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悦然
1
那个孩子出生于凌晨一点。分娩的过程非常艰难。我的身体一直在反抗,箍紧盆骨像一道铁门,将婴儿关在里面。我一点都不希望将它生下来。
可它还是如异物一样被取了出去。医生尚未提起剪刀,脐带自己就断了,那孩子急不可待地摆脱了我。
我的身体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好像空空的茧壳。它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被丢弃了。那一刻我想到圣母玛丽亚,我在心中呼唤着她,这位与我同病相怜的女神。她将耶稣生下来的时候,是否也曾这样失落?上帝借用她的身体将神带到人间。这一次,他借用了我的身体,带来的是魔鬼。
2
去年七月,在郊外废弃的厂房里,我第一次看到杜仲。他正蹲在堆满古董家具的屋子当中,用卷尺测量一只黄花梨条案的长宽。一张树根色的窄脸,穿着难看的条纹短袖衬衫,宽大的袖管中飘散出汗液的臭味。黑乎乎的脚趾从廉价的沙滩凉鞋中伸出来,指甲里塞满污垢。他看起来很失败,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的重量,那具身体里不知道塞的是什么,满满当当的,密不透风,看着令人几乎窒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我发现他很矮,却沉实得犹如一枚秤砣。
“你是来取紫檀桌的吗?右边第一间,里面有人。”他头也不抬地说。后来他告诉我,他眼睛的余光瞥见一双穿着黑色细带凉鞋的女孩的脚,涂着血红的蔻丹,完全无法想象这个年轻的女人能够与自己产生什么关联。所以,他没有抬起眼睛看我。他已经过了喜欢看女人的年龄,大半辈子的生活教会他一个道理:不要总是盯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看,那样只会越看越眼红。
我告诉他,我不是来取家具的。他没有再说什么。夏日响亮的蝉声包围了四周,午后毒辣的太阳堵在门口,半空中涌动着飞蛾与尘埃。我躲在一小片孤岛形状的阴影里,驻守着一点虚伪的矜持。
那个时候,我父亲正在隔壁的房间里向他的朋友展示他最近买下的几件家具。由于年代久远,残缺在所难免,所以先搬到这里让工人做些修补。他得意地谈着自己的收藏心得,十万块买的柜子现在可以卖二百万,我已经听得生厌,就丢开他们,一个人四处闲逛。走到这间屋子门前的时候,空气忽然变得紧绷。推门进来看到他,知道他应该就是杜仲。我听到自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原本打算攒起来的最后一点青春,看来又要被挥霍掉了。
我走出来的时候,父亲和他的朋友已经站在院子当中。他们还要赶往另外一个地方,我显得很累,表示不想再跟他们去。父亲善解人意地让我留在这里,说傍晚的时候会来接我,大家一起吃晚饭。然后他们急匆匆地离开了。我本以为他会和杜仲打一声招呼,不过,他显然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
那天中午,我和杜仲他们一起吃饭。工人们不好意思再裸着上身,都套上了汗衫,说话也格外小心翼翼。有人告诉他,我是我父亲的女儿,他才抬起头正式看了我一眼。我的目光早就等候在那里,令他微微一怔。他从前应当是个很解风情的男人,随着衰老渐渐荒废了那些心思。吃过饭,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包骆驼,点了一根被揉搓得皱皱巴巴的香烟,叼在油津津的紫色双唇中间。他的那只斜挎式的书包看起来非常滑稽,鸭血色的硬防雨绸质料上,写着一串流畅的英文字母,却是“力量”二字的汉语拼音。我在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叶澎知道我打算勾搭一个这样的男人,会是什么反应。
我想起父亲提起的那套很稀有的签具,就让一个工人取来给我看一看。雕刻精细的签筒里,盛着一把乌木制成的木签,细薄狭长的一小片,上面写着的却是沉甸甸的命运。我双手捧着它轻轻地摇着,木签发出一阵齐刷刷的声音。他在一旁看着我,流露出某种期待。
“你相信算命这回事吗?”我停下来,转过头去问他。
“我没怎么算过。”他说,“有一次,倒是让一个算命的给看过,他们都说他算得准。结果他盯着我看了半天,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看来我的命把他吓到了。”他干干地笑起来。或许是缺少门牙的缘故,他笑起来会走样,看上去还以为是个痛苦的表情。
“我会算命,”我紧紧地盯住他的眼睛,“能知道发生在你身上的每一件事。”
“用这个算?”他指着我手上的竹筒。
“不是,用别的。”我语焉不详地回答。
“哦?”他做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那你能帮我算一算吗?”
