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高度决定名字
百丈峰不高,也不大。看上去,是一座非常普通的山。但它坐落于赣袁两河之腰部,像一个挺拔的卫士,守护着两条旖旎的河流,这使它风光无比。沿赣江经吉安、赣州可南下两广,溯袁河经宜春、萍乡可西进湘黔。这在农耕社会里,既是一个商贾往来、文人览胜的绝佳去处,也是名士归隐之所、兵家必争之地。正因如此,曾几何时,百丈峰香火氤氲,人文荟萃,甚至战火纷飞。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仙”字,就是人气。
有一座山,从武功山徐徐东来,眼看要与北上的赣江交汇的时候,突然横亘而起,其高百丈有余,人们称之为“百丈峰”。
百丈峰是罗霄山脉、武功山支脉最东的余脉,其尾直插赣江,山的南麓是赣江,山的北麓便是发端于武功山并沿着武功山余脉一路向东的袁河。百丈峰形似青龙,作为赣、袁两河的分水岭,山水相依处,人们称之为“龙尾洲”。
该山的主峰因山势高雄,突兀而起,在沃野千里的赣抚平原,尤显其高。其海拔424米,相对高度300多米,合一百余丈,故唤名为百丈峰。在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年)新余置县以来,历史记载新余境东的这座大山就名之为百丈峰。
第二节 邑东镇山
百丈峰位于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境内。《新喻同治县志》载:百丈峰在县东七十里,是为邑东镇山。绵亘高耸,界乎新淦之境,上有勒建雷祠,有仙人迹。该山海拔424米,相对高度300余米。主山脉为东西走向,属罗霄山脉支脉。南与吉安市的新干县和峡江县接壤,东北西均与南安乡水土相连。
地理位置为东经115°10‘56″与115°17’42″之间,北纬27°44‘57″与27°48’26″之间。东西长11.2公里,南北宽5.6公里,距新余市区45公里,隔新干赣江码头24公里,赣粤高速公路横穿境内,在山脚下留有一出口。如今,沿着百丈峰北麓的新余到新干的六车道直通公路即将竣工。
第三节 天然氧吧
百丈峰山区属亚热带湿润性气候区,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7℃,年均日照1662.7小时,风力1.6~2级,年平均降雨量为1573.6毫米,无霜期276~286天,相对湿度82%。山区内森林面积达3079公顷,总蓄积量2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0.8%。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空气中达1500个,被誉为“天然氧吧”。山区内百丈峰林场创建于1963年,属省级森林公园。经过数十年的精心培育和有效保护,已形成阔叶林、针叶林、竹林和灌木林等植被群落,并拥有近百公顷的原始森林植被,主要树种为杉木、湿地松、马尾松、樟树、毛竹等,还有珍贵的红楠、银杏、金桂、红豆杉等树种。山峻林茂,绿潮叠涌,四季景色千姿百态;壑深潭幽,泉涌溪流,探幽访胜其乐融融;空气清新,怡人心脾,休闲养生延年益寿。天清景明,伫立峰顶,赣江如长练,农田似棋盘,烦忧因此而消隐,心胸为之而开阔。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批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在此栖息繁衍,有野猪、水鹿、狼、麂、胡鸡、野兔、野鸭、山鼠、斑鸠、八哥、穿山甲、松鼠、刺猬、猫头鹰、猴脸鹰、银环蛇、蝮蛇、菜花蛇、水蛇、乌梢蛇、白鹭、黑天鹅等近百种,是野生动物繁衍栖息的天堂。每年春花烂漫的时候,成群结队的白鹭、蓝鸥嬉戏于山野丛林中。
第四节 前世今生
百丈峰位于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境内,为渝水区邑东镇山,其历史沿革随渝水区行政区域变迁而定。夏、商及西周时期,百丈峰属扬州之地。相传商代时就有人在山上建立雷祠(雷公庙),为风伯、雨师祭雷之处。春秋时期,先属吴国,后属越国。战国时,属楚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百丈峰地属宜春县,隶属豫章郡。王莽新朝时期,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百丈峰属修晓县。东汉恢复宜春县名称,百丈峰仍属宜春县。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年),分豫章、庐陵、长沙三郡之地立安成郡,同年划出宜春县钟山以东至吴平县西端地域,设置新县,由于南水(今名袁水)在此处易泛滥成灾,而渝字有泛滥之意,所以命名为新渝县,百丈峰属新渝县,隶属安成郡。
