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四章 环境保护

  本栏编辑 詹跃华

  综述

  2012年,全省环保部门、林业部门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任务,全面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程、通道绿化精品工程、山上质量提升和景区花海工程、森林保护与健康工程、矿区园区裸露地覆盖工程和千亿绿色产业工程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大力繁荣林业生态文化,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0.7%,“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在2类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所有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先后31次对全省造林绿化等林业工作进行视察指导。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造林电视电话会议,通报2011年造林绿化情况,动员部署2012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省绿化委员会将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116个县(市、区)和单位;各地将造林任务落实到乡(镇、场)、村、组,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造林主体。2月16日,省政府在吉安召开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现场会。5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省林业厅抽调125名干部,分成11片,由厅领导带队,组成35个督导组,分别在108个县(市、区、管委会)驻片督导工程建设。按照造林项目类型和时间节点,省级层面组织检查5次、落实国家核查5次;年末,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对全省“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和营造林项目进行年度核查。全省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10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9.91万公顷,占造林任务的127.1%。全省巩固提升省级以上通道绿化达标里程1337千米,其中高速公路597千米,国道337千米,省道(含旅游公路)403千米。

  森林资源保护取得新成效。一批新的林业政策法规出台。1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坚决保护“一湖清水”的意见》。3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9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修正案)》,于10月1日起实施。11月7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松材线虫病严重的县(市、区)实施重点管理的通知》。生态公益林管理进一步加强。省林业厅出台《江西省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办法》《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方案》,省林业厅、省财政厅、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险理赔流程和赔付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全省第一次开展生态公益林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检查考核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方案编制、管护责任落实和补偿资金发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益林管理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全省实施公益林补偿面积340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2%,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215.82万公顷,省级公益林面积124.18万公顷。森林保险取得新进展。全省森林保险面积873.3万公顷,有林地参保率达95.1%,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坚持“有保有限”“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采用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和“定额申报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加大林地执法力度。全年完成审核(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203起,面积7421.29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4.4亿元,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达5.96元/平方米,同比提高2%。林业“三防”(防森林火灾、防森林病虫害、防盗伐滥伐)体系进一步加强。《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修订案)》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主体森林防火的职责、义务和能力建设已实现制度化和法制化,专职指挥制度载入《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获全国省级森林防火机构综合考评第一名,南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吉安市林业局、九江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德兴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森林公安局刑事侦察处被授予“2010~2012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基本完成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疫木除治任务,实现全省通道绿化有虫不成灾。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先后七次组织开展林业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构筑和谐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不断加强。齐云山、阳际峰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庐山、赣江源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待批;上饶五府山、宁都大龙山、安福铁丝岭和宜黄中华秋沙鸭4处县级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省级评审。新建县级自然保护区22处(撤销及合并3处),面积5.29万公顷。新增鄱阳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新增修水县山谷、贵溪市双圳、寻乌县东江源仙人寨和宜丰县螺峰尖4处省级森林公园。江西明月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全国最具影响力森林公园”称号。新增赣州章江、万年珠溪、上犹南湖、会昌湘江、南城醉仙湖5处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21万公顷。江西省湿地资源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鉴定。赣县大湖江国家湿地公园和兴国潋江国家湿地公园被正式接收为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新成员,使全省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增至13家。

  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11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案)》。9月26日,省政府召开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保护工作会议。全年争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经费2912万元。建立县级以上(含县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65处。11个设区市成立野保协会,发展会员4万余人。组织开展环鄱阳湖区越冬水鸟种群数量同步调查,共记录水鸟37.5万只。省林业厅联合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鄱阳湖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完成夏季外业调查及报告撰写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野生植物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前期准备工作,植物资源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江西被列为全国3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预警试点省份之一,12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启动。新增疫源疫病监测点50处。全省33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380处监测点,对全省重点野生鸟类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江西境内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全省正式启用雁鸭类野生动物管理标识,逐步规范雁鸭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全年办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350起,其中野生动物行政许可140起(审核16起、审批124起),野生植物行政许可210起(审核5起、审批205起)。新增野生动植物繁育经营企业137家,总数达1090家。

