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森工企业历经60余年,经营范围逐步增大,职工队伍不断变化。
职工来源
森工企业职工来源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一是企业初建时永新县相关单位调配的干部职工;二是1962年成立永新森工支局后一部分采运临时工(主要来自于江西、湖南、江苏)转为正式工;三是20世纪70年代企业面向农村招工;四是1982年从井冈山钢铁厂转来一批人员;五是20世纪70至90年代企业职工子女顶替补员;六是20世纪80至90年代招收中等林业专业学校及森工技校毕业生;七是1994年招收53人进入企业;八是安置退伍军人。
职工人数
1951年7月,成立永新县木材办事处,有干部职工56人。1953年3月,组建木材收购组,人员增加到108人。1959年6月,从水口钢铁厂调入120人到天龙木材收购组,组成2个森工工队采运木材。1962年2月,成立永新森工支局后一部分采运临时工转为正式工,是年有干部职工486人。1971年中共江西省委决定组建林业专业队伍,从农村招收劳力从事木竹采运,永新森工企业分配780个名额,实际招收374人。森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后陆续招工400余人。1982年从井冈山钢铁厂转入120余人;1984年底,森工企业有干部职工1429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34人;在职职工1195人。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退休职工逐年增加。为解决企业职工子女就业,充实企业队伍,按照国家政策,企业在1979-1993年期间陆续招收了部分离退休职工子女顶班。随着职业教育兴起,中等林业专业学校及森工技工学校相继招生、委培,毕业生不断涌向森工企业,1994年底,有干部职工1570人,其中离退休职工407人,在职职工1163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扩大了企业用工自主权。1995年,森工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减员增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对公司、林场、工区等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择优录用,对护林、后勤等岗位采取聘用。对不愿上岗自愿外出谋求发展者,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停薪留职手续。2002年底,森工企业有职工167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521人,在职职工1152人(其中上岗504人,停薪留职648人)。
随着企业经营管理不断改进,资源不断增加,效益有所突破,职工收入明显提高,原停薪留职人员纷纷要求回企业上班,2006年底,森工企业有职工1662人,其中离退休职工586人,在职职工1076人(其中上岗553人,停薪留职523人)。
经过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现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企业力图处在时代前沿,求新、求变、求发展,实现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职工素质不断提高。县林业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收了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12年底,有职工1607人,其中离退休职工678人,在职职工929人(其中上岗598人,停薪留职331人);在职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75人,中专(技)学历17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69人,工人技师85人,高级工244人,中级工62人,初级工及普工4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