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3月以前,对全国军事斗争和革命武装组织的领导,由中共中央军事部负责。周恩来、杨殷先后担任中央军事部长。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军事部改称中央军事委员会,关向应任书记。中央军委先后在广东和湖北设立南方办事处和长江办事处。
因为设在白区的中央军委和两个办事处都不便于对各红色割据区域的军事斗争实施指导,1930年6月,中央指定在红一军团活动区域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以统一指挥红军军事行动和政权建设。
1930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总行动委员会又决定成立红军总司令部,任命朱德为红军总司令。
1930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周恩来提议,决定组建苏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以项英、毛泽东、任弼时、朱德、彭德怀、贺龙、黄公略、周逸群、叶剑英、张云逸、邓中夏、曾中生、邓发、邓小平、黄甦、袁国平、刘伯承、周恩来、关向应、恽代英、李富春等25人为委员。
1931年1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与中共苏区中央局成立的同时,在宁都县小布赤坎龚氏宗祠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苏维埃中央军委”),项英任主席,朱德、毛泽东任副主席。红一方面军建制仍保留,朱德、毛泽东分别兼任红一方面军总司令、总政委。其职能是“统一全国苏维埃区域之军事指挥”。2月17日,成立苏维埃中央军委政治部,毛泽东兼任主任。3月,成立军委总参谋部,朱云卿代理部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
1931年4月15日,中央三人代表团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到达青塘,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决定:苏维埃中央军委主席改由毛泽东担任,项英、朱德任副主席;成立苏维埃中央军委总司令部、总政治部(兼红一方面军司令部、政治部)、总参谋部、经理部、财政部、军医处和政治保卫处;总司令为朱德,总政治部主任由红一方面军政治部主任周以栗代理,总参谋部参谋长为叶剑英(暂由左权代理部务),经理部部长为范树德,财政部部长为杨立三,军医处处长为贺诚,政治保卫处处长为王稼祥(后为邓发)。总司令部和总政治部随军在前方行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根据中共临时中央决定,1931年11月25日,在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原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随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