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弥
1
三状元弄地处吴郭市中心,是闹中取静的范本。弄堂外面一片喧闹,弄堂里面是鸟声虫声听得清清楚楚,究竟有多少种鸟儿,有心人数过,反正不少于二十种。至于会鸣叫的虫,对不起,没有人会去数了。老虎灶一天到晚烧着水,烧秸秆的噼啪声都听得见。老虎灶后面有一条清水河,据说通着蓝湖,蓝湖涨水时,也听得见它潺潺的流水声。小河浜照见鱼影,照见人影,水边一溜树影一年四季都顾影自怜。临水照影的还有洗衣妇,当然是在水面平静的时候。
弄堂口窄小,只容两人侧身而过,两边的墙上爬着牵牛花,牵牛花枝繁叶茂,牵牵挂挂,占了不少时间,又占了不少空间。--慢说,占了空间是对的,怎么说占了时间?因为走过路过的人,毕竟都要多看它旺盛的样子。这么窄小的弄堂口,一错眼就过去了,谁知道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口子里竟装着精致的亭台楼阁,一条小河,两座石桥,一片枫杨树林,一个老虎灶……出过三位状元。嘉庆年两个,道光年一个。
弄堂里有一个基督教堂。
道光年的那个状元,住在巷子口,家里就是一座私家园林。他与基督教渊源颇深,某年某日把自己宅后的大院子捐给了基督教,教徒在此建了一座基督教堂,里面挂着十字架,到了礼拜天,教堂的颂诗声和弄堂里佛教徒的木鱼声糅合在一起,错落有致,彼此和谐。
到今天,巷子里还有关于以前生活的一鳞半爪的传说,说是从状元家到平头百姓,过的都是凡人生活,于穿着上面都不太讲究,讲究的是吃喝。风门外有二十四座冰窖,工人冬天在蓝湖中间的水段上取了冰藏着,到了夏天吃冰的时候,三家状元府里轮流给诸位邻居家里送冰。那些邻居们但凡家里有好吃的食物、好看的时鲜花卉,也会送上门去,一年四季不断。大家见了面寒暄,管他是大学教授还是绘画大师,管他是卖草席的还是站柜台的,都讲究谈吐风雅。语速缓缓,说天说地说心情,就是不轻易臧否人物。
这些生活属于过去,都不是现在的生活。
2
现在,阿当和往常一样站在巷口11路汽车站边上,整个吴郭城只有这一辆公交车,今天,他的童养媳阿桃从乡下进城,先是坐船到吴门菜市场码头,再从那里坐11路公交车到三状元弄。这里是市中心,也是公交车的终点站。
阿桃姓夏,她的隔壁正巧也住着另一位阿桃--顾阿桃。顾阿桃的屋子里养着一头又脏又臭的大肥猪,屋子里还拉满了绳子,就像晾衣服一样挂满毛主席的画像。去年的“国庆节”,她还上了天安门城楼,同毛主席一齐观礼。虽说她不识字,但她能把毛泽东的“老三篇”倒背如流。她背诵时的声音又尖又急,就像生孩子一样。她老公一心想揍她,希望她安心在家里做家务,可是他不敢。
阿桃总是吃过午餐再来,她不是那种喜欢到人家家里蹭饭的人。大清早,她嗯啊嗯啊踩水车,踩完水车吱呀吱呀挑担子。挑到运菜的船上,把带来的饼吃掉一只当午餐。进了菜市场,把菜交给别人去处理,她就去坐公交车,到三状元弄时就是下午三点左右了。阿当从早上一直站在车站没动,手里捡了一大把公交车的票根。
童养媳其实早就嫁人了。这门亲事是阿当的爷爷替他订下的。有一次爷爷到乡下收租回来,带回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说这小女孩可怜,没有父母亲了--和阿当一样。与其让她要饭,冻死饿死在路上,不如让她带阿当吧。阿当看上去是个先天傻,她要是愿意,就给阿当当媳妇。
没想到吴郭城一年后就解放了,阿桃在解放的歌声里长大成人,这回是居民委员会替她应了一门亲,就在白菊湾的白鹭村,男人是个解放军。
从她嫁人的那一天,阿当就每天站在车站等她。阿桃的丈夫是一位军人,这位军人纯粹出于同情心,对阿桃说,我看阿当也挺可怜的,父母亲死得早。状元的后代,祖上多少风光,现在好房子好家具全被别人用着,孤身一人住在灶房。要不你去看看他吧。
