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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规民约

  乡规民约是我国历史上民间自发制定和执行的各种道德守则和公约。它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维护家族和社会公益利益起到过积极作用,《宋史吕大防传》:“(吕氏)尝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乡规民约或由一方士绅倡议,或由一乡宿儒发起,对某事某物加强管护。利人利己,如有违犯,按条约规定处罚,使之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约定。如今,仍作为一种风俗习惯,为各地百姓所传承。我国宪法把制定、执行乡规民约作为社会治理和建设的措施之一。从民俗角度看,这是一种建立在公民道德基础上的民俗习惯,有利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纯正乡风民俗,教化民众自律。

  禁约。禁约是村里保护生产、生态,维护集体和各户利益的一种有效措施。由村民民主推举约长,负责监督执行。商订的禁约条文,张贴在祠堂大门口或村中要道上;还派专人时时敲锣提醒。凡乱砍伐森林,任意放养鸡鸭猪牛,危害禾苗蔬菜,在库塘中偷鱼、药鱼,在村中小偷小摸,不讲公共卫生,污染环境等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都按约定条文予以处罚。有的罚款,有的罚物,有的罚修缮公共场所、修桥、补路等。

  旧时禾苗封行时,除由官方、宗祠颁发禁约外,还以垄面为单位凑谷,由大家凑份,选聘一人专事执禁。执禁人肩扛铁锹,沿田垅巡视,凡凑了谷的农家都受益。除此外,油茶采摘,竹木砍伐均有禁约。

  执禁人挎鸟铳,别柴刀,巡逡在村中林间田垅上。安福钱山乡至今仍有专职禁约的人,手提铜锣,边敲边唱:“各家各户听清锣,村里开始要禁约。红花油菜及时种,蚕豆碗豆大胆作。哪家猪牛下了田,一次要罚五元钱。”这种禁约有的还写进族谱,以族规的方式固定下来,如清嘉庆十四年(1809)《濠溪万氏族谱》规定:“族内所属风龙树木,禁止砍伐。如违,凭族房长绅士,轻则入祠责罚,重则革除。”

  在封建社会,革除族籍是严厉的处分,有的还送官司究治。嘉庆二十二年丁丑(1817年)三月二十日,安福知县成启恩(山东邹平人)向县民告示:“为骈请示禁采樵永沐培植事。据东乡六十一都越山村举人王敬连、生员王敬操,上湖村副贡刘灏、增生刘汝祥,田心村廪生刘应达、生员刘应道、生员刘学淑、生员刘学洙、生员刘学清,拔贡刘学海、蠡湖西江村职员周思勤,越溪村童生彭存朴,五姓人等禀称:举人五姓比邻,数朝绵衍,互为戚友,世业诗书。原建禅林,名以福圣,并为书院,号曰聚奎。守周官之条规,月吉读法;仿荣绪之礼敬,庚子陈经。文星分光,令旦呈表示以庆寿;元旦献颂,父老扶杖而呼嵩。崇祀先贤,陶育后进。于今为烈,振古如斯。法华株林写经,挥采鸾之笔;金鱼玉带琢句,留云龙之诗。涌五人之源泉古井,三角分左右以华实。罗汉双株,是皆仙踪,县载邑乘,故寺又名神仙也。佛道绵延,与长庚以并焕;慈光辉映,俨大乙其降临。五姓簪缨,群聚鼓箧。攀丹桂,薾青云,联袂而起,屈指不胜。缅祖若宗,醵金之缔造维苦;由今溯昔,历阶而堂构聿新。瞻乔木于有唐,庇荫何远;慨小草之无识,斧削时加。特匍匐以摅情,乞申明府之令,恳签抻而箝印,用贴梵宫之门。丛林千秋,儒释两戴,等情到县。据此,除禀批外,合行给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地居民人等知悉,尔等务宜各安生业,毋许在于福圣古寺山内窃砍栾林树木。倘敢仍蹈前辙,许五姓绅士人等查实,指名赴县,县禀以凭究惩。各宣凛遵,毋违,特示。”

