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湖南妹子刘振亚,远嫁台湾生了三个孩子。最近几年,她的“亚亚在台湾”的抖音,油管等视频红遍了海峡两岸, 观看流量大增,她从家庭妇女转身成了大网红。亚亚不但利用自己的女儿宣传“爱国”“当归”,还大晒自己受到大陆特殊优待的画面,如受到哈尔滨副市长的款待等。这对一个湘(乡)妹子来说,简直是一跃入龙门,不得了的长脸感觉。她的疯狂和自信,越发不可收拾,教育或训斥的口气引起了许多人的反感。由于宣扬“武力统一台湾”,语气完全模仿大外宣逻辑不通的论调,加上不断的威胁和恐吓,她被台湾民众检举而遭到政府的约谈及调查。
台湾民风相对包容和温和, 这次民愤被亚亚推上了风口浪尖。据媒体报道,亚亚是因“公然鼓吹武统台湾”,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被依违反《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废止在台依亲居留许可,并管制5年内不得再申请依亲居留,且必须在收到限期离境公文的10天内离境 (至3月25日),否则将被强制出境。显然中华民国与她的祖国互不相干, 被欺负惯的台湾人突然硬了起来。
亚亚显然懵了,面对媒体的围剿,慌张之余用了很多花招为自己解脱。为“全过程民主”辩护,为“自由”的权利辩解,为武统自己的婆家卖力。。。因为均是些逻辑不通及大外宣套路的老生常谈,故成了中文媒体上的笑话,遭到了两岸民众的嘲讽和鄙视。
赖清德最近明确提出对岸为“境外敌对势力”,北京对赖“盗取”专有专用术语,一定非常恼火,却也无可奈何。显然美国新政府的压力,迫使所有盟国变的强硬起来。因此按对等原则,坚壁清野在总统的号令下,已成为岛内的共识,小女子亚亚成了第一个被打趴的爱国出头鸟。
强制驱除台湾粉红,亦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如英国BBC, AIT(美在台协会)等均明确表示支持总统赖清德的最新排共立场。各国网民如日本和加拿大等均呼吁本国政府采取强硬立场, 驱除境内为中共认知战及大外宣站台的粉红。台媒体也赞成重新启用已废弃的军法审判制度,全面绞杀对岸的间谍外宣网络。台美两国及各国的互动,显然还在加力中。台湾民众则自发地掀起了反共高潮,要求惩办那些舔共的艺人和政客。
共产主义,恐怖主义等的邪说和泛滥,实际上是西方左派长期绥靖或暗中鼓励政策的直接结果。一些在铁幕下长大的人虽然已经离开原居地,因为长期被洗脑,可能没有多少同理心和感恩的文化,不懂得自由是要首先尊重他人的自由,也不知道权利和赋予特权的差别,绿卡和公民的区别等基本常识,加上强烈的功利心态主导的人生观,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 却自以为荣。
这些人多不傻,只是装傻而已。反过来说,如亚亚回大陆去高喊反攻大陆的口号,得到的铁拳决不会是仅仅要求离开那么简单的文明待遇,把牢底坐穿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台湾的情景,其实在欧美日韩等许多国家已经不停地上演了许多年。
最近纽约时报报道,川普政府正采取行动驱逐一名美国永久合法居民马哈茂德·哈利勒。他参与领导了引起广泛关注的反对以色列的加沙战争的校园抗议活动。30岁的他去年12月在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有巴勒斯坦血统,妻子是美国公民,目前怀有八个月的身孕。
“国务卿鲁比奥在爱尔兰对记者发表讲话时,指称哈利勒参加的抗议是反犹和支持恐怖组织哈马斯的活动。他说,来美国做这种事的外国人将被吊销签证或绿卡,并被驱逐出境。“这与言论自由无关,”鲁比奥说。“这是关于那些本来就没有权利在美国的人。没有人天生有权获得学生签证。顺便说一下,也没有人天生有权获得绿卡。”
川普在艾奥瓦州的一次集会上宣布,“看到大学校园里大量外国人公开支持恐怖分子,美国人感到厌恶。他们在教你的孩子仇恨。”他还说:“我们将撤销我们学院和大学里激进的、反美和反犹的外国人的学生签证,我们会把他们直接遣送回国。”同年10月28日,在拉斯维加斯的演讲中,他还说,“我们将终止所有哈马斯同情者的签证,我们将把他们赶出我们的大学校园,赶出我们的城市,把他们赶出我们的国家。”
据报道,一位乔装打扮为中东人士的中国女留学生,也因参加支持恐怖分子活动,被驱除出境。另一位2022年就读于伯克利音乐学院的25岁中国留学生吴啸雷,对同校张贴宣传民主及声援白纸运动海报的中国留学生进行威胁和骚扰,吴之后被美国法院判九个月监禁,并随后被驱除出境。
本人发现许多人,包括上面提到的亚亚和留学生们,对西方国家的宪政制度,普通法(案例法)体系,公民的权利及义务等了解不多或比较肤浅,加上简中媒体的误导宣传(或许也真的仅懂皮毛而已),不少人处于迷惑或是惶恐状态。比如自认有强大的祖国撑腰,可以在海外为所欲为。如出事了, 可由战狼把自己带回家当成英雄;也有人认为绿卡是永久的保障,可两头通吃;出不来的则认为公民也可随意被关押或被驱除,尤其会拿当年关押日本人的例子为证,恐吓在美华人为统战大外宣站台呐喊,给自己留条后路。
