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最早萌芽于欧洲封建社会的商人行会,它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具有公益性、民间性、自律性、法人性。商会钞票是指商会组织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工商业繁荣,维护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而发行的一种钞票。该组织属于自愿组合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发行的钞票通常仅限于本地区流通。
商会钞票与钱庄钞票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为非营利性质,且带有地方政府行政色彩。从笔者收藏到的这些实物券归纳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临时性,通常是为解决本地区某项紧急事务或应对突发事件而发行的一种临时性钞票。二是与商号钱庄钞票比较,其管理与发行都要规范许多,流通时间也比较短,多为半年或一年,回收比较彻底,在市面上信誉度也比较高。三是发行的地域多为县乡级,很少在城市中心区域发行流通,通常在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流通。四是图案设计比较简洁,少了钱庄钞票的山水人物图案,背面增加了该钞票的发行章程及说明。五是存世数量极为有限,通常被发现的实物券数量也就数枚,甚至仅有1枚存世。
从其背面发行章程可以了解到发钞机构性质、发钞原因、发钞品种以及钞票的流通范围等重要信息和情况。另外,从该钞发行的年份和背面所印的发行的章程来分拆推测,此机构很有可能就是修水苏区信用合作社的前身,待考证。钞票背面印制的发行章程:
1.本社依照股份有限公司之组织,由全县民商共同投资组织之。
2.本社因茶事登场铜元缺乏,为应人民及时势急切之要求,由全县各公法团及社务委员会决议,暂发壹伯枚壹拾枚之铜元短期流通兑换券贰种,藉资周转。
3.本社所发行之短期流通兑换券,呈请县府准于市镇城乡一律通用,并由监事会加盖戳记方为有效。
4.本社因营业上所得之红利除股份利润外,其余红利均以之归公办理地方一切公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