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问题提出
系统结构功能理论认为,可以把任何事物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强大、适应系统外部环境需要是系统存在的基础,否则就要进行系统结构调整以重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进而焕发系统生机与活力,这是事物(系统)的一个生存法则。实际上,人类社会系统(包括他们的构成元素如社会组织)就是不断地通过社会系统的结构调整使得自身对外部环境从不适应到适应,不断地进化延续的。作为社会系统的子系统,高等教育系统同样是如此,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科研实力不强、社会服务能力弱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等问题,其原因固然有很多,但不可否认,高等教育系统结构不合理、僵化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的构建和运转良好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国几十年来高等教育系统在政策法律层面、理论研究层面以及实践层面不断地结构调整的探索,为我国省域高等教育系统结构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2 研究意义
从理论研究角度,我国省域高等教育系统结构调整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多的尝试,借鉴国外经验(包括加州经验)的高等教育系统结构调整的著述也不少,但针对美国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百年来的结构调整的经验借鉴,验证我国省域高等教育系统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的路径的研究却不是很多。
从实践需求角度,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教育政策法规文件早就确立省级区域统筹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以实现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高校放权即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真正落实。应该承认,在确立省级区域统筹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方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都在努力地尝试着实践着,期间有了很多失败的教训,也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和可以继承发扬的好做法,但实践中,还是困惑不少,办法不多。本研究以为,一方面必须继承发扬已有经验,扬长避短,不断摸索;另一方面,借鉴他国已有成功的经验也不失为“事半功倍”的好做法。唯有如此,才能利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地方高等教育投资积极性发挥;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协调机制的实现;有利于构建有地方特色高等教育体系;有利于完备地方教育体系;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高等教育的评估机制和认证制度形成以及社会监督评估的实现;等等。
因此,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调整应该立足高等教育省域统筹发展,这符合中国实际情况,既可有效发挥高等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三大功能,又能最终满足省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同时还可以解决高等教育未来的出路和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