  林业生态文化不断繁荣。成功举办江西省第三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2012鄱阳湖国际湿地旅游文化节暨湿地帐篷观鸟季、《赣风》大型公益晚会和首届中国(九江)鄱阳湖国际名湖友好交流大会。配合中央电视台在鄱阳湖开展白鹤迁徙系列直播报道。省林业厅生态文化展厅、廉政文化展厅被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分别作为现场教学实践基地、党外干部省情教育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参展第二届中国(上海)竹制品博览会、第九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首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暨第三届中国(铁岭)榛子节、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获多个奖项。在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2家单位设立“生态文化三面翻科普宣传牌”,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文化宣传科普水平。宜丰县天宝古村等5个村入选“全国生态文化村”,入选数量居全国之首。宜丰县、铜鼓县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南方红豆杉之乡”。资溪县被中国竹产业协会命名为“中国特色竹子之乡”。

  服务产业转型措施有力。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全省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完成率92.6%,加快省重点项目审批速度,全年审批重点项目32个,总投资300多亿元。修订了《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最大限度下放了环评审批权限。同时严格环境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关。下发《关于加强高污染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上收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高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提高了环境准入门槛。全年否决“两高一资”项目200余个。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创建,同时加强生态经济中环保技术支持。编制了《生态工业园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试行),积极引导工业园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南昌高新区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获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批复同意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赣州开发区进入申报程序。在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上,全省有20个工业园区被省政府命名,43个工业园区正在开展创建试点。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计划,推动循环经济发展。2012年有74家重点企业通过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以清洁生产为抓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年完成12家矿山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情况调研,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第四届生态东江源论坛”,赣州市政府批准设立了赣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奖励制度,并加大了五河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奖励力度,争取省财政源头保护区奖励资金1.75亿元,增幅达30%。组织了“五河”及东江源水质断面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配奖励资金,提高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在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拟定,正在加快推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省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基本完成。111个市、县(区)环境监测执法用房开工建设率达到97.3%,位居全国第一。环保机构队伍进一步壮大,截至2012年,有4个市级、47个县(区)级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完成升格,比2009年累计新增行政事业编制1054个。省环保厅成立了信访处,南昌市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宜春市成立辐射环境监督站。环境监管手段得到加强,2012年为市县环保部门配备环境执法车辆108辆、环境监管仪器设备320多台套,启动实施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新(扩)建,全省主要河流省控以上监测断面(点位)增加到165个,完善了自动监控天网工程。环境执法得到加强,2012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重金属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等五大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检查企业1.9万家,查处违法企业171家,停产整治74家,取缔关停18家。环境执法工作位列全国第六。组织开展核技术利用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排查了1800多家单位。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更新充实环境应急专家库,制定实施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全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117个,企业环境应急预案466个。

  (省环保厅省林业厅)

  生态环境建设

  “概况”2012年,全省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10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9.91万公顷,占省下达造林任务的127.1%。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97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1.13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造林0.20万公顷。完成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生物质油料林共5.39万公顷,其中欧投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亚行贷款江西林业发展项目、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造林2.52万公顷,速丰林专项造林1.67万公顷,血防造林1.2万公顷。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01亿元,同比增长24.9%。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如期顺利关账。通道绿化以打造高速公路“三纵三横”精品工程为重点,全省巩固提升省级以上达标里程1337千米。

  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1月29日,省委书记苏荣、代省长鹿心社、省委副书记张裔炯、省政协主席傅克诚等省四套班子领导同省市机关干部、驻赣官兵、省先进模范代表和当地群众一起,参加在南昌市瑶湖郊野森林公园开展的以“弘扬生态文明,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新春万人植树团拜活动。全省有118万多人次参加新春植树活动,植树939万余株。年内,全省参加义务植树总人数达2135.6万人次,植树1.52亿株。全省绿地认养、绿色养老蔚然成风。彭泽县151家县直单位在双峰尖森林公园南麓组织开展以“植绿固碳,从我做起”绿化新城认种认养活动,规定各单位在完成栽植任务基础上,2012~2014年连续抚育管护三年,每年5~6月和8~9月各抚育一次。九江713社区退休(养)职工党总支与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在全国第34个义务植树节签订《绿地认养协议书》,主动认养位于社区附近的长虹西大道7078平方米绿地,确保绿地长势茂盛,环境干净整洁。永新县创建生态文明与绿色养老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建立“绿色养老”基地30多个,创建“绿色养老”高产油茶533.33公顷、杉树林990公顷、毛竹林321.33公顷。

