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编辑 邓玉兰
综述
2012年,全省水利投资突破2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争取中央水利投资105.44亿,同比增长40%;落实省级水利资金40.35亿元,是“十一五”年均的3.4倍;市县落实水利资金60多亿元。水利融资取得明显成效,省水利投资集团成功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获准注册20亿元中期票据融资。累计取得银行授信52亿元,完成融资42.45亿元。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完成行业审查,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发文征求10个部(院)与长江中下游5省(市)意见,并委托中咨公司召开4个专题的评估会。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江西水土保持科研创新基地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鄱阳湖水文水生态监测研究基地进展顺利。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于8月29日顺利实现大江截流。浯溪口水利枢纽加快推进,伦潭、山口岩两大水利枢纽建设接近尾声。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防洪封闭圈基本形成,五河及鄱阳湖区重点圩堤应急防渗处理工程完成竣工验收,重点县城防洪工程和水利血防工程加紧实施。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成效。完成12万公顷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兴国县顺利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专家评审,成为全国第三个、南方第一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至年底全省水保项目县31个,坡耕地试点工程4个,农发项目县增加9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小时提高0.02元。
水资源管理水平提高。推进“三条红线”指标细化工作,分解到各设区市及部分大用水户。完成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萍乡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水利部验收,被授予“全国节水示范市”荣誉称号。加大水资源执法力度,编制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筹备成立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水利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全省238条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完成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工作大纲,开展全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编制完成《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水利发展实施方案。
水利科技不断强化。2个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2个水利部科技推广计划项目和1个水利部“948”项目通过水利部验收,其中4个项目综合评价为A、1个项目综合评价为B。2个项目分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1个项目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先后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正式更名为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建立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完成水利普查阶段性成果。省水利数据中心项目建设、鄱阳湖区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水利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进展顺利。
(蔡艳萍)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概况”2012年,江西省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强化河道湖泊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新举措。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制度的意见》,明确小型堤防工程安全员配备数量、聘用程序、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措施等。省水利厅制定《江西省小型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员管理。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验收管理办法、考核奖励办法等,规范和加强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推进工程管理上新台阶,南昌市昌北防洪排涝管理处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上饶市大坳水库管理局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复核。宜春市飞剑潭水库工程管理局、吉安螺滩水电管理局通过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
河道湖泊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年共受理涉河建设项目57项,办理完结48项,受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咨询业务70余项。对贵溪市城南金邸华府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占用河道滩地等涉河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组织开展鄱阳湖水域违法违规填湖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鄱阳湖沿岸部分地区违规建设情况调查,与水利部、长江委和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合对南昌、九江、上饶3市5县(区)沿鄱阳湖23个建设项目调查,发现违规项目13个。
水利建设市场得到有效管理。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公共资源网上交易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成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35个项目(标段)的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成交金额1.5亿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推进水利工程廉政建设。开发建设全省联网的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纹及影像考勤管理系统,完成入赣水利施工企业信息录入,对434家施工企业、2737名水利工程建造师采集指纹和影像。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40多家违法违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刘波)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在江西省16个项目区117条小流域实施,计划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7平方千米,总投资4.06亿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在江西省18个项目区86条小流域实施,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5平方千米,总投资4433.8万元。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崩岗重点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在高安市、进贤县、余江县、湖口县实施,计划坡改梯面积2773公顷。临川等9个县(区)2009~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刘茂福)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中央规划的2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实施,25座已下达投资计划,21座已开工建设;列入中央规划的666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完成投资25.45亿元,其中665座竣工验收,1座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列入中央规划的6605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04座完工,新开工建设1736座。