所以,阿桃一个月进城来看两次阿当。但阿当每天都站在车站里等她。
阿当是个特别安静的人,这种特别的安静是家族遗传的病。吴郭城的名医说,这种病叫闭心症。只有贵族才会得这种病。现在已经没有人得这种病了。现在的人大多有狂躁病。
他从六岁就站在车站上等阿桃,等到六六年的六月六日,他满十八岁了。阿桃二十六岁。
车站对面是全市仅有的一家日夜商店,还有一家电影院,也是全吴郭仅有的电影院。十年路上生活,阿当几乎认识全吴郭的人,包括婴儿和长大以后的婴儿。有人不服,指着走过来的一位妇人问阿当她是谁。阿当说,她去年夏天到日夜商店买东西,从公交车上下来是下午五点,最后一班车。穿的是天蓝色裙子,下车时候裙子下摆夹在P股沟里,她自己还不知道,满车的人看着她笑。
这妇人听阿当这么说,脸羞红了,匆忙骂了一句神经病,然后切中要害地对阿当说,你不是个傻子吗?人家都说你是傻子。傻子老站在这里干什么?她也听说这傻子站在这里干什么,一步紧逼一步地说,你站在这里等癞蛤蟆吧?阿当得了意,转脸对别人说,他确实曾经认识过一只癞蛤蟆,那头癞蛤蟆住在车站墙根边的一个砖洞里,一到春天它就出来了,然后就不见了,再然后,初冬时又回到这里。它还带回来一只一同住……哦,是认识两只癞蛤蟆了。大概五年以后,它和它同住的那位一块不见了。有一次,他到柳巷去,看见它的伴侣在石桥边的石榴树底下,有一只癞蛤蟆和它在一起,但不是住在车站墙根边的那只。那只住在车站墙根边的就一直不见了……
这妇人看看边上的人,她的原意是想同大家一块发笑。但看着大家的脸上都露出钦佩之色,没有一丝一毫讥笑的样子,只好又骂了一句,神经病。急忙离开了。这次骂的不仅是阿当了。于是有人说,她骂的是阿当,不是我们。
他们忽然变成那妇人的同谋,一齐指着阿当说,你等的是癞蛤蟆。哈哈,一个人,会认识癞蛤蟆,他不是神经病,他是撒谎胚。阿当听大家如此说,只好哭了。他们不知道,一个极端安静的人,他的世界是放大的,别人看不见的细微东西,只有他能看到。别人无法分辨的东西,他能辨别。别人感知不了的东西,他能意会。
好在阿桃从不认为他是精神病,更不认为他是撒谎胚子。阿桃说,听老人家讲,没有人时就有了河,有了树,有了癞蛤蟆。认识一只癞蛤蟆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于是大家又说,阿桃这是红杏出墙了,你想,老是见面,能干净吗?没有人能吃烧饼不掉芝麻的。
3
见了面,两个人交换手里的东西。阿当照例是手上一沓子票根,阿桃带来了晚熟的杨梅。杨梅是她家里长的,有个奇特的名字叫“浪荡子”。
阿桃说,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阿当说,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两个人相视一笑。
阿桃把她的扁担放到马路牙子上,两人坐在扁担上,一个去玩票根,一个去吃“浪荡子”。阿桃的扁担就像瑞士军刀一样用途多样,可以挑担子,可以防身,可以当凳子,可以当衣服和毛巾的架子,还可以当拐杖。它还有数不清的用途,有待于在实践中发掘。
阿当吃东西吃得十分缓慢,今天比往常更慢,四十多只杨梅,他吃了快两个小时了。阿桃也不催促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说话,说自己的两个孩子如何顽皮,比阿当小时候还顽皮。她不着急,只要赶上五点钟的末班车就行,村民在菜码头上要到六点才摇船回家。
忽然马路上来了一群人,唱着《国际歌》,手里拿着枪或者毛主席语录本。他们像潮水一样涌过来了。阿当说,是不是上谁家吃晚饭的?
