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新(1916-1993),洛口镇南岭村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江西省军区独立第二团营政治指导员,湘赣游击队分队长、政治指导员,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曾任新四军第一支队二团政治处秘书,1939年8月任新四军政治部巡视员,同年9月起先后任江北指挥部政治部组织股股长,新四军第二师直属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43年9月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吉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同年9月任辽吉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49年1月任东北军区警卫师政治部主任,同年8月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八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十五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中南军区干部部副部长、炮兵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工程兵政治委员,湖南省军区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等职。1983年9月离职休养。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1月在湖南长沙逝世,享年77岁。
卢文新长期从事政治、组织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他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在湖南省军区工作期间,克服身体伤残的困难,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离休后,他不顾年事已高,积极撰写回忆录,著有《难忘的战斗历程》《走出山岳丛林》等作品,为编写党史、军史提供了珍贵资料,受到广州军区的表彰,被中央军委聘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丛书湘赣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