  森林城市创建扎实推进。省绿化委员会出台《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专家对上饶、峡江、新干、樟树等10个市(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进行评审。各地坚持多栽树、栽大树、栽好树的原则,做到乔灌花相搭配,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新余市成功创建全省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后,各地创建工作迅速升温,南昌、吉安、抚州和宜春4个设区市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丰城、峡江等10多个县(市、区)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贵溪等20多个县(市、区)谋划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将工业园区绿化列为创建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首批选择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不同类型工业园区,开展首批绿化提升试点工作。各工业园区由单纯造林绿化向生态景观建设转变,累计投入2.1亿元,完成绿化面积469.59公顷。其中,7个工业园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成为工业园区绿化提升的示范样板。8月,九江市星子工业园区等19个园区列为全省第二批绿化提升试点工业园区,实现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通道绿化得到巩固提升。全省通道绿化以打造高速公路“三纵三横”精品工程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四季有景”的要求,突出层次感、立体感,做到不断档、不断带、不断线。全省巩固提升国省以上通道绿化里程5696千米,其中高速公路提升1524千米(含“三纵三横”1228千米)、新造194千米(含“三纵三横”45千米),国道提升1284千米、新造117千米,省道提升2279千米、新造65千米,旅游公路提升217千米、新造16千米。上饶市着力打造精品绿色通道,重点推进济广、杭瑞、沪昆等国家“二纵一横”高速公路上饶段及上德、上武、德昌高速公路的景观林带建设,实现绿化美化。万年县投入1亿元,把30.6千米德昌高速全部种植景观大苗;东环路全长3千米全部高标准绿化,以150米为一个单位,形成入口景观带、杨树林景观带、水杉林景观带、杜英林景观带、桂花林景观带5个特色线性景观序列。

  “启动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2012年始,围绕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重点实施六大林业生态工程。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大力建设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省级森林城市达到30~50个,国家级森林城市达到5~6个。通道绿化精品工程。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四季有景”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全省“三纵三横”高速公路进行绿化提升,对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体进行林相改造,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要通道绿化率达到90%以上。山上质量提升和景区花海工程。大力实施长(珠)防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试点、造林补贴试点等重点林业工程,不断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同时通过添花添彩,提升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绿化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以上。森林保护与健康工程。加强对天然阔叶林、生态公益林及古树名木的保护,鼓励封山育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征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防治能力。矿区园区裸露地覆盖工程。对重要公路沿线和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实施复垦覆绿;工业园区内的树木成林成景,不见裸露地。千亿绿色产业工程。积极推进生态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生态化,重点抓好油茶、毛竹、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新增林业产值1000亿元,总量突破2000亿元。

  “召开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年度总结表彰大会”5月14日,省委、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省委书记苏荣就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长鹿心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尚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秉发,副省长姚木根,省政协副主席刘礼祖,省政府秘书长谭晓林等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三年来取得的成就,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会上,通报了2010~2011年度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核查和评比情况,表彰了2010~2011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吉安市、贵溪市、上犹县、袁州区、万年县作典型发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领导,省林业厅领导,各设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各市、县(区)林业局、公路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召开全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动员大会”12月3日,省委、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动员大会,对全省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姚木根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等出席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等14个省直单位相关领导,各市、县(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长,各设区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农林(社发)局长,井冈山、庐山、三清山、龙虎山、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林业局长,省林业厅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延续和提升。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省林业厅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全力抓好规划设计、苗木选择、技术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会议还就成立“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领导小组、总体规划、考核奖惩、工作推进等问题作了说明。

  “绘出国内首张电网涉鸟风险图”科研人员通过对4514次鸟巢巡视记录、184次输电线路涉鸟故障的海拔高度、生态环境等特征分折,2012年,绘制完成《江西电网涉鸟故障风险分布图》,包括江西鸟巢故障易发区和大型鸟类泄粪故障易发区的地理分布图,其绘制方法在国内尚属首次。有关部门将在不同的位置,安排不同的防鸟装置,做到既不让鸟儿受伤害,又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井冈山成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8月,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接纳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成为江西唯一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井冈山保护区于1981年建立,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5万公顷。保护区植被起源古老、类型多样,生物资源十分丰富,素有“第三纪型森林”“天然动植物园”和“亚热带绿色明珠”之称,区内有全球同纬度保存最完整的中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是研究中国乃至全球中亚热带生物资源的重要基地。

