,当然我来背,累了就换你们。”
每天早晨上学、傍晚放学,背着张芹走在山路上的大多是孙园娜。其余同学簇拥在两人身边,不时替换,但每当孙园娜恢复体力后,便抢着接过张芹。弯曲的山路虽然没有陡坡峭壁,张芹的体重虽然很轻,但对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来说,这段路需要付出数倍的汗水。有时,一段路,几个人要走一个多小时,休息十几次……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张芹的父母看着孩子们每天背着女儿上学放学,非常辛苦,特地找人做了一个轮椅车。从此,孙园娜和小伙伴们有了“新助手”。
虽然推着轮椅车比背在肩上轻松,但山路的崎岖还是让孙园娜和小伙伴们大吃苦头。赶上大风天气,一路上飞沙走石,她们在风中寸步难行,如果碰到雪天,出门时,天色尚暗,路况难辨,轮椅车常常陷进沟里。几个人不得不前引后推,将车拉出。这样的情况一路上会发生很多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芹与孙园娜及小伙伴们的身影成为山路上独特的风景。
随着年龄的增长,张芹越来越感觉愧疚,特别是上厕所,令她颇为头疼,但孙园娜从来不嫌脏和累,将一些琐事安排得非常妥当。日子久了,两个人的心灵已经达成默契,张芹的一个眼神,孙园娜就能够读懂她需要什么。
小学一晃就过去了,转眼就要上初中,而学校离家很远,需要住宿。孙园娜主动上门。她对张芹的母亲说:“只要张芹想读书,我就会和张芹在一起,永远不会不管她。”于是,领饭、打水、上课、回宿舍……孙园娜俨然成为张芹的义务护理员,两人的真诚行为在整个校园流传开来。
从八岁背着不能行走的伙伴上学,一直坚持了八年。孙园娜的真诚感动了周围所有的人,也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加入到了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行列。
我很快乐,因为有你
红高粱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一个简单的谎言,居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在高三的毕业晚会上,我担任晚会的主持人。晚会上,我们出了一个很浪漫和诗意的节目:每个同学都在纸条上写下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同学的名字,并写出喜欢他的理由。当然是不用署名的,否则会让彼此感觉尴尬,然后由我当众宣读。这个提议让大家格外兴奋,这也许是最后一个说出埋藏在心底秘密的机会了。同时,大家也很想知道,自己是否也被人悄悄地关注并喜欢着。我看到,在五彩的灯光下,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和焦灼的期待。很快地纸条便收集到了我手中。当我开始读出它们时,全场顿时沉静下来,大家的眼睛都紧盯着我,眼里写满了紧张与不安。随着我念出那些名字和那些与之有关的温情脉脉的文字,全场人的目光都会聚焦到被念到名字的同学身上。而那个幸运的同学,则会略带羞涩地,不自然地微笑着,有点不知所措,但我们都可以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喜悦。随着纸条一张张念下去,教室里荡漾着一种温馨又明媚的气息。
在我即将念完最后几张纸条时,我发现,几乎班上所有同学的名字都被提及了,但没有我的同桌--那个模样平常、学习平平、性格孤僻的女孩--程雯的名字。她这样的女孩是很容易被人淡忘的。此时,我看见她正把头埋得低低的,或许这个节目使她感到非常难堪。我突然涌起一种怜惜的感觉。就在那一刻,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帮帮她!我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当然不是程雯的名字,但我却一本正经地念出了她的名字,并编了一个关于喜欢她的理由:我喜欢程雯,也许,你不知你的美,其实,你沉默和文静的样子,是女孩另一种味道的美。这非常出乎大家的意料,大家的目光一下子就移到程雯身子。程雯更是没想到我会念出她的名字,她慌张地抬起头,惊讶地望着我,像是在问,这是真的吗?我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的可爱的同学们,居然一起为她鼓起了掌,掌声真挚而深情。在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程雯面色绯红,眼里闪着泪花,手足无措。
从那以后,程雯像换了个人似的,在高三的最后几天里,她终于第一次和那些漂亮的女生肩并肩有说有笑走在一起了,她也开始和男生大大方方地交谈,教室里第一次有了她爽朗的笑声。
在同学们的毕业留言簿上,程雯为每一个同学都写了一句相同的话,能与你们同学,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室友和睦的公式
邓笛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是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10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对面我的床扔了过去。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了。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我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保洁=和睦相处。