“可以,不过今天不行。”
我的内心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平静。事实上,我比他更盼望给他算命。他的命远比他这个人更有魅力。
3
杜仲原本并不是做木工的。不过,也很难说清楚他原本到底是做什么的,他什么都做,可又好像都不是原本就应该做的。他就是那么一个不恰当的人,来到世上几十年,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却已经太老了。老到没有力气再寻找,便只好仰靠一些施舍过活。他这方面的运气倒是很不错,就要山穷水尽的时候,竟然神奇地与一位故人重逢了。那天倘若不是因为下暴雨,司机在来机场的路上撞了车,我父亲几乎没可能搭出租车,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在这座城市数以万计的出租车中,我父亲拦下的却正是他开的这一辆。他先认出了我父亲,但没有做声,在某个非常漫长的红灯路口,他忍不住转过头来,对着我父亲笑了一下,喊出他的名字。他咧开嘴的时候,露出一个空荡荡的口腔,两颗门牙都没有了,我父亲猛然认出来,心里却为这么多年他都没有镶上假牙而感到惊异。
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太过悲惨的命运而成为一个传奇。杜仲与我父亲从记事起就彼此认识,在同一幢楼里住过十几年。成年后虽然没有来往,但彼此还是听到过一些有关对方的消息。少年时代的杜仲,在围棋方面表现出来的天赋,足以证明他的聪明才智,令我父亲自愧弗如。不过这位近乎天才的童年好友,好像没有交过一天的好运,相反我父亲却顺风顺水,是时代机遇的出色捕手。三十年后的重逢,看着眼前落魄的杜仲,我的父亲大概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和欣慰。或许是希望延长这种愉悦的情绪,他萌生了收留杜仲的念头。至少,我敢肯定不是出于怜悯。我的父亲是个以冷酷见长的商人,从不轻易动用他的同情心。不管怎么说,这是他极为罕见的一个错误决定,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或许是天气干扰了他的心智。当然,一路上他们的确谈得很愉快,说起许多往事,两个人都是感慨万千。开到目的地,父亲付过车资,然后问他,你愿意来我这里做事吗?
杜仲说愿意。既没有千恩万谢,也没有假意推托,这些年他不断接纳施舍,练就一副不卑不亢的态度,知道怎么让施主们施舍得高兴。但他表示自己不想继续做司机。“我年龄大了,前列腺总出毛病,没办法一泡尿憋很长时间。”
父亲答应下来,但他的初衷的确是让他来公司开车,恰好有个接送客人的商务车司机上星期离职。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合适他的职位。父亲的公司之所以做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六亲不认”,朋友,亲戚,各路关系都被挡在公司的门外,眼下自然也不会为了一个三十年没来往的人破例。最终,父亲想到这个古董家具厂。近年来,他花了很多时间在收藏古董上,后来也就索性做起与之相关的生意,修复和仿制古董家具,规模日渐扩大,前些日子租下这片废弃厂房,将工人们迁了过来。于是,杜仲被安置在这里做个小头目,虽然不必亲自刨木头,整日也还是在飞满锯末刨花和毒蚊子的破厂房里干苦力。我父亲来看过他一次,到附近的餐馆吃了顿饭,还下了两局围棋。问他在这里还习惯吗,他说很好。显然,这不是心里话,有点忍辱负重的意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下来,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微茫的机会。直到我出现,这一切才变得明晰。
4
隔了几日我又来,替父亲取一只修好的插屏。走的时候,杜仲送我出来,将东西搬上车。又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阳光像煮沸的油一样泼溅在车子上。我没有立刻走,他也没有马上回去,我们陷入有一点暧昧的僵局里。幸而我想起前日他提到附近有个水库,就说想去看一看。我们朝着浓密的树林深处走去。穿过树林就是水库,但我们只走到一半。我建议在这里坐一会儿。
