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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过去的农奴制是 “仁慈”的农奴制吗

(2008-03-29 23:21:24) 下一个
西藏过去的农奴制是 “仁慈”的农奴制吗
----(节选自徐明旭 《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关于1959年以前西藏的社会制度﹐中共说是封建农奴制﹐达赖喇嘛一贯讳言农奴制﹐却也不得不承认是封建制﹐然后又百般美化之。达赖喇嘛曾告诉法国记者董尼德(Pierre-Antoine Donnet)﹕“如果您从社会制度及社会上不同的层次来看的话﹐西藏是属于封建制度。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过﹐在事实上﹐大体而言﹐那个时期西藏群体是很祥和的﹐很快乐。中国人老是在提农奴与地主﹐实际上﹐地主与他们的雇佣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应该算是不错的。时常﹐这些单纯的人有一种属于地主的感受﹐使他们对地主忠心不贰。……就是政治制度也是属于封建制的。(1)”最近﹐有个汉族女人向达赖喇嘛质疑时﹐他不得不承认农奴制﹐但仍然说﹕“虽然旧西藏社会是落后的﹐但是绝不像中国共产党所说的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绝对不是这样。在旧西藏社会中生长的人﹐如果你去看他们的脸﹐绝对是充满快乐的﹑ 笑瞇瞇的。中国的农奴制度﹐印度的农奴制度和西藏的农奴制度不一样。这里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满快乐﹐主要是由于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钱有势的人﹐欺负自己的农奴﹐这样的现象是有﹐不是没有﹐各个地方总能找得到。但是从总的说来﹐旧西藏的制度是比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观念﹐与中国和印度及其它国家﹐特别是与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相比是没有办法比较的﹐好多了﹐这主要是有一些爱和慈善的因素在内。当然个别的危害人的现象不是没有﹐是有的。(2)”达瓦才仁干脆把西藏农奴制说成是中共宣传(3)﹐如前所述﹐在他的语汇里﹐中共宣传就是造谣﹐他连达赖喇嘛都承认的事实也拒不承认﹐虽然达赖喇嘛向那个汉族女人承认旧西藏是农奴制时的汉语翻译正是他本人﹐上面引用的达赖喇嘛的话就是由他从藏语翻译成汉语的。
读过果戈里﹑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的小说的人都知道﹐农奴制和汉地封建制的区别在于﹕农奴是农奴主的财产﹐没有人身自由﹐而汉族农民和地主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达赖喇嘛讳言农奴制﹐却也不得不承认西藏有农奴﹐“属于地主”。戈茨坦毫不含糊地指出﹐旧西藏的农民是世袭的被束缚于领主的农奴(4)﹐农奴主有权对农奴行使司法权(5)。“除了大约三百个贵族家庭﹐所有西藏俗人男女都是农奴﹐他们通过庄园以及对应的遗传关系归属于具体的领主,也就是说儿子生来就属于他父亲的领主﹐而女儿属于她母亲的领主。(6)”戈伦夫也说﹕“绝大多数藏人都是农奴……农奴被拴在他们主人的手中。为了能在地里劳动﹐他们必须纳税和服劳役。他们毫无权利﹐即使要走进寺庙要结婚﹐也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属于不同领主的两个农奴结了婚﹐所生的男孩要归父亲的领主﹔如果是女孩﹐要归母亲的领主。(注意﹐这里的“归”字﹐原文是 reverted, 在英文里是表明财产归属的法律术语----引者)农奴要想离开庄园﹐哪怕是一小会儿﹐也要得到领主的许可。(7)”连坚决支持西藏独立的董尼德也不得不承认﹐旧西藏是“做得太过分的封建农奴制”(8)。而清朝钦差大臣张荫棠则说﹕“藏中差徭之重﹐刑罚之苛﹐甲于五洲﹐应一律废除﹐以苏民困。”(出处见第六章)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总不能说这些西方学者及清朝官员也是中共的代言人吧﹖无论西藏的农奴主多么仁慈﹐无论西藏的农奴多么热爱农奴主﹑在农奴主的监护下多么快乐﹐农奴制毕竟是农奴制。身为农奴就意味着世世代代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便他们生活富裕﹐即便他们不受虐待﹐他们仍然失去了最基本﹑最起码的人权。在中共划分的西藏阶级中﹐竟有一个“富裕农奴”﹐他们租有较多的土地﹐能够转租给“贫苦农奴”﹐或者雇佣“贫苦农奴”﹐甚至拥有朗生(奴隶)﹐生活颇为富裕。按照中共的定义﹐他们的“剥削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30%(9)﹐相当于内地的“富农”。但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所以仍然是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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