螺蛳--见证我们的友情
记得冬日的每天晚上,我和好友秋吟总喜欢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地从宿舍的八楼慢悠悠地走到对面宿舍底楼的一个小吃店吃螺蛳。感觉螺蛳在手中的温度,看着螺蛳的烟氲和口中呼出的白气融为一体,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友情也就在这种暖暖的温情中升华了……
秋吟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刚见到她时总觉得她一副高傲得看不起人的样子,尤其觉得她好像看我不顺眼的样子。而我自己向来也有一个怪癖,也不答理瞧不起我的人。因为两个人的相抵触,我们的话不多,虽然我们同一个宿舍同一个班。
来到大学,没有一个以前认识的好朋友,所以一直都觉得很孤单,很想找个朋友依赖一下。本来一个在同一个班同一个宿舍的人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偏偏她这样……而我,又那样……一切都没进展,一切还是无言以对……
一天,很偶然的,我们几乎同时发现我们用的东西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尤其是洗刷用品,从牌子到款式都是一样的。我们很惊讶,然后相视而笑,觉得这似乎就是缘分,也许真的是物以类聚,我们的心在慢慢靠近……
之后,我们每天都是一起骑车上学,一起骑车回来。一路上,我们的话题也由大众性的转到私密性的。
八月十五日,中秋月圆之夜,也是我们友谊圆满之夜。当天晚上12点,赏月的好时间,我们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来到宿舍底楼的石桌上边吃东西边聊天,聊了很多很多,说家事谈理想,似乎我们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后来聊到了螺蛳,说它好好吃哦,可惜今天晚上没买到。
好吃的东西总是魅力无穷,而贪吃的人总是难抵诱惑。第二天,口水都要流到脚底了,我们决定去吃螺蛳,一碗不解谗,再来一碗。之后冬日的每一天我们都准时与螺蛳相约,吃出了螺蛳的好味道,也吃出了我们的好友谊。
放假了,我们回到了家,常常短信联系,当然也不忘说说螺蛳的好吃。我们家的螺蛳煮的味道挺不错的,而她却说她们家的不够辣,没什么味道。我就说你来啊,你来我这我就请你吃,呵呵。每次她总是呵呵地说好啊好啊,然后就盼望开学……
开学后,我们依然不忘常常奔向我们那熟悉的地方,和熟悉的人品尝着熟悉的味道。那时,我们说,以后我们如果有什么矛盾,送一碗螺蛳就要明白哦!
又一学期开学了,没有了往日的激情和兴奋,虽然很高兴与好友见面,但是因为身体状况比较差,所以没有太多的精力。我这样的状态经常影响到她的心情,她还是很关心我,有时候觉得很对不起她,想要买碗螺蛳表达一下歉意,虽然只是一元钱,但我们友谊无价。她也经常陪我去熟悉的地方去散步,希望我快点恢复,真心朋友的关心总会让人感动得想哭。我也希望自己能快快恢复,恢复好身体,恢复往日的快乐。
因为胃不怎么好,不能吃太辣的东西,所以也就不能吃太多的螺蛳,但是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从吃螺蛳时稳固地建起,却不会因吃螺蛳的减少而减少。因为我相信有一种情永不改变,那就是用真诚的心去经营的情。
螺蛳,我们友谊的见证。我们不需要太多的承诺,也不需要太多的誓言,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关心和爱。这个我们大家都明白,不知道是不是螺蛳帮忙传达的?
我们相信血浓于水的亲情,相信至死不渝的爱情,我们也相信亘古不变的友情。
朋友,愿我们的友情永不变。
汤姆的午餐
李荷卿
加利福尼某中学,有一个班的学生顽劣异常。刚从大学毕业的露茜主动请缨担任班主任。校长问她:“你知道你正在要求的是什么吗?还没有一位老师能够管得住这个班的学生呢!”露茜坚定地说:“如果你同意的话,请给我一个经受考验的机会。”
于是,第二天早上,露茜就站在了这个班的学生面前。她说:“我知道,想要你们每个人都很优秀,仅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办不到的,必须依靠你们的帮助!不过,我将允许你们自己制定班规,并将你们的创意写在黑板上。”学生们很兴奋,不一会儿,就列出了十条班规。露茜老师又就“若违反这些班规该如何处治”的问题向学生们征询意见。大个子汤姆站起来说:“如果谁违反了班规,他就应该脱掉衣服,让您在他的后背上打十板!”早已习惯了恶作剧的学生们自然是一呼百应。
接下来的两三天,一切都很平静。但到了第四天中午,大个子汤姆却暴怒了,他的午餐竟被人偷吃了!露茜老师立刻展开了调查。很快事情水落石出:是小个子汤米偷吃了大个子汤姆的午餐。于是,露茜老师就问他:“你知道会受到什么惩罚吗?”小个子汤米眼含泪花,点了点头。
“你必须脱掉你的外套!”大个子汤姆气势汹汹地命令道。小个子汤米乞求说:“我有错,我愿接受惩罚,但是请不要让我脱掉外套。”没等露茜老师开口,同学们便嚷道,这是班规中规定的,并且异口同声地命令他脱掉外套。没办法,小家伙开始动手解扣子。当他脱下外套的时候,露茜老师看见他没有穿衬衫。更糟糕的是,她看见在那件外套的里面隐藏着的竟然是一个极其虚弱和干瘦的身体!
露茜老师站在讲台上,看着这个脊骨和肋骨都从皮肤底下突出来的后背,她实在不忍心将那根硬硬的木板打在那样一个瘦弱的、而且连一件衬衫也没有穿的后背上。但是,她知道她必须执行对他的惩罚,否则,孩子们今后将不再去遵守那些班规。因此,她狠了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