我们坐下。然后躺下。他剥开了我。
像夏天午后下起的雷阵雨。
雨后的天空,看起来非常纯洁。
当杜仲从我的身体上爬下来的时候,英雄般的光环很快散去,他变得干瘪,萎缩,像那根湿答答的阴茎。他坐在一旁闷闷不乐地抽烟,看起来有些懊恼:
“你爸要是知道了,还不宰了我?我本来还打算待在他这儿养老呢。”
“我有一些钱。”我支起身体,移过去,用双手揽住他。
“压岁钱吗?”他苦笑了一下。
“我还可以从他那里再骗到一些钱。”
“说得轻巧,”他不信服地摇了摇头,“你爸可是老奸巨猾。”
“没错,”我说,“我正好遗传了他的这个优点。”
我并不打算骗父亲的钱,这样说只是抚慰他罢了。我很害怕失去他,至少现在还不想。事实上,这些年攒下的零花钱,也足够将他笼络在身边一阵子了。
我的话让他安心了一些,紧绷的神经变得松弛。他感到异常困乏,便重新躺下来,陷入短暂的睡眠。
他平躺在那里,像一条肮脏的河流。他是那种和过去相处得不太和睦的人,记忆在他的脑袋里化脓,散发出一股腥臭的气味。然而,那些肥美的鱼、鲜嫩的牡蛎总是生长在又脏又臭的河沟里。
当我们做爱的时候,我也剥开了他。剥开那层被岁月腌渍成酱菜色的皮肤,进入他的胸腔。他的肺叶上布满尼古丁的黑斑点,看起来像一只梅花鹿,心脏是一颗硕大的瘤,涨满了血垢和脓汁。我摩挲着它那光滑而透明的表面,一点点揩下泌出的毒液,正如女巫启动了她的水晶球。
我会算命,用身体。
5
在性方面,我拥有一种特殊的天赋。或许是天赋,也可能是诅咒,没有人知道。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与男人做爱,发现了这种天赋。恹恹的夏日里,我和一个男人爬到一座办公楼的天台上。那个男人是同学的表哥,我们只是一起打过两次台球。他在那座办公楼里上班,但没有一间独自的办公室,在这个欲火中烧的午后,一刻也不能等地拉起我顺着梯子爬上九楼的天台。我躺在滚烫的水泥板上,猜想自己大概就要熔化了。一股烧焦的化学气味从背后弥散开,令我想要呕吐。可是,男人用舌头塞住了我的嘴巴。然后,他塞住了我的身体。突如其来的锐痛,在瞬间的肃静里,宛如一根针掉在地上。可是很快的,它就被身下涌上来的热浪吞没。日后我怎么也想不起这根针掉在了哪里。
明晃晃的太阳照得我昏昏欲睡。正想合上眼睛,面前却忽然出现不可思议的景象。天啊!我竟然看见这个男人正在与另外一个女人做爱。女人的面容很清晰。她已经不年轻了,但脸上还有那么一点勉强的姿色,汗水弄花了浓黑的眼妆,使她看起来很脏。
起先,我还以为自己变成了这个女人,或是这个女人替代了自己,可是很快,我发现眼前出现的似乎是另一时空里发生的事。那是完全不同的场景:一个狭小的房间,只有一张咯吱咯吱作响的大床,旁边的那盏细杆落地灯也跟着摇晃,昏暗的灯光像是偷腥的猫,拨弄着落在地板上的丁字裤,纤细的蕾丝花边犹如一根邪恶的老鼠尾巴。甚至还能闻到浓郁的香水中混杂着一股潮霉的气味。事毕,他们一起洗澡。男人穿好衣服,从长裤口袋里掏出钱,拉过女人,塞在她的胸罩里。男人走下幽仄而黑暗的楼梯,来到艳阳高照的室外。然后穿过两条马路,进了一间小饭馆。在那里,他吃下一大碗牛肉面。画面不断变换,像快进的录像带。我试着闭上眼睛,却依然能够看到。好像有一台电视机悬挂在头顶,怎么也关不掉。直到他从我的身体里离开,一切才戛然而止。
后来我知道那些画面不是凭空的幻觉,而是千真万确的存在。能够那么快洞悉其中的玄奥,必须感谢这个在办公室做小职员的男人。他平庸,现实,甚至有些猥琐,却独有一项美德,那就是诚实。他并不总是那么诚实,只因为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过是一段露水情缘,我不可能与他恋爱。既然没有未来,也就不必处心积虑地掩饰自己,两个人反而能够坦诚相待。他无所顾忌地谈起自己从前的女朋友以及在性方面的经验。前者少得可怜,后者却蔚为壮观--他有丰富的嫖妓经验。我饶有兴趣地询问,他也就慷慨地都讲出来。我惊异地发现,某些细节与我所看到的幻象完全一致。昏暗的房间,画着浓妆的女人,原来那些都是他曾经历过的。我怀着好奇又与他做过几次爱,每次眼前都会出现不同的场景。唯一相同的是,这个毫无魅力可言的男主角。就好像在观看关于他的纪录片,冗长,沉闷,琐碎。一路回溯到他大学毕业那年的夏天,才终于有一点故事:他和三五个同学在学校门外的大排档喝啤酒,吃毛豆和螺蛳。