美国是西方世界的主导国家, 其国家战略,政治及司法的演变几乎影响所有的国家。本文以美国为例,简单梳理了二战后,行政,国会和立法三大机构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补充,纠正和完善,供读者参考。许多在欧美日的“爱国"亚亚们,应该在自己的国家推动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以适应时代的潮流和爱国的理想, 这是最好的当归和统一。
而在海外,客人须知法守法,尊重所住国的历史和文化,免得落了个被驱离回去再被同胞嘲笑的下场。移民国家欢迎你来访或定居, 如果愿意在海外扎根,这是该国给你的恩惠或特权。即使不想感恩,也不应因在内恐惧惯了, 而去外撒野,获得短暂的心理变态平衡。爱祖国以至不能放弃的人, 最好的爱首先是“当归”。下面是个美国人的故事。他保受凌辱和痛苦, 却凭一己之力, 促成了国家的改变, 现在几乎没有人否认他是个真正的爱国者。
往事必须从80多年前的第二次大战讲起。
日本袭击珍珠港事件后,“1942年2月19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签署第9066号行政命令,授权美国陆军部将国内特定地区划定为“战区”,并对生活在这些战区的居民采取一切必要的限制措施,包括将其驱逐出战区。该命令规定,美国西海岸各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亚利桑那州)的所有日裔美国人可能面临强制转移。全美各地日裔美国人受到待遇的严酷程度不一:在美国西海岸,几乎所有日裔美国人均被囚禁;而在日裔人口占近三分之一的夏威夷,仅有约1,200至1,800人被拘留。在所有被囚禁的日裔美国人中,62%是美国公民。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利用修订后的《外国敌人法》,发布多项总统公告,以逮捕、拘禁、限制和驱逐日裔、德裔和意裔非公民。罗斯福援引与该法律无关的其它战时权力颁布了《9066号行政命令》,将日裔美国人送入了集中营。
在这些人当中,是松丰三郎(日语:是松 豊三郎/これまつ とよさぶろう; Fred Toyosaburo Korematsu,1919年1月30日—2005年3月30日)是一位二战期间,居住在西岸的日裔美国人。他因胃溃疡,被海军拒绝从事服务工作。他认为拒绝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日裔背景。此后,他又因一件小事, 失去了在造船厂的工作。几经周折,因为是日裔, 他完全失去了工作机会。
为了躲避被囚禁, 他做了眼睛外部的整形手术, 谎称为西裔/夏威夷的后代, 并改名为Clyde Sarah。但他的努力并未成功。23岁的是松丰三郎拒绝服从罗斯福签署的第9066号行政命令,他认为命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 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他从旧金山逃出之后,在圣利安住被逮捕并被定罪。是松被送至安置中心囚禁。
是松在1942年9月8 日被联邦法院定罪, 然后被送回Tanforan Assembly Center囚禁。 因为违反命令, 他被当局当众责难,并被许多日裔人士孤立,及看作是制造麻烦的人, 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他每天工作8小时, 仅有每月12美元的报酬。他被安置在有一个简单灯泡的马棚里。他回忆到: “监狱好过这里”。
是松认定总统行政令违宪,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被迁徙的人应该事先有公平的审判机会,用民主的方式,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忠诚辩护。1943年3月27日, 联邦上诉法院维持是松败诉的判决,令其最后转向最高法院的终审机会。1944年12月18日, 最高法院以6:3的比例,判定总统行政命令不违宪。并认定在紧急或危急的时刻, 总统的强制安置措施合法。
此案成为著名的《是松诉合众国案》 (Korematsu v. United States, 323 U.S. 214 (1944) ), 成为美国近代史里最受争议,并饱受后来广泛批评的案件之一。
随着二战的结束和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美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民间,国会到专业团体纷纷反思和要求纠正《是松诉合众国案》的错误。1976年, 福特总统签署文告, 正式终止第9066号总统行政命令, 并为错误的强制安迁道歉, 承认日裔美国人是忠诚的, 肯定他们为国家做出的牺牲和奉献。1980年,卡特总统指定特别委员会调查日裔集中安迁事件, 认定为种族偏见, 歇斯底里和政治领导的失败。1988年, 国会通过了公民自由法案《 Civil Liberties Act》法案, 由里根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并为每位幸存者补偿两万美元。