三状元弄没有人家请吃晚饭,这群人是来请三状元弄吃家伙的。三状元弄的弄堂口太小,他们中间有人拿出炸药,“轰隆”一声,三状元弄豁口大开。阿当指着地下说,哎呀,它还在。废墟里滚出一只硕大的癞蛤蟆,转转眼珠朝人少的地方跑了。
阿当看完癞蛤蟆,一错眼的工夫,已经被人潮裹挟着进了弄堂,来到教堂。他住的灶房就在教堂边上。他想,这么多人,不会都是来看我的吧?
这么一想,他就转眼去打量身前身后的人。一看,把他们全认出来了。虽说他们与以前不太一样,一个个声嘶力竭,上下蹦跶,身体扭曲,脸孔变形,但他还是一眼就把他们全部都认出来了。他们有的是某年某月从电影院里出来和人吵架的,有的是躲在暗处偷看女人的,有的是在墙根小便的,有的是在街上放声唱歌的,有的是走着走着突然暗笑起来的……他不禁笑出了声。
刚笑出一声,他就愣住了。他看见阿桃和几个人一齐掉进了小河里,她那根万能的扁担在空中跳了一下栽到水里。阿桃从小在他家里长大,嫁到夫家以后也没学会游水。阿当的行动猛然变快,凶狠无比,几步就到河边了。他感到吃下去的杨梅都被他颠到喉咙口了。河水映照着灯光,闪闪发亮,亲切召唤他跳下去救人。可惜他与阿桃一样,从小就不会游水。落水的人,除了阿桃,一个个都爬上来了,阿当拉住他们一个个地求,求他们救救阿桃。但他们非常干脆地说,滚你妈的蛋,革命要紧。
革命,就是火烧小教堂。
小河水倒映着冲天火光,纹丝不乱。阿当在河边一圈一圈地走,河水就像一匹缎子,把阿桃隐藏在里面。阿当说,阿桃,你快点出来,我要是重新吃杨梅的话,只要半分钟,就把杨梅全部吃光,吃光了你就走。不会碰到这些人,不会掉到河里面。我是想留你,才慢慢吃,慢慢吃……我怎么不吃死呢?
阿桃就像听到他的话了,“咕噜”一声从河里冒出来了,脸是朝下的。
这条河,再过一个月吧,桃花水母就游出来了。这些美艳无比的腔肠动物真像是水的精灵,阿桃年年都要回来看的。现在,穿着水红色衣裳的她像一只巨大的桃花水母,浮在水面上。
4
三状元弄的弄堂口,现在大得能开进卡车。第二天上午,又有一批人进巷子烧小教堂,昨晚的火已经熄灭,革命还没有彻底。这一次他们不仅放火,还朝教堂内的甜水井里撒尿,把修士赶跑。随着第二次火光冒出,巷里出现了惊人的一幕:无数的蝴蝶从四面八方飞起,在空中形成一个飞毯,飞毯缓缓朝小河对岸移动,那里有一些零星的农田。从昨晚开始,鸟儿就陆续飞走,这时候剩下的一些鸟儿跟着蝴蝶群,它们不是赶着吃蝴蝶,而是大难当头,只好共用一片天空。一刹那,所有的蝴蝶都飞走了,鸟儿们飞得更远。
被火烧走的除了蝴蝶和鸟儿,还有琴声、木鱼声、蝴蝶、笑容,还有阿当的记忆。
这天,阿当又站在了11路汽车终点站上,发呆片刻之后,回过神来,发现路上的行人一个也不认识了。他们说着尖锐急促的一种语言,脖子里青筋毕露。他隐约地觉得害怕,回到巷子里,窗子后面的邻居们,他也一个不认识了。
东西他还认识。譬如他栖身的小灶屋,枕头下那把唯一祖传的扇子,是清宫画师戴洪画的,矾红的扇面上开一支碧桃,他一直把它当成阿桃的化身。枕头边放着一张照片,后面写着一行小楷:爸爸和妈妈。但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曾经有过这副模样的爸爸妈妈。他搂着扇子睡觉了,浑身打战。天还没亮他就起身,走在空旷的巷子里,巷子两边的屋子里仿佛全是妖魔鬼怪。老虎灶的老王,已经在忙着烧热水了,灶间里全是虚泡泡的木刨花,散发着木头的香味。他招呼阿当说,进来坐坐,喝杯热水。
阿当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问,你到底是谁?