他可能有点想搞对面坐着的那个扎着马尾,额头上长满青春痘的女孩,不过心里并不是很确定是否真的喜欢她。如此微弱的,游移不定的感情,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已经算得上跌宕起伏。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平淡得像死人的心电图。我很快失去了耐心。九月来临,我不辞而别,拖着皮箱跳上火车,前往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报到。站在军训的新生队列里,与那些喜欢大惊小怪的娇弱的处女们一起,迎着毒辣的太阳,粗粝的迷彩服摩挲着皮肤,摩挲着那个柔软而濡湿的地方,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一扇门已经打开,风景从虚掩的门缝里探出头来,向我招手,我们的游戏还没有做完,才刚刚开始。
那几年,我一度放纵自己,与不同的男人尝试,检验自己的天赋是否总是存在。答案是肯定的。身体里好像有一台精密的仪器,每当男人探入进来,它的马达就会开启,伸出不计其数的触角,阅读残留在他们皮肤上的往事。它们具有无法抗拒的诱惑力。我看到他们从前的样子,看到他们是如何由从前的样子变成现在的样子。我看到他们的失意和辉煌,卑鄙与高尚。他们最希望展现的,他们最需要遮掩的,都在我的眼前暴露无遗。我看到,不管我是否想要看到。这可怕的天赋,令人感到不安和恐惧。可是在最初的时间里,我还来不及体会它究竟有多么危险,就已经被兴奋的情绪彻底攻陷。
我喜欢跌宕起伏的,爱恨交织的记忆。有些用世俗眼光来看很出色的男人,他们的记忆却相当无趣,乏味得像一张荣誉履历表。反倒是另外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记忆比小说更加跌宕起伏。多么可怕,我好像根本不是在和一具身体做爱,而是和一堆散落的故事做爱。我在和记忆做爱,在和逝去的时间做爱。
“我们活在二维世界里,历史被封堵,失去了时间的纵深感。所以,我们看起来薄得像一张纸片。”叶澎这样说。他没有我的“天赋”,也不知道它的存在,却和我的想法完全一样,真是不可思议。在造访了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一切都是如此熟悉,就好像走进一间曾经生活过的屋子。“选择那个能够给你‘家’的感觉的男人一起生活”,女性时尚杂志这样告诫女读者,在它们给出的各种意见中,这是唯一被我采纳的一条。叶澎是听从了谁的意见我不知道,不过我们选择彼此,因为都相信这是一件正确的事。年龄相当,样貌般配,又是门当户对,双方的父母都很满意。我们相处得很自在,就像待在自己家里一样。不过,消极和懒惰的生活态度变得更加严重。两个人都没有工作,也不想去找,似乎打算靠父母养一辈子。
杜仲出现的时候,我和叶澎已经在一起四年。我们虽然亲密,却并非无间。我总是觉得我们会忽然分开,那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两个人虽然是相爱的,却缺乏牢固的黏合力。这种黏合力或许是欲望。叶澎对做爱不感兴趣。他并没有什么障碍或者缺陷,倘若他愿意,完全可以表现得很出色。可惜这件小能为他带来的欢愉极为有限,仅有的一些,已经在对着电脑屏幕上的AV女优手淫的青春期用完了。自上大学开始,他的身边就从不缺少女孩,他和那些女孩也从不缺少有关性的研究和讨论。三十岁不到,性的神秘感已经消失殆尽。女孩的身体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熟悉。其实,我周围有许多人和叶澎一样,男孩女孩都有,他们对性的摄入量很低,就像那些患上精神性厌食症的模特儿。
好在那种诡异的天赋拯救了我的欲望,让我没有变得和他们一样。没有欲望,也就没有生趣。叶澎就是这样。他需要更强烈的刺激,所以一直寄希望于战争或是世界末日的到来。他是向死而生的人。比英雄和烈士更加向死而生。英雄和烈士还需要谋求死亡的意义,不免有些功利,而叶澎的死亡不需要意义,来得更加纯粹。当然,这些都是在叶澎死后我才想到的,似乎是一种对他的追认。
6
那个夏天,快得好像飞快旋转的陀螺。我报名参加了一个法语学习班,课程安排在每天下午。我一节课也没有上过,上课的时候,我都在郊外的那间厂房里。