  “命名全省第一批“森林十创”先进单位”5月3日,省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命名南昌市青山湖区扬子洲镇等50个乡镇为江西省“森林乡镇”,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等100个村为江西省“森林村庄”,景德镇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0个园区为江西省“森林园区”,新余市暨阳社区等20个社区为江西省“森林社区”,赣州市章贡区迎宾大道等20个街道为江西省“森林街道”,宜春市林科所等50个单位为江西省“森林单位”,吉安市吉州区桃源盛景等20个小区为江西省“森林小区”,上饶师范学院等20个学校为江西省“森林校园”,抚州市乐安县人武部等20个营区为江西省“森林营区”,南昌县澄碧湖省级湿地公园等22个公园为江西省“先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

  (省林业厅)

  生态环境保护

  “概况”2012年,省环保厅、林业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至年底,全省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220处,总面积119.4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15%。建立森林公园161处,总面积49.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94%。建立湿地公园51处,总面积12.4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0.75%。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基本涵盖全省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及东江一、二级支流主源区,有效保护了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全省34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补贴、灾害保险实行财政统保。组织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各地对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保护;安排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全年受理古树名木投诉件5件,处理率100%。

  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大。7月10日,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林政资源管理重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首次采取“一约谈四暂停”(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暂停安排林业项目、暂停征占用林地审批、暂停林木采伐审批、暂停木材加工项目审批)措施,对林政资源管理混乱的县(市、区)实施重点整治,限期整改。组织对崇仁等10个县(市)的林政资源管理“三项工作”开展综合检查。对南城等10个县林政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向所在县(市)政府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约谈与外省毗邻的德兴市等6个县(市)林业局长,责成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确保边界区域森林资源安全。全省7个设区市召开大会,部署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覆盖面达80%以上。列入重点整治的鄱阳、乐平、乐安3个县(市),全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整治效果明显,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处理失职渎职干部20余人。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建设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查验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正在推进,对进度慢的永丰、莲花等21个县(市、区)采取召开推进会、暂停木材采伐和征占用林地审批、省林业厅领导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等措施,以确保进度和质量。全省严格采伐计划管理,全年下达木材生产计划728.5万立方米,占年度采伐限额的36.5%,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崇义等8个县(市)启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突出。2012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积极防范,全省森林火灾大幅度减少。全省发生森林火灾43起,过火面积1065.3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38.66公顷,同比分别下降69.7%、70.4%、74.9%,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省实行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制度,5个设区市防火办升格为副处级,88个县级防火办定为科级单位。成立江西省森林消防总队,基层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109支、队员4100人,组建半专业扑火队1471支、队员4.4万人,达标率71.7%。开展航空护林和人工增雨作业安全有效,航空护林飞行141小时,人工增雨4亿吨。10~11月,全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4.24万车次,电视新闻、专栏游走标语3.89万次(条),广播宣传2516小时,发送手机短信1.3亿条,圩集宣传(知识竞赛)、电影、文艺专场演出约1.3万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6732万张(条、册),竖立宣传牌6.31万块,投入经费4000万元。全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春季平安行动”。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规范野外特殊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江西12个森林防火项目获国家林业局批准立项,投资总额1.91亿元,同比增长2.8倍。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保持稳定,省财政安排1.5亿元;市、县安排1.5亿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有效推进。召开全省通道绿化杨树病虫害防治现场会,出台《松材线虫病防控重点县管理办法》。利用国家建设项目在全省建成90个森防检疫标准站、36个国家级测报点、67个省级测报点、80个检疫检查站、1个生物制剂厂、56个实验室和一批药剂药械库,装备各类喷药器械550多台,配备防治检疫专用车95辆,改善了森林病虫害监测、检疫、防治体系基础设施条件。全省99个县(市、区)成立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队,初步建立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防治能力大幅提升。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实施除治性采伐松木74万余株,除治松林面积0.83万公顷,安全利用及烧毁疫木5.02万立方米,松材线虫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开展“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查处案件236起。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0.53万公顷,同比下降16.7%。全面启动12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疫源疫病监测点50处,全省未发生一起野生动物疫情。

  森林资源严打整治持续深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矿山非法侵占林地、鄱阳湖候鸟保护、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大会战、“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犯罪”、保护古树名木、“一打击两整治”和“濒危物种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清理”等一系列严打行动,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33万起,其中刑事案件332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3万人,收缴木材3.31万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959万余元。全国公安机关网上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成绩突出,省森林公安局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全省木材检查站查验运输木材车辆9.97万辆次,检查木材流量258.74万立方米;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6508起,涉及违法木材3.31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8.75万元。