老王说,什么?
阿当说,你们到底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占了我们的地方。原先的人到什么地方去了?是不是都像阿桃一样掉水里淹死了。
他说完就跑。老王在后面叫得急,他就愈发跑得快。
他跑到河上的小石桥上,过了这顶小桥,是一片菜地。一大片菜地,空无一人。忽然他从小桥上滑到水里去了。一进到水里,他的耳朵和嘴里咕噜咕噜地进水,他大睁着眼睛,看到无比清澈的水流,阳光从水面上透过来了,这是清早第一缕阳光呢。他还听见谁在喊,快来人啊,阿当掉水里了。
他们也知道我的名字?他这么想。
这时候他还不觉得憋闷。眨眼他就到了河底,双手摸着河泥了,河底令人不快,视线很差,味道也不好,泥浆如烟花一样向上弥漫。这时他心中开始烦闷。烦闷是一只快要爆炸的圆球,从胸腔产生,一直朝鼻管里冲,他要呼吸到新鲜空气,才能阻止圆球的爆炸。他慢悠悠地转动脑袋,一边摸着河底,一边朝一个方向移动,他的手摸到了一堵墙,跟着墙升了上去,头露出水面,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一转身,看见倒塌的教堂,这才知道,自己从烧坏的墙洞里游进了小教堂,教堂后院的水池,通着外面的河道。
5
阿当从此就消失了,生活里危机重重,没人对他过多地怀念,大家都说,他是淹死在河里的,找他的阿桃去了。
但是阿当从来没有离开过三状元弄,他从地上转移到了地下。教堂里有暗门,他听他的爷爷说过,暗门里有个地窖,可躲避灾难。他找到楼梯下面的暗门,找到地窖,看见一张小床,床上干净干净,放着小被子,小枕头,还放着一尊木头耶稣。
他突然认出耶稣来了,他想起第一次在雕刻师井水亮家里见到它时的情景,这是他现在唯一认识的一个人了。他热泪盈眶,拿起耶稣,耶稣的头差点掉了下来,这是被人不小心弄坏了才放在这里的,他想。
他就这样从此生活在地窖里了,与断头耶稣在一起。夜里他会过了桥到河对面去找吃的东西,只要不担心没东西可吃,就会有东西吃。
人都说他痴。人不知道,痴子有痴子的世界。只有一个差别:人是知道了才做,痴子是做了才知道。
过了半个多月,他离开地窖出远门。路还是认得的,他顺着一些认识的路,一直走到白菊湾的阿桃家。他这才知道,是要看见阿桃,这世界没有他认识的活人,只有阿桃一露面,他的难题就解决了。认识阿桃,那就会认识阿桃的丈夫和小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舅舅、同学朋友……慢慢地,从这里开始,像太阳光辐射大地一样,认识全世界的人。因为全世界的人都和阿桃有关联,这是他在11路车站十年等候的心得。他在阿桃家周围徘徊了十几天,没有等到阿桃,也没有他认识的人。他最后只好想,莫非阿桃真的死了?淹死在教堂边的小河里。
世界上的语言也变化了,语速越来越快,开始他还能分辨出一些话,活畜生、杀千刀、剥皮货、枪毙鬼……这些刻毒的话虽说陌生得很,但字字清晰,还能听清。后来连人的话他都不能分辨,大家嘴里说的话莫名其妙,话速快不算,一句话往往只说开头一字和结尾一字,或者取中间的几个字眼,不是同道中人,不能听明白的。
阿当只好再回到他的生活中来。