两晋南北朝时,百丈峰仍属安成郡新渝县。南朝齐、陈时,新渝县名作新喻县,百丈峰在新喻县地域内。
东晋永和升平年间,开山始祖葛洪来百丈峰结庐炼丹。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新喻撤县,其地并入东面的吴平县,百丈峰属吴平县。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吴平县并入宜阳县(原宜春县),百丈峰属宜阳县,隶属袁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宜阳县复改名为宜春县,新喻县地再次由宜春分出,恢复设置新喻县,百丈峰属新喻县,隶属袁州。隋大业(605-618年)
初,改州为郡,袁州改为宜春郡,百丈峰属宜春郡新喻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郡为州,置袁州,百丈峰属袁州新喻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新喻第二次撤县,其地一分为二,东北部并入始平县,西南置西吴州,皆属袁州,百丈峰属始平县。
唐武德七年(624年),始平县、西吴州俱废,恢复新喻县,百丈峰仍属新喻县。唐代前期,新喻再次改作新渝,至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新渝又改为新喻,袁州改为宜春郡,百丈峰属宜春郡新喻县。唐至德(756-758年)与广德(763-764年)间,百丈峰先后建起了南仙姑寺、圣井寺、石井寺、蓝塘寺,属香火鼎盛期。到唐乾符(874-879年)年间,又建了宝历寺。
五代十国吴天裕四年(907年),新喻划归镇南军新淦都制置所,次年划归镇南军袁州。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再次划归镇南军新淦都制置所管辖,次年又改属镇南军袁州。这个时期,新喻县除短期属新淦都制置所,大部分时期属袁州管辖,百丈峰属地未变。
宋淳化三年(992年),置临江军,新喻自袁州划归临江军,百丈峰属临江军新喻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临江军属江西行都元帅府,次年改为临江路总管府,新喻县属临江路,百丈峰管辖未变。
明洪武九年(1376年),江西分为五道十三府。新喻属临江府管辖。百丈峰属临江府新喻县。
清沿明制,百丈峰属临江府新喻县。明朝中叶,皇帝推崇南方正一道,龙虎山成为道教中心,百丈峰迎来了又一个佛道鼎盛期。在当年葛洪炼丹处建起葛仙庙,在百丈峰东南方建起了东峰坛寺。
中华民国成立后,新喻县属庐陵道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新喻属江西第二行政区。百丈峰归属未变,属新余县擢秀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喻县先后属袁州专区、南昌专区、宜春专区。
1957年5月1日,新喻县改名新余县,百丈峰为新余县南港乡(今南安乡)管辖。
1960年9月30日,新余撤县设市,属省辖。1963年,新余撤市复县,仍属宜春专区,百丈峰管辖未变。
1963年初,新余县人民政府为响应江西省政府号召,决立成立百丈峰国有林场,林场隶属县林业局管辖。范围包括新余管辖的所有百丈峰山峰、山谷、山坡,南与新干、峡江县接壤,东、西、北与南安乡水土相连,东西长11.2公里,南北宽5.6公里。
1983年7月27日,新余撤县复市,同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新余县辖区设置渝水区。百丈峰归渝水区管辖,为渝水区百丈峰林场辖区。
2009年,渝水区成立百丈峰管委会,与南安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百丈峰成为一个知名旅游景点。
2009年9月,百丈峰佛教文化景观“云峰禅寺”开工建设。2012年5月,百丈峰管委会从南安乡剥离,独立行使百丈峰旅游开发职责,并与渝水区旅游局、百丈峰林场三合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