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敌国的哈佛再次把耶鲁逼到墙角



哈佛大学近期扩大了助学金的规模,校方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哈佛对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0万美元的本科生将会免除学费,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美元的本科生将会免除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每年往返波士顿和家里所在地的两次旅费,哈佛甚至会提供穿衣等必须生活用品。

这项财政资助将从2025-2026学年启动,不仅是对新生,所有哈佛在校本科生都能享受。如果我们可以横向比较,普通美国家庭的孩子们读哈佛的费用比读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还要便宜。

哈佛是美国很少的对国际学生也采取Need-blind(不考虑经济需求)招生政策的大学,即你证明需要多少,大学就给多少。换句话说就是学生申请助学金不会影响他们的录取机会,所以哈佛这次的助学金增加也适用于国际学生。

哈佛这次似乎是为了迎接邻居MIT或宾大等其他顶尖名校的挑战,因为它们前不久也公布了类似的政策,免除了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0万美元的学生的学费。

没有想到MIT变成了更槺概的学校,以前对于同等条件的家庭,哈佛比MIT给的资助甚至会多出几万美元。

耶鲁目前还沒有公开信息显示其采用了与哈佛或MIT相似的助学金政策,几乎可以肯定,这次哈佛又将耶鲁逼到了墙角。如果不下场参与竞争,耶鲁必然会失去优秀的学生,因为耶鲁现在仍然只对家庭收入7.5万美元的学生免学费。

哈佛首任女校长当年在2007年做出财政资助的显著增加后,就将耶鲁拖下过水去竞争,对在校生确实利好。没有想到那是哈佛女校长头脑发热的表现,因为紧接着就是2008年的金融风暴。哈佛随后便是经济紧缩政策,校长恐怕后悔不己。

从2007年至今已经18年,我们可以从这些数据看出美国的通胀有多么厉害。当年是收入低于 6万美元的家庭,学生的父母不需要支付任何学费,更早的门槛是4.5万美元,现在是10万美元的年收入。在2007年哈佛规定年收入 12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学费负担大幅减少;年收入12万至18万美元的家庭,学费负担被限制在不超过家庭收入的 10%。现在是年收入高达20万都完全免哈佛学费,这是比86%美国家庭都高的收入水准。

哈佛和耶鲁的捐赠基金的规模都是富可敌国的,它们常年列美国大学捐赠基金的冠亚军,分别为 507亿和414亿美元。因为耶鲁的规模小很多,所以耶鲁相对富有度更高。

当年耶鲁校长莱文是经济学家,耶鲁在参与财政资助的竞争时玩了一点花招,那就是哈佛现在与以前一样,自住房不算财产,耶鲁则要求在自住房已支付部分和涨价部分必须在财政资助时参与计算。这样一来北上广深的千万房产会影响到所获美国名校财政资助的多少,所以那些房产只能供吹牛时使用。

现在美国州立大学也通过发放奖学金参与竞争中国学生了,像我今年的学生获得了UCSC的8万美金的奖学金。

哈佛这次的动作为什么如此之大?MIT的压力故然重要。平权被废导致少数族群学生人数减少后,哈佛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为富不仁, 这也是原因之一。但是在我看来,更为重要的原因来自美国政府。因为川普政府通过不同渠道都表示过,如果富豪名校不愿意花钱,美国政府可能对它们富可敌国的捐赠基金收税。



斯坦福教授Brian Kobilka重返母校WashU,他将在麻醉系做报告。他是我们内科的住院医生毕业生,与杜克导师Robert Lefkowitz同获诺贝尔奖。

Brian是反哺导师Lefkowitz共同获得诺贝尔奖的博士后,Lefkowitz实验室以发现G protein coupled receptors世界闻名,Brian对克隆有贡献,但是诺贝尔奖迟迟不到。正是Brian在斯坦福独立做出GPCR的结构,并且做出过程是通过的很聪明的融合蛋白的途经。这样彻底让诺贝尔委员会信服,决定联合授予他们师徒。

我从阿肯森处借来读过Robert Lefkowitz的自传,因为他与阿肯森是MGH高低班的住院医生同学。Lefkowitz当时是杜克校园的首位诺贝尔奖教授,他从哈佛去杜克前家里的纽约客没听过那学校,抵达机场在似乡下的地方等车。

也不要迷信本科名校,Brian Kobilka去读耶鲁医学院前的本科院校是University of Minnesota Duluth (UMD), 这牌子会令上海留学妈妈哭晕在厕所。

可见我以前的介绍:“Brian Kobilka和Tong Sun Kobilka(马来西亚华裔)。Brian Kobilka也是一位从医生转向结构生物学的科学家,耶鲁医学院毕业,在圣路易华盛顿大学完成内科住院医生后去杜克接受心内科专科训练。他到斯坦福做助教授后太太才开始读医学院,贷款加上还有俩孩子,所以他必须在经营实验室的同时去医院做代班的医生赚外快供家用,这像是一位从美国中西部长大的美国男人。Kobilka因解开一类GPCR受体的结构与他在杜克的导师Lefkowitz分享了2012年的诺贝尔化学奖。下面是他们全家出席诺贝尔奖典礼的照片”。

相对20多位诺奖得主的华大医学院,杜克还是蛮可怜的,说话需要ChatGPT证明:

“Robert Lefkowitz is often referred to as Duke University’s first Nobel Prize winner because he was the first faculty member at Duke to win a Nobel Prize while actively working at the university. He won the 2012 Nobel Prize in Chemistry along with Brian Kobilka for their groundbreaking work on G-protein-coupled receptors (GPCRs).Before Lefkowitz, Duke alumni had received Nobel Prizes, but no current faculty member had been awarded one while working at Duke. His win marked a major milestone for Duke’s research reputation, particularly in the biomedical sciences.”

(“罗伯特·莱夫科维茨(Robert Lefkowitz)被誉为杜克大学首位诺贝尔奖得主,因为他是首位在杜克大学任职期间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2012年,他与布莱恩·科比尔卡(Brian Kobilka)共同因在G蛋白偶联受体(GPCR)领域的开创性研究而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在莱夫科维茨之前,杜克大学的校友中已有诺贝尔奖获得者,但尚无在职教授于任期内获此殊荣。他的获奖标志着杜克大学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里程碑,显著提升了该校的科研声誉”)。



这是WashU在1953年的内科大查房,当时华大在美国的地位比现在还厉害,内科住院医的申请主要是盯着哈佛,Hopkins和WashU。美国是不是换了人间?当时白人男生占了超过90%的比例,主讲教授是非洲裔。但是住院医里很少非裔或亚裔,亚裔里只有几个女生,现在亚裔大概占华大医学院的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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