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工企业的资产,1984年以前归吉安地区林业工业公司(现吉安市森林工业局)和永新县林业局管理。同年(森工体制下放)9月30日,吉安地区林业工业公司将人、财、物向县林业公司做了移交(以下简称接交资产)。
林地林木产权
从1984年的接交资产,统计上溯到1960年,接迄到2012年,县森工企业53年来的经营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价值17686780.50元,其中,房产12520805.50元,机械办公设备5165975元。
2010年8月10日,永新县木材厂向县林业公司请示:《关于审定木材厂、林业汽车队撤并建设性意见的请示》,意见标题:“改制总体设想”,主要内容:一、木材厂、林业汽车队改制的必要性;二、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资产负债情况;三、改制的设想:撤销或整合兼并;人事、资产和负债由曲江采育林场接纳。
2010年10月13日,县林业公司永林工请字[2010]15号文向永新县林业局请示,拟将木材厂、林业汽车队撤并。2012年5月15日,县林业公司永林工字[2012]17号通知《关于做好原木材厂(林业汽车队)资产移交的通知》,将原永新县木材厂、林业汽车队的所有资产、账务移交给“永新县宏达木材经销有限公司”管理。是年7月26日,原木材厂、林业汽车队的会计资料,分别编制成《永新县木材厂会计资料移交表》和《永新县林业汽车队会计资料移交表》,移交单位:原永新县木材厂、县林业汽车队;接交单位:永新县宏达木材经销有限公司;监交单位:县林业公司。三个单位的领导和会计签字,完成移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