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公司建立健全防火扑火组织机构,加大防火设施投入,充分发挥护林联防组织机构的作用,多措并举,群防群控,切实保障林木免受火灾之害。
森林防火组织
建立多边联防机构,健全防火组织,组建森林消防队伍,完善森林防火设施,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1956年12月,永新、安福、莲花三县建立边缘区护林联防组织。
1962年4月,永新县加入湘粤赣三省毗连地区护林联防组织,为第六联防区第九分会成员。在省界联防中,八个基层林场属湘赣边界第六联防区(湖南省的浏阳市、澧陵县、攸县,江西省吉安市的永新县,宜春市的袁州区、万载县和萍乡市的湘东区、上栗县、莲花县)成员,在吉安市护林联防机构中,县林业公司下属各基层林场同属第二联防区(永新县、井冈山市、泰和县)和第三联防区(永新县、吉安县、安福县、武功山)成员。同时下属各林场及工区与所在地的周边乡村实行场村联防。护林联防的建立对扩大毗邻地区的交流,及时通报护林防火信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长期以来,县林业公司下属各基层林场认真履行护林联防的责任和义务,三湾采育林场在1988、1990、2000、2005、2006、2007年六次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第六联防区“先进集体”称号,大沙采育林场于1999、2002年两次获得湘粤赣联防区“先进单位”称号。三湾采育林场李明龙于2001年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先进个人”称号,尹卫林于2003和2004年两次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先进个人”称号,向含光于2007和2008年两次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先进个人”称号,尹小军2011年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先进个人”称号。文竹林场康秀彪2010年获得湘粤赣边界护林联防“先进个人”称号。
1950年永新县人民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1963年8月,曲江、三湾、象形等森林经营所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1978年后,随着护林队伍的组建,各基层林场先后成立“三防”(防火、防洪、防盗)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并相应成立扑火突击队,分管领导任队长。工区一级同时成立“三防”领导小组和扑火突击队,工区主任担任“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护林队长担任扑火突击队队长。
2004年10月,永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在三湾采育林场成立,之后各基层林场相应成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队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县林业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搞好县林业公司自身防火工作的同时,森林消防队积极参与县内外的火灾扑救,2003年7月29日,三湾采育林场森林消防队参与井冈山市五指峰火灾扑救,2007年12月永丰县发生火灾,三湾采育林场森林消防队再次奉命出征。在多次扑救山火中,森林消防队员临危不惧,机智勇敢,为县林业公司赢得了荣誉。2007年9月,三湾采育林场获得吉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005-2007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刘建勇获得吉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005-2007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
森林防火措施
每年的重点防火期为当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每年的重点防火期内,特别是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一些重要的节庆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下文严令安全用火,同时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县人民政府下达森林防火戒严令。
县林业公司在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生火灾的第一责任人是护林队(点)的负责人和值班人,因值班人没有尽到责任,发生火警火灾的要扣除当月工资。领导擅离岗位,发生火灾而无人组织扑救的,有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发生火警火灾,在岗人员必须无条件参加扑救,夜间扑火按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全年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单位给予500元奖励。
在防火季节或炼山前,各下属林场利用汽车巡回宣传,以车载扩音机播放录音磁带,宣传《防火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法令性文件,地点着重在人口稠密的集镇墟场和村民分布较为密切的乡村,同时派出护林人员深入林区村庄作防火宣传工作,并在人口集中区或主要交通口张贴护林防火标语。对野外用火特别是炼山作出严格规定,规定“五要”(组织要健全,宣传要深入,防火要经常,制度要严密,见火要扑灭)和“六不烧”(火界未修好不烧,风大不烧,无打火工具不烧,没有组织打火力量不烧,未经检查不烧,久晴无雨不烧)。
2004年12月和2005年11月永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举办了两届兼职森林消防队技能演练比赛,三湾采育林场森林消防队获得好评,于2008年9月代表永新县参加吉安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队组织的扑火实战演练,荣获三等奖。
2011年11月,永新县举行第一届乡、镇、林场森林消防半专业化队伍比武,各林场分别参加县内东南西北四个片区竞技。比武内容:(1)队伍点验、机具技能操作。(2)理论知识考核。(3)武装越野跑。比武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比武活动达到考核单兵机具操作技能和身体素质,检验队员的组织纪律,团队精神,提升全队整体协同扑救火灾的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增强全队扑救森林火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竹林场获得永新县西路片“第一届森林消防半专业化队伍比赛保障先进奖”,三湾采育林场获得永新县南路片二等奖,象形采育林场获得永新县北路片三等奖。
