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关系成为家庭伦理关系的轴心
当家庭结构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其结果是家庭伦理关系轴心由父子关系向夫妻关系转移。中国在古代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使中国人非常重视人口的繁衍,在婚姻家庭中只重视人丁兴旺,婚姻的目的不是爱情,而是传宗接代。因此,在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关系中,家庭的伦理轴心是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从属于父子关系。而在现代社会,夫妻关系取代了父子关系成为家庭伦理关系的轴心,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已经作为一种婚姻观为人们普遍接受,夫妻关系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夫妻的感情、人生观、价值观等成为影响婚姻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二是随着城市养老保险的日益完善,养儿防老的观念也在慢慢淡化,生儿育女已不再是婚姻的目的,而是情感的寄托,亲子作为维系婚姻的纽带作用有逐渐减弱的趋势。三是家庭结构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由一对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越来越多。由于在核心家庭中,子女一般是未成年的子女,夫妻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夫妻关系对家庭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适应这种观念和现实的变化,家庭伦理关系的轴心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夫妻关系为伦理轴心已逐渐取代以父子关系为伦理轴心。
(二)儿童成为家庭伦理关系的重心
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伦理关系是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长,待子女成长之后,反过来赡养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力的父母。这是一种“哺育”与“反哺”的双向平衡关系和公平原则。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社会生活更多的是依靠经验的积累,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形成了“家有一老,胜过一宝”的观念。老年人特别是男性老人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和财产的拥有者,具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威。因此,长者就成为家庭关系的伦理重心。但是在现代社会,家庭关系伦理重心已由以老人为重心向以儿童为重心下移。发生这种重大变化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现代社会年青一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高于老年人。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在现代社会很难发挥作用,有时甚至还会成为进步的障碍,因此,过去那种家庭事务决策必须由长辈决定的观念日渐削弱。而晚辈在思想观念、信息技术、科学知识、社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则日益显著,在家庭中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家庭话语权已经从父辈转移到子辈。两代人在现代社会进程中各自优势的此消彼长,不可避免地导致家庭伦理关系重心的下移,子女成为当今家庭生活的重心。据上海市妇联在1996年所进行的有效率达80%的1400份问卷调查表明,只有25.55%的调查对象认同“百善孝为先”的观念。二是由于生育制度的政策性规定,独生子女大量出现,独生子女家庭逐渐普遍,子女成了家庭唯一的希望和寄托,加上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进步以及社会生存竞争激烈,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增大,孩子的教育成为婚姻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用于孩子的教育投资日益加大。因此,父母几乎把家庭收入的大头投入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中,甚至卖掉房子来投资孩子的教育,为了孩子可以做出一切的牺牲,在这种情况下家庭重心的下移也就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