“中小河流治理”42个试点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对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江西省被评为“优秀地区”。2011~2012年实施的7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有30个项目基本完工。2013~2015年实施的282个项目,已完成审查审批143个,已开工建设32个。
(刘波)
“连续3年获全国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优秀”2012年,江西省实施82个重点县建设项目(含省级重点县4个),总投资25.67亿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6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12万公顷。完成第一批20个重点县3年全面验收江西省小农水建设工作。江西省累计获得98个小农水重点县名额,基本实现重点县全省覆盖。江西省连续3年获全国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优秀。
“4个县(市)获“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县级农村自来水规划编制。经省政府同意,1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6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农村自来水规划编制,全省将划分为698个供水分区,建设“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工程830多处,覆盖全省近91%的农村居民。年内,国家分三批下达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17.45亿元,用于建设392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304万农村居民和49.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江西省还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827万元,解决乐平、贵溪两市污染区的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内,德兴、德安、广昌、铜鼓4个县(市)被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授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
“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试点”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西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加快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并在新余市渝水区,南昌市安义县、南昌县,景德镇浮梁县开展试点。同时,启动果业污染治理试点。在寻乌县九曲湾水库库区将武汉大学茆智院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道防线理论搬用到山上,治理果业污染,确保水库向县城6万人安全供水。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全省各部门农田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214.48亿元,农民投劳2.1亿个工日,出动机械台班1100万台班,完成土石方3.67亿方,修复水毁工程1.45万处,新修防渗渠道3.41万千米,新修加固堤防1305千米,沟渠清淤4.4万千米。新增旱涝保收面积6.67万公顷,新增灌溉面积6670公顷,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7.33万公顷。
(饶奇磊)
“加快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建设”启动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4个单项整体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以县为单位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加快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及封闭圈建设,完成标段验收45个。基本完成防洪封闭圈2010年度9个标段的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35亿元。完成防洪封闭圈2012年度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推进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建设,完成标段验收21个。基本完成2010年度以前项目的扫尾,完成投资3.4亿元。2011年度项目总体完成70%,完成投资1.4亿元。完成2012年度项目前期工作。
“五河及鄱阳湖区重点圩堤应急防渗处理工程竣工验收”12月16日,五河及鄱阳湖区重点圩堤应急防渗处理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涉及8个设区市、1个省直单位、22个县(市、区),涵盖47座重点圩堤,保护人口500多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3.33万公顷,堤线总长1960千米。工程于2010年12月2日开工,2011年8月底主体项目基本完成,2012年1月完成各标段验收,2012年12月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
(袁晓峰)
“编制水利经济、水利旅游发展规划”4月,省水利厅成立江西省水利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水经办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并增设一个副处级领导职数和三个专职工作人员编制,落实配套资金1000万元。编制《江西省水利经济发展规划》《江西省水利旅游发展规划》和《江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与省旅游局签订水利旅游合作框架协议。12月,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暨水利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和水利经济工作。
(王志华)
防汛抗旱
“概况”2012年,全省平均降雨量2165毫米,比多年均值偏多32%,列有记录以来第一位。汛情主要有五大特点:汛情早、降雨过程多、超警戒站次多、台风影响大、险情灾情重。全省先后出现40次明显降雨过程,其中强降雨过程10次,乐平市东岗站12小时、24小时降雨量达473毫米和642毫米,暴雨频率达200年一遇,均为江西省有记录以来最大值。强降雨导致赣、抚、信、饶、修五河部分河段及其支流117站次发生超警戒洪水。其中,昌江、乐安河全线超警戒水位,渡峰坑站、虎山站水位流量列历史同期第一位。受暴雨洪水影响,全省先后有10座水库、9座圩堤出险。全省受灾人口732.77万人,因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鹿心社、省委副书记尚勇和副省长姚木根等多次对防汛工作作出指示和部署,各地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防汛抗洪,或坐镇指挥,或深入一线,确保了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省委、省政府“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工作总目标,全省未垮一坝、未溃一堤,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
“全省发生历史罕见早汛”3月初,江西省出现持续大到暴雨,导致发生罕见早汛,局部地区发生山体滑坡、房屋倒塌,低洼处受淹等灾情。此次暴雨洪水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降雨之多历史罕见。1~3月上旬,全省平均降雨量391毫米,比历年同期多75%。其中鹰潭市476毫米,赣州市411毫米,抚州市467毫米。特别是3月上旬,全省平均降雨量161毫米。3月4日这一天,全省60多个县市出现暴雨,暴雨范围为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同期最广。二是汛情发生之早历史罕见。受持续降雨影响,3月5日开始,赣江上中游赣州至峡江段,赣江支流同江、袁河和信江贵溪站出现超警戒洪水。比发生历史罕见早汛的1998年还早几天。三是洪水影响范围之广历史罕见。全省主要江河水位普遍涨幅达4~6米。其中赣江赣州、吉安站洪峰水位分别超警戒水位0.86米、0.12米;峡江站洪峰流量10600秒立米,排有实测记录以来同期第三位。
面对罕见早汛,省防总及时召开会商会,依据气象、水文预报预测,于3月5日8时启动防汛应急值班,超前部署防汛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按防汛应急值班要求,迅速到岗到位,组织巡查防守,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早汛期间,全省紧急转移群众8900余人,无一人伤亡。
“取得峡江水利枢纽二期围堰抗洪抢险胜利”受赣江上游持续降雨影响,从3月7日开始,赣江峡江站水位急剧上升,如不进行调度,峡江站洪峰流量将超过12000秒立米。但在建工程峡江水利枢纽二期围堰设计防洪标准为流量8620秒立米(10年一遇),形势十分危急。面对严峻形势,江西省成立峡江水利枢纽二期围堰抗洪抢险指挥部,省防总紧急调度万安水库削减洪峰流量1760秒立米,同时赣州、吉安两市按省防总要求调度大中型水库减少下泄流量。经科学调度,使通过峡江水利枢纽9000秒立米以上流量的时间缩短了16小时。与此同时,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武警水电二总队、吉安市和峡江等县迅速集结2300多军民投入抗洪抢险,并调运大量防汛物资加固加高围堰,夺取了峡江水利枢纽二期围堰保卫战的重大胜利。
(郑文龙)
水资源管理