  “开展非法猎杀、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百日严打”专项行动”11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报资溪县存在非法猎捕、销售、经营猕猴、大雁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现象,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鹿心社,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副省长姚木根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国家林业局于当天派出督导组赴江西督查。省林业厅紧急部署对涉案的资溪县高阜林场、两家非法经营餐馆、两家非法野生动物收购点及县农贸市场进行查处。28日,召开“全省坚决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日严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保护野生动物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省林业厅、公安厅、农业厅等七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坚决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全省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立即停止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的申请,并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全面收缴和重新审查,新证核发前停止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省林业厅派出暗访组对11个设区市42个县(市、景区)的483处野生动植物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暗访督查。“百日严打”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630余起,收缴野生动物1.28万只,野生植物0.95万株;资溪县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县林业局局长吴开发、党委委员周发泉,高阜林场党委书记方慧东、常务副场长彭志华4名相关责任领导被免职。国家林业局督导组在现场督导、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表示,江西领导高度重视,事件处置“主动、迅速、果断、有效”,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取得初步成效。

  ““白鹤三号”在鄱阳湖成功放飞”3月,从鄱阳湖飞回繁殖地的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在沈阳獾子洞被盗猎分子设置的套夹所伤,幸被沈阳鸟类研究专家和爱鸟志愿者及时发现救助,并进行截趾手术,经过长达8个月的调理、训练和野化后逐渐恢复,取名“白鹤三号”。11月18日,海南航空公司公益支持,将“白鹤三号”免费空运至鄱阳湖。为确保放飞成功,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门为“白鹤三号”量身定做了野外铁笼,备以充足的花生等食物。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体检,并安装彩色和金属环志(彩色环编号为369、金属环编号为Q02-1608),以及国内自主研发的中国移动网络GPS定位系统。20日,“白鹤三号”在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次放飞,1小时后便加入野外鹤群并开始觅食,2小时后与鹤群一起转移到距放飞地2千米的位置,实现了合群、觅食、飞翔“三级跳”。但因体力不支,次日掉在鄱阳湖草洲上被狗追逐,当地农民发现后当即实施救护并迅速将其送回保护区。23日,保护区工作人员在对其再次进行身体状况检查、重新安装GPS跟踪器和人工补充食物后,在鄱阳湖大湖池再次放飞。经过GPS跟踪器和望远镜的连日不间断监测,“白鹤三号”始终与野外白鹤群在一起,生活状态完全正常,从而宣告“白鹤三号”在鄱阳湖放飞成功。此次放飞,是首次在中国南方地区成功放飞救治的白鹤、首次采用航空运输方式长距离运送珍稀候鸟、首次在白鹤身上安装国产寻踪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对“白鹤三号”的空运及放飞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新华社、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新浪网、中国绿色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开展“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3~12月,遵照国家林业局的总体部署,江西在全国率先启动“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省林业厅整合全省80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与木材检查站的力量,对涉木产品出入关口堵源截流,严密防控省外疫木非法流入,盯死看牢省内涉木企业、苗木基地非法调运木材和苗木。各级林业部门派出470余个督导组,共1500余人次,形成森防系统省对市、市对县(市、区)分片负责包干的督导机制。全省组织统一行动1510次,与相关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478次,出动执法人员9900人,检查涉木企业5600家、苗木花卉基地627个,查处案件236起(举报案件占25%),涉及竹木2960多立方米、木质包装箱和线缆盘519个、种苗花卉6.3万余株。

  “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出售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286个警务区为平台,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并依托“金盾网”构建“江西省森林公安基层综合信息应用网络”,采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图片、山地、权属、监管人等各类基础信息200余万条,实行全省区域内资源信息共享。采取省市挂牌督办、查办案件责任追究、重复信访举报问责制等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查办一起,始终保持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查处重特大案件258起,侦破犯罪团伙23个,执行逮捕217人,移送起诉186人,判刑120余人,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00余株。

  (省林业厅)

  “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2012年,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阳际峰、齐云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11处;庐山、赣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评审;完成对铜钹山、婺源森林鸟类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地预审和技术评估。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等单位和专家,对全省2010年后批建的1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管理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新批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发布了宁都凌云山等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分区。组织召开江西省第四届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婺源县森林鸟类、广丰县铜钹山等2处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等7处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协同省政协人资环委,对全省自然保护区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

