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仅是大批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而且还是一个思想比较敏锐、对社会感应比较灵敏的场所,其中,不乏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只有对其做出及时的回应,才能保持高校的稳定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对高校学生发生的闹事、请愿等比较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中国共产党无一不是积极应对。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受波匈事件的影响,再加上新社会制度建立的不适,学校里学生闹事事件也连续不断。据团中央办公厅统计,仅1956年下半年就发生学生罢课请愿事件30多起。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写道:有几十个城市发生大、中学校学生罢课、请愿事件,共有一万多人。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第569页。虽然在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但当危机发生以后,中共中央还是高度重视。1957年3月,中共中央迅速发出了《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要求在学校方面,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学校行政当局和党委应该迅速加以讨论,迅速给予答复。凡是应做而又可能做的,应该接受执行;凡是不应做和不能做的,应该向群众公开解释,不要随便许愿;凡是自己不能解决的,应该向上级报告请示”《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158页。
1966年5月在中央《五一六通知》下发后,北京大学随即贴出大字报。在大字报贴出前,周恩来就明确指示,北大有几十个国家的留学生,搞运动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注意内外有别。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在《人民日报》全文刊发北京大学聂元梓的大字报后,很多高校学生纷纷起来造反。在这种情况下,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向大、中等学校派出工作组的决定。并在6月3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做出了没有成文仅口头传达的“八项规定”:内外有别;大字报不要上街;开会要在校内开,不要开大规模声讨会,不要在校外开;不要上街游行示威;不要串联;不要包围黑帮住宅;防止坏人破坏;注意保密。虽然派出工作组的决定后来被毛泽东认为是错误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中央对高校动向的及时决策,保持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高校的短暂稳定。
“文化大革命”初期,大学停止招生,到了1970年开始恢复招生,但废除了原来的考试制度,“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招生标准则是“把政治表现、路线觉悟放在首位,注重选拔批林批孔的积极分子,坚持选拔具有二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969页。而这种办法的实施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许多应届高中生因为不符合招生条件,而被取消了上大学的资格,全国大部分工厂企业停工停产也不招工,使得这些高中毕业生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对包括高校在内的整个社会稳定构成一种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城市与高校的稳定,中央决定采用知识分子“上山下乡”的政策,号召广大知识青年深入农村接受再教育。另一方面,当时全国各地招生中都存在着“走后门”的现象,在某些地区这种现象甚至比较严重,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私利,内定名单,授意录取,严重影响了招生的公正公平性,从而影响着高校的稳定。为了改变这些弊端,此后中共中央对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如在招生中增加了对学生文化水平的考察,规定“入学学生具有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的实际文化程度”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6页。对学习科学理论有前途的学生“在中学毕业后,不需要专门劳动两年,可以直接上大学,边学习,边劳动”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2页。招生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良的招生风气,改善了高校的学习氛围,许多青年学生开始把注意力从走后门转向了学业上,高校再次成为学生求学的神圣殿堂,并逐步走向稳定的轨道。
在改革开放初期,受外国思潮的影响,学生思想开始解放,在意识形态领域逐步形成了一股西方资本主义自由化思潮,并最终在1989年悼念胡耀邦逝世活动之机,受一些极少数别有用心人的蛊惑,暴发了以高校学生为主要参加者的“六四风波”。在事件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认为“广大青年学生提出反对‘官倒’,惩治腐败,促进民主,希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等等,愿望是好的,他们的许多要求也是合理的”《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9页。因此,最初“对于青年学生感情激动时某些不妥当的言论,党和政府采取了容忍和克制态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09页。但当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冲击中南海、打砸烧行动发生后,中央果断对这一事件做出定性处置,“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0页。并最终“依靠人民解放军戒严部队的官兵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的英勇斗争,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年学生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3页。迅速平息了这场风波。
不仅就高校因思想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中国共产党及时做出了处置,在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就其他事关高校稳定的各种因素,也尽可能做到了防患于未然。1998年5月25日,教育部发出了贯彻李岚清副总理专门就学校,特别是高校的火灾防治工作指示的《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把学校火灾、火险的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绝不能掉以轻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8-2002),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1999年7月,针对一些高校个别学生擅自离校参加一些“弘法”练功活动、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内进行练功聚集活动、练功者借“弘法”练功之名在校园进行迷信宣传等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的行为,教育部制订了《关于学校内有关气功问题的通知》,明令禁止在校园内出售、散发、播放和宣传国家有关部门禁止的宣传封建迷信及伪科学的出版物。并呼吁广大高校教师要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各种活动,而且要自觉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唯物论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要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8-2002),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321页。200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学校持续不断地开展对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集中整治,提出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并要求高等学校要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和报警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8-2002),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661页。为避免高校学生因住宿问题所引发可能对高校稳定的影响,2001年12月,教育部就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建设形式及建设原则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为防止高校学生因就业所带来自杀、伤害等恶性事件的发生,2002年,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袁贵仁就高校学生就业问题发表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制定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8-2002),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5页。为加强大学生对各种困难情况的应对,2001年、2005年,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要求高校要积极帮助大学生缓解来自经济、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压力,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