我和杜仲,我们在古老的柜子、椅子、桌案之间穿梭,在结满蛛丝网的角落里交合。他有意延长了序曲的时间,并且显现出一种与自己极不相称的温柔。可是温柔依然套在那件馊酸的宽袖衬衫里,依然踩着像咧嘴癞蛤蟆一样的凉鞋,看起来有多么滑稽。他以为他是谁呢?他肯定以为我爱上他了,因此获得了许多自信。他卖力地亲吻着我的脖颈和耳垂,留下一道热烘烘的口水。很恶心,当然。可是必须承认,他身上的饥饿感,那种恶狠狠的气息,非常吸引我。他的饥饿感,是在过去那个性压抑的时代打在他身上的烙印。不管现在他如何饕餮也没办法消去。就像叶澎再也找不到欲望一样,杜仲怎么也没办法失去欲望。
当他操控我的时候,那种欢乐和满足,就好像操控了全世界。一个穷途末路的男人,以女人的身体作为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舞台,上演着哈姆雷特式的复仇剧。他有太多想要杀死的叔父了,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侮辱了他,夺走了他的东西,迫使他对他们俯首称臣。
11岁那年,他的父亲被打死在牛棚里。同一天,他们敲掉了他的两颗门牙,好像有意要教会他以牙还牙的道理。值得说明的是,在他的记忆里,我父亲可不是什么好货色。在他父亲出事的时候,我父亲和别的孩子一块儿奚落他,嘲笑他。
13岁那年,母亲带着妹妹仓皇改嫁,留下了他,因为他太大了,又一脸凶狠,继父觉得自己没办法将他驯养起来了。他和祖父一起过。祖父不久就瘫痪在床上,墙上钟表的指针都比他的移动幅度要大。他喂他吃饭,帮他端屎端尿,对着他大声吼叫。
15岁那年,祖父终于死了,他竟然有一点难过,就好像自己饲养的宠物死了那样。
18岁那年,他下乡。喜欢上一个叫惠玲的女孩,并且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惠玲犹豫了一番,做出明智的选择,将信交到公社的支部书记手里。在那封信中,人们不仅读出了蠢蠢欲动的情欲,还读出了他不正确的政治立场。他被送去采石场劳改。
21岁那年,他因为得了肝炎而提前释放,大队不愿意再接收他,他就回到城里。祖父的房子被姑母一家占了,他就在院子里搭了一间简易的木棚。
22岁那年,他进了街道上的麻袋加工厂。每天缝麻袋,然后拉着板车将它们送到棉花仓库。
23岁那年,街道工厂关了,他整天游逛着,间或接一点散活。住在同一幢楼上的小莉从乡下返城。这是离他最近的姑娘,他于是与她谈恋爱。
26岁那年,他们结婚,小莉家好容易攒了一点钱,打了几件水曲柳的家具。
27岁那年,儿子小雷出世。
28岁那年,他南下,跟着几个朋友走私香烟。赚到第一笔钱。接下来,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买了彩电、冰箱、摩托车。生平第一次穿上西装,还镶上了缺失的门牙。
32岁那年,他与合伙的朋友发生内讧。几个朋友一起打压他,让他专门负责最危险的运送环节。半年后,运送的卡车在途中被警察拦截。他被逮捕入狱,毫不犹豫地供出同谋。
33岁那年,小莉很坚决地提出离婚,很快带着小雷改嫁。他在牢里和人打架,假牙脱落。
36岁那年,他刑满释放。在朋友开的小饭馆里帮忙。后来因为调戏老板娘被赶走。
38岁那年,他学会驾驶,开辆小面包车帮海鲜酒楼运送水产品。小赚一点钱,勉强够抽烟,喝酒,嫖廉价的妓女。
42岁那年,和一个寡妇同居,三个月后,寡妇卷着他微不足道的积蓄跑掉了。
46岁那年,意外与惠玲重逢。惠玲因歉疚而接济他。他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将她勾引到手。从此,惠玲常常背着丈夫与他偷情。
47岁那年,他逼迫惠玲离婚。惠玲不肯。他独自去见惠玲的丈夫,将他们的事告诉他。惠玲一家被闹得鸡飞狗跳,她终于和丈夫离婚,想要投奔他的时候,被他拒绝。他本以为自己终于报了仇,然而过了不久,患玲和她的丈夫竟然又复婚了。
50岁那年,他为一间公司开车,因为偷窃被开除。后来转为开出租车,直到遇见我父亲。他认为我父亲收留他是为了羞辱他。如果可以,他希望找个机会将我父亲弄个人仰马翻。
