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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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荡在风中的紫裙子

(2005-10-13 12:04:36) 下一个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了,准确地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肯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止的打架,喝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都做过。 这样混了5年,派出所所有的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资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挣来的钱放肆的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跟和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忽然觉得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就是靠直觉化险为夷的。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我努力地在四周寻找着刺眼的东西,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她明显与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校服。女孩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了,但我仍然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问她:“你要么?”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仍然接过啤酒猛喝。 过了一会儿,女孩突然抬起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么?”我听了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本打算在这个女孩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在感情上受到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夜总会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的答应下来,尽管我不是个好人,但我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的父亲找到他,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时,女孩的父亲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骗的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但是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个女孩一定住得不远,于是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她在哪儿,明天我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努力地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自从我懂事以来,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地把我扫地出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根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个女孩,而且是漂亮的女孩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我的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是24小时的坏人,至少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女孩的名字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是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爸你家里洗劫一空么?我可不是好人。”“我们可是一伙的,你总不至于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得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时不时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点。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瞎哲学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过去的大哥突然找到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跟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哪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大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我是一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到了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我心里有事,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我没有以前那样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觉得我反正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地把晚上的事情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儿没说话,半响,可可突然可怜兮兮地说:“你不去行么?”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过了一会儿,可可又问:“那---如果你要是被抓起来了怎么办?”我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我说我不参加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说一句话,就低着头回家了。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阵地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寒冷的冬天穿上了那条紫裙子。狂风吹打着她的身躯,也吹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号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为可可遮住着漫天飞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泪站在床边,突然笑起来说:“我穿着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个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也不会有交点。也许,我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再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女孩穿着紫色的裙子向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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