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握其内涵和实质,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视域中进行,就是从发展观的意义上来理解以人为本。
在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就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证人民各项权益,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把人作为社会的最高价值,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发展观意义上,以人为本,就是把人看作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标、发展的标准;发展,最根本的是人的发展,尤其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检验一切发展工作、发展实践的最根本的标准。
(一)人是发展的主体
人是社会存在的主体,也是发展的主体。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是人的活动及其成果的生成。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现实的、具体的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第一前提。马克思还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任何历史记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他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人不仅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构成者,而且是社会的直接创造者。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剧作者”。社会,是人的创造物;历史,是人的活动过程。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必须在人和人之间建立技术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交往关系,并将这种交往关系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生产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制度和意识形态,构成有结构、有层次的社会有机系统。如此说来,人的发展状态决定着社会的发展状态。社会的发展其实就是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规律实质上就是人的活动规律。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强调以人为本,必须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发挥人的首创精神,珍惜人的创造结果,肯定人的创造价值,保证人们公平享有创造财富的各项权益。
(二)人是发展的内在动力
人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是生产力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生产过程中唯一能动的因素。社会生产活动,若没有人的参与,自然力不可能自动地转变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若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现实的社会生产和物质条件。所以,发展必须依靠人,依靠人自身的发展。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力资源的开发作为我国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根本途径,通过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战略的实施,把发展转移到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通过人力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胡锦涛同志曾强调指出,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
(三)人是发展的目的
人和物是社会的基本要素。社会发展包括人的发展和物的发展。“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因此,我们在重视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要注意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较长的时期把发展的标准简单化,认为生产力标准是唯一的标准;为了经济的增长牺牲了人的根本利益,为追求经济增长而以牺牲人们栖居的环境为代价,或者把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建立在牺牲人的健康的基础之上;发展的成果只由部分人集中享有,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归结起来,这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非科学”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就是对一切非科学发展观的否定和扬弃。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同时是构成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必须保持协调一致。物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基础,人的发展是物的发展的动力和目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实现人和物的统一。不仅发展要依靠人,而且必须坚持发展是为了人。
(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从现实的人出发,以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为归宿,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创造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在衡量社会发展的多维标准中,生产力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客观标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最高的、最终的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的标准是统一的。需要强调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不是社会中某一部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以,社会发展的最终标准决不能以某些人、甚至少数人的发展状况作为尺度,而是以所有的个人,即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标准。
在科学发展观中,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有机统一,社会发展是围绕人、人的发展进行的;在处理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上,物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基础,但物的发展必须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物的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改变“为物而物”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人”与“物”的协调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