他原先的生活以11路公交终点站为主体,等待一个月与阿桃两次见面,现在要以地窖为主体了,与阿桃的见面也是不可能的了。他克服了最初的恐惧,开始打量眼下的生活,想一想自己想做些什么。
以前,三状元弄是闹中取静,现在地窖是闹中取静。他的耳朵里整天听着三状元里的喧嚣,不知道弄堂也有今天这样嘈杂的日子。戴洪画的碧桃扇子还在,这就是阿桃,他天天与阿桃睡在一起,但这还是不够的,必须还要做些什么。
这个小地窖挖成一个四方形,看上去让人心情不至太坏,如果是长方形的话,就没有这种效果。教堂后面是河水,所以地窖也是潮湿的,但是这里不会长出青苔。累积的潮湿体现在物件上,就表现出滑腻腻的特征,就像黏合剂似的,伸出两根手指一摸,两根变一根。当然这话有点夸张,可也大差不离。
地窖里有什么呢?床、梯子、小桌子、水盆、碗和筷子……阿当看来看去,地窖里只有一样东西对他来说是新鲜珍贵的,那就是木头耶稣。雕刻匠井水亮打造他的时候,还在院子里烧了香,因为井水亮是佛教徒,井水亮在菩萨面前再三祷告,说,他是全城最好的木雕师傅,有人求他做这木像,他是不能推辞的。基督教堂除了十字架,不挂任何偶像。他们做这木像派什么用场,谁也不知道。也许放在卧室里早晚都看看吧。不管怎样,他是不便推辞的。最好的就是最有平常心的。
这木头不是名贵的木材,叫做水黄杨。质地不太细密,纹路也不好看。但是雕工极好,意境也到了。耶稣双臂平伸,有点御风而行的意思,袍子上的皱褶是井水亮的拿手好戏,刻得真是“吴带当风”。耶稣的表情不喜不怒,眼里流露出超常的平静。但他全身上下都笼罩着慈悲和忍耐的光彩。以一个东方人对痛苦和爱的理解,与西方的原产地不差多少。这就是大师手笔。
可惜这木头不是很坚硬的,它有点软,有点脆,木质有点松。所以在某个不小心的瞬间,耶稣跌断了脖子。其实公正地说,脖子断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是连着的。阿当仔细地察看断裂的地方,断口斜斜地,从脖子前面开始到颈后,后面没断,可也岌岌可危。耶稣现在只能躺着,只要把它扶起来站着,它的脖子就要完全断裂。一大块锯齿状的外皮盖着断口,放在那儿不动它,还看不出来。
阿当把它放在自己的衣服上,它就像一个婴儿一样,躺在小桌子上。阿当把碗里剩下的几粒米饭一股脑儿粘在它的伤口处。
它一动不动,以这种姿势躺了十年。
十年的时间里,它非但没有受到损伤,它的伤口竟然合起来了。原来养好一段伤口,是要十年时间的。
阿当是在无意中发现这一奇迹的。它的断口处黏糊糊的,这里,曾经沾过几粒米饭,曾经有蜗牛爬过,曾经有鼻涕虫爬过,还有泥尘从头顶上恰好掉到这里,它还曾经渗出木液和木胶,又以某种我们无法得知的神秘方式把水分和胶质吸了回去。也许有某一只蜗牛死在它的伤口里了吧?所以它的伤口竟然略微鼓了一点出来。阿当不知道,他从来不去动它。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极其安静的人来说,没有什么难过的,简直是弹指一挥间。
他极其小心地把耶稣从衣服里扶起来,站在桌子上,它带着一身黏糊糊的无名物质,果敢地站着,纹丝不动,他几乎可以听见耶稣说,谢谢你!