  “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2012年,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重点区域。印发《江西省生态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指南》,转发《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根据2011年省级生态乡镇“回头看”抽查情况,指导有关设区市督促各乡镇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被抽查的乡镇都对问题进行了整改。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林业厅命名南昌县等5个县(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县(区);环保部命名太平乡、梅林镇等49个乡镇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环保厅命名南台乡、乐化镇等110个乡镇为省级生态乡镇,命名招贤村等144个村为省级生态村。

  “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2年,围绕促进生态农业,维护农村稳定,改善农村环境的目标,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根据环保部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等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农村环保项目资金。分别争取了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500万元、4725万元,用于137个村镇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面源污染、农村土壤污染等问题,并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三是加强项目的监管和评估工作。组织各设区市环保局对201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的通知》,并指导各设区市做好评估工作,进一步掌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成效。

  “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保护区生态保护”2012年,安排1.70亿元,用于奖励“五河”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江西省“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2012年奖励资金进行了分配,并全部拨付给源头保护区所在县(市、区)。印发了《关于开展“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县(市)进行自查,检查源区是否存在违规的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各地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省环保厅)

  污染防治

  “概况”2012年,环境保护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通过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固体(危险)废物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强化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和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等措施,全面推进全省污染防治工作。

  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制定了《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并上报环保部备案。围绕重点区域、流域及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推进年度重点工程实施,已实施大余县和进贤县“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域项目,另有17个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8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省环保厅严格按照环保部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上高县历史遗留1.3万吨铬渣的处置监管,对铬渣处置进度实行半月报制度,至12月19日,所有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成,达到环保部规定的年底前处置完毕的目标。

  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得到加强。省环保厅组织11个设区市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开展了自查,检查内容包括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的建立和更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识设置、水源地日常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等。组织编制《江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2011年度)》和《江西省部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2011年度)》。根据环保部对江西省2011年城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的通报,全省地级以上城市2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协调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机动车排气检测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为下一步落实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单列排气检测的要求打下基础。环检机构委托取得突破性进展,环检机构已达82家,基本做到全省覆盖。同时环保标志核发全面推行,至年底,全省汽车环保标志核发达到60多万个,占可核发量43.7%,超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7月启动立法调研,《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报省政府法制办。

  “继续强化固体废物企业监管”2012年,省环保厅加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检查工作,对7家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企业实施暂停经营资质处理。印发了《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申报登记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在调查基础上加强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工作。按照环保部固体废物进口新规定和程序的要求,组织了2012年固体废物进口预审工作,建立了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台账制度。编制了《江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十二五”规划》,并通过环保部备案,同意江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总数规划为4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试行)》。

  “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环保厅将217家企业列为江西省201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其中《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所列在产重点企业全部列入,督促重点企业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不断摸索适合江西省实际的清洁生产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必须是针对企业当前实际,强化源头控制,从设备改造、工艺升级或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等方面着手,督促企业不断查找自身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的清洁生产潜力,保护和改善企业周边区域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2012年,有74家重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目标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监管和服务工作。2012年对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按照《关于开展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省内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7月,举办了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培训班,指导并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整改。11月,在宜春市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召开全省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环境保护核查现场会,共有27家铅蓄电池企业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至12月底,全省有20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向省环保厅提交了环保核查申请。

  (省环保厅)