  封山育林。旧时,不论建房还是建宗祠庙宇,都先要请风水先生用罗盘察山择址,讲究依山傍水,合“龙脉”走向。这所傍之山,就叫“后龙山”。后龙山除要选择绵延不断的山脉(昭示世代流长)外,还要树木葱茏,俗称“山有林犹龙有鳞”,有林方能聚气,子孙繁衍,家业兴旺。因此,封禁育林、植树绿化就成了保护后龙山不成文的规矩。所以,有的从建造甚至立基之前就有意识地开始种树绿化和禁封育林。

  风水先生把来分水的地方叫“水头”,出风水的地方叫“水口”。“水头”地形要宽大,风水来源广,“水口”要窄小,风水才留存得住。一般把村庄、房屋出路窄口看做“水口”。水口多有溪河,为“锁住分水”,村民会在此栽上成片树木。水口林多栽常绿树,如樟、柏、木荷、楠等。为方便行人休息,在水口林常建筑凉亭,有的也建寺庵。青原区渼陂梁家村的水口被呼之铜锅。东为富水河,西有岭,沿河岸为通往吉安的要道。梁氏在此处建地藏阁、铜锅庵,林木繁茂。虽然地界处多村落交邻,几百年来,风水地的林木保存完整。

  吉安各地的水口林实行封禁,任何人不得入内砍伐。经过长期的种树和封禁育林,大多数的村落其茂密的水口林和溪流、房屋、凉亭融为一体。遂川大坑兰蓬村的水口林达二三十亩,楠、柏、樟等树葱郁茂盛。遂川新江石坑的水口林经过300余年来的绿化、封山管护,有约50亩95%的楠木,四季常青,生机盎然。为祈求神灵保佑一方平安和保护水口林,在水口处多设社坛神位,这也是不让人乱砍伐的原因之一。

  山区的人更看重封山育林,山民靠山吃山,为了保护好山林,山民有自觉的封山育林的习俗。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安福枫田镇蜜湖周氏在重修族谱中的《蜜湖周氏来龙序》中载:“……无如溪水冲决,缺陷甚多,先人目击心伤,联集族众,照家敛费,栽松培植,更于坑中筑陂保护。自前明以至今日,代代相承,靡有懈驰。每岁春秋祀典,聚祠公议,而有子孙在山戕害者,罚银若干。及异姓匪类登山窃取者,拿获鸣公究处。设立禁牌,叮咛告白,更复阄定族属人等,轮流巡逻,永远固守无他。树乃龙之衣,衣卫则脉壮,脉壮则元气固……”。

  封山育林是一种传统的科学培育森林的办法,简便易行,花工少、见效快,一般山地只要封5年到7年,就可以成林成材,成为林农世代不竭的财富。

  传统的封山育林至今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如安福章庄、山庄、泰山等地为育竹而封山,规定清明节前,任何人不准入山挖笋,如有违犯,从严罚款,不服者则强制执行,或捉猪,或牵牛,用以抵罚款。宁冈、安福、遂川等地禁止在寒露节前入山乱摘茶子。有的地方规定松山或松、杂混交山场,在封山期间,人畜不得进入;开山期间只能劈树枝,捡腐材,刈杂草。这种乡规民约,对森林保护起到极大的作用。

  在主要林区,旧时民间都有护林防火组织,如“禁山会”、“护林会”等,这种维护山林的会社,有一村独设,或几村联办,由办事公道、威信高的人主事。订立护林防火公约,派专人常年巡山。发现山林失火,立即鸣锣告急,及时组织灭火。对故意纵火和过失失火者,给予严厉惩罚。视情节轻重罚法各异:有的,令其自己鸣锣游乡示众;有的,罚其杀猪摆席,请全村人喝酒吃饭;情节严重的,请吃要连办多日,直至吃得米谷全无;特别严重的,要罚其变卖田房家产赔偿,甚至送官府拘牢。

  如今吉安各地有许多乡规民约,特别是封山育林的公约风行,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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