它就这样在桌子上站着,阿当在黑暗里看着它。别人是知道了才去做,他是做了以后才知道。但这次破例,他做了以后也不知道。
这是一九七六年的事,外面经常有锣鼓庆祝声传进来,人们叫喊着:打倒四人帮,人民得解放。有时候还能听见一些美妙的音乐声。但这些都与阿当无关,他苦苦思索一个问题:耶稣的脖子为什么连起来了?
6
阿当做了一个梦,梦见耶稣身后升起一轮鲜红的太阳,随着太阳升起,他也慢慢升到了空中。醒过来,他想,许久没有看见太阳升起了,这是耶稣让他去瞧瞧太阳升起。
开门那一刻,他迟疑了一下。要是像梦中一样升到空中怎么办?岂不是要跌死?
开了门走进教堂,从教堂正门走出去,十年中他还从来没从正门出去过。教堂支离破碎,蛛网遍地,那口甜水井压上了一块大石头。他从教堂门出去的时候,有几个上菜场买菜的女人看了他一眼,但没认出他就是失踪的阿当,阿当也认不出她们。太阳还没升起。他走过去站在11路汽车站上,它不是终点站了,车牌上写着一个名字陌生的终点站。
他在车站上站了很长时间,这一天,成了他新生的一天,因为他看见一个与阿桃长得很像的女人从车上下来,径直走过他身边,走到三状元弄去了。正当他十分惊诧之时,又有一个奇迹发生了,他认出了所有的人--时隔十年,所有的人他还都认识。
原来一切,都与阿桃有关。
原载《钟山》2013年第5期
点评
三状元弄是典型的江南小巷,闹中取静,典雅闲适。生活在这里人们谈吐风雅,平等来往,安居乐业。这样的环境培养了人们善意而温暖的人性意识。阿当的爷爷乡下收租时带回孤儿阿桃,给孙子阿当做童养媳。阿桃失去母亲,无依无靠,生存艰难,生活无助,因阿当爷爷的救助而重新获得了生的希望。解放后,阿桃嫁给一军人,但彼此之间的关爱和来往从没有因此而稍稍淡化。阿桃依然定期去看望阿当,阿当仍然一如既往等待阿桃来临。他俩的关系单纯而美好,不是爱情,但胜似爱情。文末,重见天日的阿当看见下车的女人酷似阿桃,并觉得“所有一切,都和阿桃有关”,似乎也是对这一关系的再次呼应。
中外很多多小说常以傻子为主人公或叙述者,代表作有:《尘埃落定》(阿来)、《铁皮鼓》(君特格拉斯)。叶弥的这个短篇也是以“先天傻”阿当为主人公,赋予他许多特性功能,比如,他能记住每个的面貌,能记住和阿桃交往的每一个细节,能凭着本能躲避横行的“文革”乱局。“文革”打乱了三状元弄安静的生活秩序。阿桃落水溺亡,自然给阿当以摆脱不掉的心灵阴影。他躲进地下。其实,他并不明白那场运动的缘由,他的逃避不过是出于本能的反应。他在地下一待就是十年,很显然,在作家审美视野中,他被作家赋予了更为深远的象征意义。
确切来说,这个短篇以夸张、变形的艺术手法塑造了“傻子阿当”这一人物形象,并以他为限制性叙述视点,通过对其生活、言行、心理的详细描写和对其与阿桃来往细节的深入展现,再一次对“文革”动乱历史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示与批判。然而,必须指明的是,这个短篇并没有直接表现上述理念与思想,而是将“文革”历史作为一种背景和氛围内化在文本空间内,既而成为阿当、阿桃等人物悲剧命运产生的主导因素。
三状元弄、11路汽车站、用水黄杨做的耶稣雕像在文中反复出现,也可以看作小说的重要意象。它们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象征意义,值得读者朋友细加揣摩。三状元弄不仅仅是江南小巷的范本,也是一个带有乌托邦意味的纯净之地;还有11路公交车站似乎也是一个有关人生的寓言,它作为终点站不断被更改;陪伴阿当在地下待了十年的耶稣雕像,似乎和阿当的家族历史和血缘关系发生了关联。叶弥的这个短篇确实负载了多重含义。
(张元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