  节能减排

  “概况”2012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节能减排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优生态、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政策措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61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92%,“十二五”前两年累计下降8.8%,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下降16%)的53%,超过40%的时序进度1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同比下降2.80%、2.54%、2.52%和5.75%,四大减排指标首次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首次实现下降。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9.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3.1%,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1.2%,城镇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2012年,全省对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耗能领域实施节能管理。在工业领域,对列入年度淘汰计划的16个行业91户工业企业的落后生产线实行全部拆除,实际淘汰的落后产能有炼铁154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110万吨、铁合金2.5万吨、电石2.4万吨、电解铝1万吨、铜冶炼16.3万吨、铅冶炼8.5万吨、水泥264.2万吨、平板玻璃120万重量箱、造纸66万吨、酒精3万吨、味精3万吨、制革25万标张、印染1.27亿米、铅蓄电池145万千伏安。在交通领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全省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18千米,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384千米、县乡道和农村公路改建6250千米、农村公路路面硬化1.3万千米。省会城市南昌从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运输装备、优化运输结构、完善智能交通等多方面,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建筑领域,出台了《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快速推进。南昌万达广场、万科润园等8个项目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南昌大学建筑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全省绿色建筑项目达11个,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中部地区第二名。同时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在公共机构领域,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全省公共机构总能耗不超过100万吨标煤的三大目标。修订了《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出台《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验收标准》。在商业和民用领域,全省积极推动商店、酒店、医院、学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节能改造。全年推广LED灯和三基色荧光灯300万只。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九江联盛商业等10家企业被商务部评为全国第一批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百城千店”示范工程企业。实施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试点,确定南昌大众超市等5家企业为全省2012年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试点企业,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培育绿色市场(饭店),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2012年,由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推荐,并经专家认真评审,确定了景德镇市、贵溪市、江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等43个县(市、区)、工业园区和企业为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同时,继续推进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单位鹰潭高新区加快建设,引导新余、鹰潭、丰城等地积极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创建,引导赣州、南昌、吉安等地园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被评为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2012年,由省发改委主办,分赣南、赣西、赣北三个片区对全省万家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累计培训500多人次。培训对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对节能低碳行动相关节能政策措施进行讲解,并对江西省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2012年,做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评审认定了21家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继续抓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全面铺开节能家电、节能汽车、高效照明产品、节能工业产品、节能电机等系列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并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来推广应用这些产品。江西省昌河铃木节能汽车、东元电机和江特电机、索普信节能灯、晶和照明LED照明产品等入围2012年度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全省用户获财政补贴资金6亿多元。

  “启动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10日,启动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为“节能低碳、绿色发展”。活动由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等14个部门承办。节能宣传周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校园节能低碳活动、节能科技、节能企业、万家企业节能低碳、公共机构节能、环境保护宣传、绿色建筑节能宣传、交通领域节能宣传、节能减排乡村、商务领域节能、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节能表率、节能减排媒体、节能青少年等活动。

  (省发改委)

  “建立健全减排长效机制”2012年,进一步完善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日常事项联络制度及定期会商制度,分析形势、沟通情况、协调政策,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减排工作。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协商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确认制度。制定了《江西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对58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加强日常及不定期监测。扎实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定期审核在线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结果。严密监控在线监控平台,加强督促整改。同时,大力推进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分批次进行达标验收。大力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完善减排统计考核体系。减排工作被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研究内容,减排目标列入省政府对市(县、区)政府的七项考核内容之一,并作为否决性指标。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口径统计核算,以及环境统计与减排核算结果的无缝对接。

  “完善污染减排政策措施”2012年,全省各地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低水平重复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防火墙”,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00余个。印发了《江西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及脱硝补贴实施细则》,对脱硝机组按照核定氮氧化物削减量50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且脱硝机组全年发电小时数同比其他机组增加50小时。实施减排“以奖代补”政策。在争取中央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5亿元,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业企业减排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治理、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等实行“以奖代补”。已下达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奖励资金8280万元、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资金7000万元、减排工程及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补助资金5262万元。

  “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力度”2012年,合理划定各县(市、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控制养殖规模。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27个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以畜禽清洁生产和标准化示范场建设为抓手,整合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65亿元,重点支持列入2012年减排计划的318家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提高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督查培训指导,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巡回培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减排核算细则技术培训,培训人员3730余人次。加强畜禽清洁生产和标准化示范场建设专项督查,加大减排计划项目现场检查和监测力度,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

  (省环保厅)

  
更多

编辑推荐

1中国股民、基民常备手册
2拿起来就放不下的60...
3青少年不可不知的10...
4章泽
5周秦汉唐文明简本
6从日记到作文
7西安古镇
8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的关系
9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伦...
10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下)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上)

    作者:西安文物保护考古所  

    科普教育 【已完结】

    本书共收入论文41篇,分7个栏目,即考古学探索、文物研究、古史探微、遗址调查报告、地方史研究、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文物管理工作。

  • 浙江抗战损失初步研究

    作者:袁成毅  

    科普教育 【已完结】

    Preface Scholars could wish that American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at large were more familiar...

  • 中国古代皇家礼仪

    作者:孙福喜  

    科普教育 【已完结】

    本书内容包括尊君肃臣话朝仪;演军用兵礼仪;尊长敬老礼仪;尊崇备至的皇亲国戚礼仪;任官礼仪;交聘礼仪等十个部分。

  • 中国古代丧葬习俗

    作者:周苏平  

    科普教育 【已完结】

    该书勾勒了古代丧葬习俗的主要内容,包括繁缛的丧仪、丧服与守孝、追悼亡灵的祭祀、等级鲜明的墓葬制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