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稳定安全评估工作,除了有科学的评估体系,还要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与措施方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要建立健全维护高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委(工委)维护稳定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即组长由党委(工委)书记和校长(教育厅长)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财务、宣传、教务、保卫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其次,要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上级主管评估机构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主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各学校代表组成;学校自我评估机构由学校组织构建,由负责本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领导人、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重点部门负责人组成。虞国庆:《社会管理视野下的高校稳定工作》,《学习时报》,2012年7月9日。最后,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方法。高校稳定安全评估的方法是达到评估目的的手段,是构成评估活动的基本要素,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活动的成败。按评估的时间序列来说,有日常评估、定期评估和年终总评等方法,按评估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分,可以分为一般方法与具体方法。一般方法包括了集中考评、领导评鉴和社会评议三个方面;具体方法主要包括询问、查阅文件、查阅材料、实地考察、汇兑统计数据等一些方法。
(一)一般方法
一是集中考评。集中考评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考评领导小组,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来组织评估。为了更科学、更有效地统筹评估工作,对考评工作应成立诸如审核组、考核组、监督组及综合考评组等多个小组,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对高校稳定安全评估进行全面、有效、公正的评估。
二是领导评鉴。单位或个人自查评估以后,由上级分管的主要领导对分管单位或个人进行综合评鉴。
三是社会评议。由上级主管单位、单位的领导或考评组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维护稳定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征求意见与建议。
(二)具体方法
一是询问高校维护稳定机构和治安保卫机构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维护稳定安全工作与稳定安全评估事项做出说明。
二是查阅、复制与高校维护稳定安全工作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材料等。
三是实地察看高校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工作制度、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是实地了解高校维护稳定安全机构设置与配备情况,从事稳定安全工作人员的落实情况。
五是实地考察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置的设置与运行情况。
六是汇总、统计高校上报及参加有关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文件、数据与材料。
七是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高校稳定安全评估方法。
§§附件 当前高校稳定状况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