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写龙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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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忧虑政府运作不良,万分焦急地呼吁共度国难

(2011-03-16 17:19:35) 下一个

注:下文是3月17日的日本右翼媒体的一篇社论节选

大地震和核事故 克服国家的运转不良

抓紧制定紧急事态应对法案

这样那样的从未遭遇的国难向我们袭来。对于这种国家的非常事态,现在的日本确实是没有相应的应对机制,问题解决的延误,正在使事态进一步地恶化。

直人政府左摆右摆的决策方式,加重了已有的混乱。

不用说,在现行的法律范围内,努力寻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功效的措施;另一方面,立即超越党派之争,制定相关的战胜非常事态的法案就直接关系到日本的生存。

具体地说,就是要有建议政府宣布进入非常事态的国会决议法案。

制定宣布“非常事态”的决议

在东日本太平洋沿岸各地,大约41万人寄 在避难所的现实,将对应非常事态的诸多问题暴露无遗。水,食物,燃料,患病的老人药品不足。互相共用数量有限的毛毯,在寒冷中瑟瑟发抖,还有带着成人用的尿不湿的婴 儿。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尽管造成阻碍救灾物资运送的交通堵塞问题已解决,但是汽油却用尽了。向避难所运送物资的卡车没油了。虽然出现了病人,可由于急救车不能出动,医生和护士都不能到达。没有在何处可以加油的信息。

另一方面,由于计划停电,众人改乘自行车通勤,造成东京都的交通堵塞更趋严重。到底什么地方真正更需要汽油呢?无论是谁想想都清楚。重要的是一刻也不耽误地实施汽油强制供给 ,包括未 受灾的西日本地区。

遇到这种非常事态,国家层面一直回避采取包括强制措施在内的对策,就是战后日本的政治现实。有关对紧急事态对应,除了参议院的紧急会议之外,宪法没有具体的记述。

针对武力攻击和恐怖活动导致的灾害,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国民保护法中,虽然包括了关于紧急事态的对应措施,但有关国民的配合方面,记述是“绝对不能强制”。

现行的灾害对策基本法,赋予了担当紧急灾害对策本部长的首相,向 相关省厅和各级政府首脑下达指示的权限 。但是,跨越县市的广大地域性的灾害的情况下,以国家为指挥中心,向事业者下达指示,启动强制措施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当今的现状是,是否优先向受灾地区运送汽油是由业者自行判断的。

至于核电站,基本上是由作为事业者的电力会社负责对应,而不是国家负责的对应态势。

对于大米等物资,粮食法虽然有相关条文,即有关在陷入严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的紧急措施,农林水产大臣可向生产及贩卖者指定供给地域,数量和价格等条文;但是,实际上从未启动过。

为了公共的目的,制定强制措施

民主党应该记得,2004年自民党和公明党之间,曾就包括大规模自然灾害的对应在内的紧急事态基本法的框架达成了协议。该框架是,作为国家的责任,明确了“对于国民的生命,身体及财产应采取全面的保护措施”这一点,就是针对确保首相的迅速决定的必要性的。虽然未形成法律,但是事实上建构好了共同的商议基础。

这里要求的是为了克服国家危机的法律完备性。具体地说,为了受灾者,在国民保护法的条文中应适用强制性规定,即向事业者要求提供设施和食品等的物资,如果拒绝,国家可以强制性迫使其提供。

执政党和在野党正在就统一的地方选举的延期等的震灾对应进行协商。包括克服非常事态的决议,有必要互相妥协以打破国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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