与惠玲重逢的一段,无疑是故事的高潮。她在他多年的性幻想中担纲主角。劳改的那几年,他的寄托是出来后向她复仇。这些令我想到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玩笑》。政治与性的碰撞,蹿起可怕的欲望火苗。他与她做爱的时候,狠狠地打她,掐她的脖子,让她背诵当年的那封信。他们假装是躺在当年的草垛里幽会,假装被人发现,赤身裸体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假装他们在众目睽睽下继续做爱……我好像就躲在围观的人群里看着他们。
但他们的疯狂将我卷了进去。我和惠玲重叠在一起,我变成了她。我和她一起叫喊着,哭泣着,窒息,休克。他抽搐着将仇恨射进我的身体里,我们一起抵达了极乐。
应该就是在那时,我被命中了。那个孩子被栽种在我的子宫里。
7
那个孩子像个阴谋,长得无声无息。我没有任何身体反应地度过三个月,才去医院检查。而后我使用药物流产,以为已经将它打掉了。后来发现它竟然还在,却为时已晚。医生们都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结实的胚胎。
我不得不将它生下来。
当时,我害怕极了,只想找个人来分担。当然,这个人是叶澎。我对他撒谎,自己怀了他的孩子,现在只能生下来了。
他惊恐地看着我,好像我的肚皮里装着的是一颗地雷。我知道他不喜欢孩子。一个喜欢世界末日的人,怎么会喜欢孩子呢?可是我没有想到,孩子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他从十九楼上跳下来。“我没有办法承担这份责任。”这是他留给我的遗言。可是,这难道不是我想对他说的话吗?我再次为我们的默契而感到惊异。或许要过一些年,我想起他才会感到很悲伤。没准儿记忆可以充当胶水,牢牢地将我们粘在一起,亲密无间。
办完他的丧事,他的父母来看望我,为他们儿子的懦弱向我道歉,乞求我能够给他们照顾我和孩子的机会。我父亲替我答允了。“如果不让他们花些精力和钱,我们可实在太亏了。”我那做商人的父亲说。
从此,我得到了“双倍”的照顾,我被他们无微不至地软禁起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杜仲,也没有想念过他。故事说尽了,他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里讲的那样。故事里那位暴戾的国王,一定过着和我一样空虚的生活。他不要面前这位属于自己的美人,却只想听一个别人的故事。他不要价值千金的春宵一刻,却只想短暂地逃逸出此时此地。他必须脱离他自己,才有可能寻找到一丝生趣。
8
当我将那个孩子生出来的时候,身体里空荡荡的。杜仲就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一艘帆船,载着他的故事走向茫茫大海。
医生将紫薯色的婴儿包裹起来。他做得很吃力,因为它重得好似铅球。是个男孩。他们抱过来给我看。我鼓起勇气看了他一眼。
他忽然张开嘴巴哭起来。我分明看到,他光滑的口腔正中,立着两颗糯米大小的门牙,闪着狡黠的光芒。
原载《鲤荷尔蒙》2010年版
点评
“我”是一个会算命的女孩,不是用竹签,不是用手相,而是用自己的身体。在别人绚如烟花的青春里“我”感受到的是孤独与寂寞,因此,“我”渴望逃离现实,渴望介入到别人的生活中去,我找到了一种方式:性。“我”在一次次的性爱里阅读着不同人的不同故事,阅读别人的故事成了“我”获取欢乐的一种方式。于“我”而言,性是一扇门,在那个打开的世界里“我”找到了生的价值与意义。在这篇充满文学实验意味的小说里,张悦然展现的是青春一代的孤绝与迷茫,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正常的性和爱的热情,夫妻之间亲密却并非无间,逃离现实和否定自我成为生活的常态,“我”背对丈夫和家庭继续着疯狂的探险,在一个个黑暗的深渊中飞翔又坠落。在性自由的语境下,主人公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实现了自我的放逐。丈夫叶澎的死标志着传统婚姻和性观念的死亡和终结,而杜仲的消失和婴儿的出世也打破了主人公虚幻的逃离梦想,被迫回到冰冷的现实,这是青春一代的叛逆和迷茫,也是现实的生存之殇。
(崔庆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