1998年, 克林顿总统向是松先生颁发公民的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以表彰他对美国的贡献, 并将”他和其他的伟大名字并列在一起”。是松丰三郎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和赞扬,以下是其中的三例: 2011年加利福尼亚州以是松丰三郎生日作为纪念日;2015年弗吉尼亚州跟进。此外2009年起加州大学法学院设立是松丰三郎的研究纪念机构: Fred T. Korematsu Institute。
鉴于美国法律的权威性和特殊的案件判例运作特点, 《是松诉合众国案》 仍然是个被引用的案例, 长期没有得到最高法院的重新审定和纠正的机会。
74年后, 因着“类似”案件的出现, 彻底推翻 《是松诉合众国案》 的错误决定,在最高法院有了转机。
2018年, 川普上任第一周, “发布了他的第一个旅行限制令,针对包括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和也门在内的七个国家实施入境限制,引发了一些美国民众的不满,造成了机场的混乱”。总统令引起了法律诉讼, 最后审理上达至最高法院 (Trump v. Hawaii, No. 17-965, 585 U.S. 667 (2018) )。
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的外国人旅行限制令,没有违宪 是总统的权力。据《纽约时报》报道,最高法院认为,反对方未能证明这项限制违反了美国移民法或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即禁止政府确立一种宗教为国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表示,“这项公告完全属于总统的权力范围”。
令人欣慰的是, 该案引用了74年前的《是松诉合众国案》。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判决书中写道:“(1944年的是松案)将美国公民强行迁移到集中营,这完全明确地是以种族作为基础的,在客观上是违背宪法的 (依据宪法第五修正案---公民的权利), 它不属于总统权力的范围。” “但推翻这一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命令,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否定某些总统用于限制外国人的、表面中立政策的特权。” ( 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 writing: "The forcible relocation of U.S. citizens to concentration camps, solely and explicitly on the basis of race, is objectively unlawful and outside the scope of Presidential authority.")
至此美国行政,国会和司法,对公民的权利依据宪法,做出了完满的解答。但总统有权对外国人, 包括绿卡持有者行使合法的权力, 如限制或剥夺入境或居留的权益。其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是《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这是一组四项美国法律,《1798年煽动叛乱法》将散布虚假且恶意攻击联邦政府的言论定为犯罪。《外国友人法》和《煽动叛乱法》在一段时间后失效,《归化国籍法》于1802年被废除,而经修订的《外国敌人法》 (Alien Enemies Act)仍然有效,目前载于美国法典第50编第3章。
回到本文的主题。一个已经归化为公民的人, 是否已经进入了保险箱, 可以以爱国的名义, 为所欲为的两边或多边通吃呢? 美国有多种成熟的法律, 对付各类走擦边球的人。如移民法规定, 参加过恐怖, 极权或共产组织的人, 除非得到赦免, 不得入境或入籍。但如果被揭发,或继续偷偷为组织效力, 又不申报为外国代理人, 则也会被除籍及被驱除。唯一的不同是在法院有辩解的机会, 经过一套繁琐的手续而已。那些宣扬武统, 恐怖主义或解放全人类理想的人, 最好回归你的祖国, 继续做你的大头梦好了。
本文是美国移民政策的追踪分析, 并非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判断, 内容仅供参考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