“概况”201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155.7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39.5%,地下水资源量462.28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计算量18.57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21.7%。水资源总量2174.3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38.9%。2012年总供水量与总用水量持平,为242.5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0.32亿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为539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8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0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25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71,林果灌溉亩均用水量181立方米,鱼塘补水亩均用水量232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日164升,城镇人均公共用水量每日67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日94升。
江西省主要河流评价河长6378千米,河流水质全年1类水占2.2%,2类水占65.7%,3类水占22%,劣于3类水占10.1%。鄱阳湖全年水质优于3类水面积占评价面积的70.6%,劣于3类水面积占评价面积29.4%。全省评价柘林水库、万安水库和江口水库,3座水库全年水质均优于或符合3类水。省界水体18个断面,有17个断面全年均优于或符合3类水,寻乌水斗晏断面全年优于3类水的占50%。设区市界水体水质监测断面16个,15个断面全年均优于或符合3类水,乐安河镇桥断面水质总体偏差。11个设区市27个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均合格。2012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38.39亿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废水排放量9.37亿吨,占总排放量的24.4%;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26.46亿吨,占总排放量的69%;第三产业废水排放量2.55亿吨,占总排放量的6.6%。
“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7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确定2015年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具体指标。江西省以水权制度为基础,以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初步建立。
“严格水资源管理和保护”2012年,全省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审批265个,比上年增加120个。完成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调查评价、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组织编制《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南昌、九江、萍乡、景德镇、赣州等市编制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宜春、新余市开展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了水库无序承包养殖、随意投放化肥(饲料)现象。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都昌、万年、渝水区完成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水务局。新余市经编委审批设立专门的节水办,定编3人。九江市节水办正式挂牌,抚州市设立单独的水资源科,萍乡市、新干县和吉安市青原区先后设立水资源管理中心。省管取水户在线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成并运行。按照水利部的统一要求,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3年(2012~2014年)任务实施方案的编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年)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报告。《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何力)
水政监察
“概况”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审议《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和《江西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开展《江西省河道堤防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江西省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江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占用水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
加强水行政执法。部署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促抓好长江委鄱阳湖综合执法检查通报的整改。组织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放委托衔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全省12份水事案卷获奖,比上年增加7个。完成2012年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为4个支队、19个大队配备执法车和取证设备。推进省总队南昌执法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制定并印发《加强鄱阳湖采砂管理保护“一湖清水”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三减三严”整治行动。制定《长江采砂规范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更换新版采运管理单,修订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办法,实施湖区采砂船GPS监控系统建设。制定《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办法》,并出台指导意见,有效开展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制定《鄱阳湖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规定》和《鄱阳湖重点区域采砂及围湖作堰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方案》,增设赣江三洲头运砂检查点。及时调处鄱阳湖都昌、鄱阳采砂权属争议,指导南昌市开展赣江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和非法采砂人员刑事责任追究工作,受理督办涉砂信访24件,办理反馈22件。
(纪超)
地方电力
“概况”江西水能理论蕴藏量684.56万千瓦小时,100千瓦小时以上技术可开发量633万千瓦小时,已开发水电装机415.85万千瓦小时,占可开发水能资源的65.7%。2012年,江西省地方电力完成投资5.56亿元,新增装机容量15.15万千瓦小时,年末装机容量达290.54万千瓦小时,年发电量94.28亿千瓦小时,全省地方电力系统(水电站)拥有固定资产151亿元。
“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与省财政厅联合成立江西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江西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并上报水利部、财政部,拟改造项目545个,改造后装机容量59.83万千瓦小时,增加电能48.2%,总投资17.81亿元。
“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2012年,电气化建设省级配套资金实现零的突破,共安排7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继续扩大,安排7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实现省级配套资金全覆盖,共实施项目14个,装机3.2万千瓦小时,建成后可解决2.2万户农民生活代燃料问题,年可减少薪柴用量11.2万吨,保护森林面积1.8万公顷,减少有害气体及污染物排放24.2万吨。
“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农村水电站建管程序。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最小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的意见》,开展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现场调研踏勘,选定农村水电开发相对丰富的赣州、上饶两市的两条河流作为监测试点。组织编制完成瑞金市留金坝水电站下游梅江河、上饶县金鸡口水电站下游花厅水两条河流《生态流量监测实施方案》。
(李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