森林防火设施
森工企业于1966年小范围造林后开始修筑防火线。防火线分三种,一是主导防火线,沿造林地主山脊设置宽度15米~20米的防火线;二是沿林区公路或小路设置宽度8米~10米的路边防火线;三是沿山脚边设置宽度6米~10米的田边防火线。防火线每年9至10月份全铲维修一次,清除全部杂灌,形成阻隔带。随着造林面积的不断扩大,各类防火线也在不断延伸,1988年防火线面积为1302.7亩。1989年后,社会劳力紧张、生产力资一路攀升,防火线维修工程给县林业公司带来劳力和财力上的极大压力,同时部分防火线在规划设计上的片面性或布局不合理使其防火功能减小或失去作用,由修建防火线逐步转变为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在新造林山场边界和国乡交界或道路、田岸边营造以木荷为主的常绿阔叶林,随后维修防火线逐年减少。到2012年底,防火线总里程24公里,生物防火林带总长度1114.32公里,郁闭后的生物防火林带已充分发挥其最大防火功能。
1985年,曲江采育林场在江口建造森林防火撩望台。
1988年以后,各基层林场在交通要口建立砖石结构的永久性防火宣传牌29块,其中曲江采育林场3块,三湾采育林场8块,象形采育林场3块,陈山采育林场3块,大沙采育林场4块,洋埠采育林场3块,文竹林场3块,禾山林场2块。
1991年5月,遵照永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县林业公司下属各林场先后购买无线电通讯设备,购置TM-231型基地台13部,价格5300元/部,购买26AT型对讲机69部,价格2750元/部。曲江、三湾等采育林场同时还拥有自己的磁石电话交换机。随着通讯设施的完善,到2012年底,职工全部拥有手机,护林防火工作信息通畅,极大地提升了县林业公司护林防火的保障应急能力。
1992年,陈山采育林场在吊鹿树建造森林防火撩望台。
1998-2012年底,县林业公司先后购置灭火机50台,油锯28把,柴刀1000把,扑火拖把2000个,同时曲江、三湾等采育林场配备森林消防车各一辆。
2002年,三湾林区划入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区,面积2.37万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自动化改造,室内森林防火监控设施和森林防火信息系统配置,项目总投资78.55万元。
2004年6月,三湾采育林场制作铁质防火宣传牌24块,竖立在320省道(永新县城至宁冈)沿线。
2004年县林业公司投资3万元为森林消防队购买防火用衣裤帽97套,同时为每个职工配置防火安全帽和水壶等物资,以备扑火之需。
森林火灾案例
到2012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县林业公司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火灾发生最多的年份为1986年,全年共发生火灾11起。起火原因多为村民烧田岸所致,占火灾事故的78%。
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2起,烧毁百亩山场以上的火灾17起,火灾案例主要有:
1973年8月26日,洋埠采育林场下坑工区炼山,因防火措施准备不够,把4个在山上捡柴的村民(3男1女)烧死,相关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1984年3月,三湾采育林场江坑工区油菜冲因村民姜某某烧田岸引发山火,烧毁人工林2250亩,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1984年8月,周某夫妇为文竹林场沐江工区维修防火线时,不按操作规程,在宽度不合规格、茅草未铲除的情况下擅自用火,烧毁幼林236亩。
1986年元月6日,大沙采育林场江口工区因村民汪某砍柴吸烟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150亩,活立木损失450立方米。同年3月3日,白堡工区因村民李某某烧田岸引发山火,次日,白堡工区因村民汪某某烧田岸再次引发山火,两次火灾共烧毁有林地140亩,活立木损失450立方米。
1986年3月4日,曲江采育林场茅叶山工区因村民刘某某烧田岸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1389亩,活立木损失3900立方米,肇事者被判刑。
1986年3月4日,禾山林场禾山工区因村民陈某某烧田岸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764亩,活立木损失2007立方米,肇事者被判刑。
1986年3月5日,文竹林场南坑工区因村民林某某烧田岸引发火灾。山火从5日下午3时烧至7日下午7时,中共永新县委书记周林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林亲临火场指挥救援,动员近千人参与扑救。火灾烧毁国有林6198.17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1890.20元。火灾事故虽是意外,但防火线质量不达标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查清事故原因后,县林业公司作出决定免去原南坑工区某某副主任职务,场、工区有关负责人及防火线施工人员扣罚半年奖金,林某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1987年10月3日,文竹林场楠桥工区因村民刘某某二姐妹烧水炭(打铁用)引发火灾,正在斩山的民工颜某某等4人被大火包围无法脱险,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林带领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实地了解事故情况。10月4日,吉安地区行署副专员曾文善、地区林业局局长亲临永新县了解情况。
1992年1月29日,曲江采育林场官田工区大山山场因不明原因烧毁人工林173.8亩,直接经济损失38731元。
1992年8月,陈山采育林场杉木垅工区木里桥和石坑山场因不明原因烧毁有林地400亩。
1997年11月,禾山林场黄沙窝山场由于莲花县过火烧毁有林地1000亩。
1998年11月,禾山林场刀背岭山场因不明原因烧毁有林地800亩。
1998年11月,三湾采育林场谷口山场因村民烧荒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400亩。
2007年12月,禾山林场黄沙窝山场因莲花县过火烧毁有林地300亩。
2008年3月1日,洋埠采育林场庵冲山场因村民郭某某烧田岸引发火灾,烧毁山林467亩,肇事者被判刑。
2010年2月28日,洋埠采育林场高车岭山场因周边山场火灾蔓延引发火灾,烧毁有林地1598亩。
2011年3月,陈山采育林场平丰工区吊鹿树山场因不明原因烧毁有林地500余亩。
2011年3月2日,大沙采育林场小沙工区白沙湾山场因不明原因烧毁人工林430亩,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