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说了什么是与岁时相关的时间观念,那么什么又是岁时节日?有专家指出,岁时节日主要是指受天候、物候、气候的周期性转换所影响,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具有某种特定风俗活动内容的那些时日。岁时节日最大的特点就是循环往复,中华民族的岁时节日经由几千年的传承,已然形成较为固定的节日体系,这一节日体系就是以岁时节日为主导,以年为循环单位周而复始地不断重复出现。对于岁时特点,北京师范大学的萧放教授曾在他的《中国上古岁时观念论考》(《西北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中作过较好的总结。
中国的时间循环体系在周秦以前已具雏形,以天时为依据的月中行事已固定化、礼仪化,传世的《夏小正》(即《国语》所说的“夏令”)已有月度记事。而从《逸周书时训解》、《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关于天时物候的观测记录与人事活动的指导安排的细节中,我们不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古人天象与人事、天时与人时融为一体的时空观念,而且已将阴阳五行的宇宙生成变化图式融进月令之中,月令既是自然律令,也是人世必须遵循的礼制规范,这一时期的岁时循环体系是以自然时序为核心的月令体系。人们在年度周期中经历着相似的时间过程,时间历程以年度始终为限,时间在这里处于一种静止状态。汉魏以后,人们逐渐脱离了月令行事模式,人们更多地从经济社会的角度考虑时间问题,人文时序逐渐凸现出来。人们生存能力的提高决定了人们在选择时间上的主动性。决定岁时的虽然还是以自然时序为基础,但更多的是文化的选择。阴阳五行观念进一步与人事结合,因此在节期选择、节日内容上显示了浓厚的人文意识。此后的岁时循环体系是以人时为主干,如重要节日安排在一、三、五、七、九等阳数月份,与自然季节保持着相应的关系,但已自成系统。这就意味着在年复一年的岁时生活中人们经历着文化时间的不断重现,循环往复的岁时生活使传统的民族文化获得稳定传承与延续的时间保障。它自然也强化了人们的文化保守意识,不过这种文化的守成意识是其农业谋生方式所必需的。
但中国人的岁时循环观念并没有告诉人们时间是同样的反复,它只是一种相似的历程,中国人知道时间有着不可逆的流逝性,人们经常会从人的生命历程中感受到这一点,“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时间的循环是一种包含时间流逝的循环。并且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中有明显的再创意识,《周易系辞》有“日新之谓盛德”,《礼记大学》“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国人的岁时循环是一种再创的循环。中国民众将岁时视作生命的历程,春夏秋冬是一个生命机体生长衰亡过程,“冬尽春来,旧年死了,新年才生”。每至岁末年初,人们要举行一系列大大小小严肃的或游戏的节日仪式,送旧迎新。年节是新旧交替的转折点,是旧死新生的神圣时段,因此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围绕这一主题进行。
岁时节日的成立,有两项必不可少的要素:一是有相对固定的节期,二是节期中有特定的民俗活动。检视一下我国的岁时节日链,不难发现,节期的最初选择与确定,是以天文、历法知识的发达为基础的。
历法建立以后,人们继续以天象、物候来检验历法的准确度,不断地充实、完善它。为了更精确地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以指导农业生产,古人把黄道附近的--周天分为24等分。根据太阳在黄道上这24个不同的视位置--实际上是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24个不同的位置--定出二十四节气,即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二十四节气中,最先测定的是“二分”和“二至”。《尚书尧典》所载的“日中、日永、宵中、日短”,就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气。战国末年,《吕氏春秋》中又记载了立春、日夜分(即春分)、立夏、日长至(即夏至)、立秋、日夜分(即秋分)、立冬、日短至(即冬至)八个节气。自此,四时八节的日期已能推定。二十四节气是我国古代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客观上反映了四季中天候、物候的变化,成了我国古代农业社会安排生产生活的主要依据。节气虽然并不等于“节日”,但节气使一批“常日”被特别地突显出来,为节日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岁时节日的另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是每一个节日总有特定的节俗活动。原始农业出现以后,各种相应的禁忌、占候、祭祀、庆祝活动便相伴而生,这便是最早的节日风俗元素。但它并不作为节日风俗存在,常日也一样实行。殷人信卜、宗天、崇祖、畏鬼。一年360日,几乎是无事不卜,无日不卜;敬天祭祖交相进行,周而复始;平时饮食起居多所禁忌,简直到了无处不崇、动辄得咎的程度。这些习俗,基本上还保留了原始崇拜的遗风,充满在日常生活的流程之中,具有普泛性特点。周人把民间习俗上升到“礼”的规范,祭祀、庆祝活动逐渐按季节相对集中到春、夏、秋、冬四时或年头岁尾举行。春秋战国以后,历法逐步完善,四时八节、岁元、朔、望等时日,越来越区别于常日而被重视。作为节俗主要内容的各种祭典、庆贺、占卜活动,多集中在这些时日举行,节日的雏形已见端倪。不过因为夏、商、周三朝历法不统一,每次改朝换代都要改律历、易正朔、重立岁首,节期当然也就难以固定。直到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全国统一实行夏历,并将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之后,除夕、元旦、元宵、上巳、寒食、清明、端午、七夕、重阳及春秋社日、冬祭腊日等传统节日方成定制,以后一直延续2000多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